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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林漫步】秋瑾之死与晚清社会舆论

 茂林之家 2016-05-15

 ▲秋瑾


  1907年7月15日晨,秋瑾,一个30岁的女性,在没有确供、没有实据的情况下,被清政府以试图谋反的罪名杀害。受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鼓舞的社会舆论,对涉嫌参与制造“秋案冤狱”的涉案人及晚清官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口诛笔伐,严厉谴责“杀人以媚人”的浙江巡抚张曾敭、“戕无辜之国民”的绍兴知府贵福等人。


一、贵福:负罪偷生死


  在秋案所有涉案人中,民愤最大的莫过于时任绍兴知府的贵福。从贵福当时的社会地位和一生作为来看,他根本算不上是重要的历史人物,唯其主谋杀害了秋瑾,才在历史上留下罪恶的一笔。贵福的生平经历,长期以来并不为人注意,加之其本人做贼心虚刻意掩饰,因而历史文献中有关他的记载颇为少见。
  从现在掌握的一些史料看,贵福,生于清同治八年(1869),是香山健锐营镶黄旗人,蒙古族,也是香山营旗中唯一考取进士的人。1906年,贵福被任命为绍兴知府。当时,秋瑾在绍兴主持大通学堂,是绍兴风气革新的一面旗帜。贵福去大通学堂视察,还以秋瑾的字“竞雄”为名,题赠“竞争世界,雄冠全球”的对联。据说,为了掩护革命,秋瑾还叫贵福“寄父”、“义父”。
  实事求是地说,对于捉拿秋瑾,贵福也有过迟疑,一则秋瑾在绍兴当地享有名望,二则自己与秋瑾毕竟有些交情。秋瑾涉嫌“谋反”,对体制内的贵福显然是不利的。贵福左思右想,最后决定从杭州调兵办理秋案,一则保密,二则避嫌。清兵到位后,贵福又犹豫了。对贵福的担心与恐惧,张曾敭也大加斥责:“派去兵队,系为拿匪之用,岂为府县看家,种种畏葸,办理乖方,……若再因循误事,非我所能宽贷也。”正是张曾敭的督电,促使贵福最后下定决心拘拿秋瑾。7月13日下午,贵福下令包围大通学堂,拿办秋瑾,并连夜“三堂会审”。为了获得证供,贵福同时下了两道命令:一是严刑取供,二是搜查秋瑾祖宅。
  但贵福没想到的是,两道命令都没得到他想要的结果:秋瑾受刑,拒不招供。搜查秋宅,一无所获。一方面,由于没有秋瑾谋反的确证,舆论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女子充满了同情。另一方面,秋瑾“义父是我同党”式的乱供。贵福内心的压力和恐惧可想而知。面对这个难以收拾的局面,贵福只能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赶紧了结此事。于是贵福亲拟电报“恳请将秋瑾先行正法”。得到张曾敭批准后,贵福急不可待下令将秋瑾处死。
  贵福的快刀斩乱麻却彻底激怒了舆论。为了平息众怒,贵福抛出了《绍狱供词汇录》。但包括《申报》在内的诸多媒体,公开对这个供词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虽然贵福在表面上装出“身正不怕影斜”的样子,但后来发现的一封贵福本人的手札却坦露了他当时的恐惧:“沪报倒置是非,有如疯犬纷乱吠咬,刺刺不休。大率党人私愤,居意讳其逆迹,彰其名誉,蛊惑天下,泄其兔死狐悲之憾,当不值天下识者一也。现此案业已就鞫结,排印传单宣布罪状,用特寄奉百张,即祈察览,为之分送,俾阅者得释报纸疑团,而息谣惑人听耳,是为感。”
  在汹涌的舆论面前,贵福自知无法再在绍兴安身,便到处活动谋求调任。据清末民初李宝嘉所著《南亭四话》载:“贵福既杀秋瑾,意不能自安于越,乃运动当达,移知衢府,衢人,复电政府严拒之。贵既不获逞,乃亲走京师,求他调。得宁国府命下。”听闻贵福可能来皖,皖省南北绅、学、商界百余人在芜湖召开紧急会议商议对策。会后发表二电,一致贵福本人:“鉴公为社会不容,世所共知,宁人不敢戴。”二致皖抚藩学电:“贵福为绍衢不容,宁国亦不敢承认,豫守在宁士民爱戴,乞缓迁调,以定人心。”
  在皖人的强烈抗议下,贵福进退失据。既不招人待见,又不容于清议,贵福只好弃官归隐。辛亥革命后,贵福的清静日子也过不了了,担心革命党人复仇,贵福被迫改名换姓。为防革命党人掘墓泄愤,贵福还将父母墓碑上的字都凿掉了。通过这种方式,贵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功地“人间蒸发”。直到2000年5月,北京香山人工滑雪场施工时,工地上发现了一处墓穴。根据墓志铭,墓主正是贵福。原来,早在民国五年(1916),贵福即已改名赵景祺。“九·一八”事变后,赵景祺追随溥仪去了伪“满洲国”,管理北陵、东陵事务。1936年12月,赵景祺病殁于沈阳,由其二子扶灵回京,秘密安葬于卧佛寺西山。照其遗嘱,不立碑不设坟。贵福企图以无字碑的形式,逃避历史的惩罚。虽然这块“余生居士墓志铭”,竭力将贵福描述成一个忠君爱国的臣子,“事必躬亲,常轻车简从,出巡域邑,与乡人士周旋,问民疾苦,视若家人,众人皆爱戴之”,而对于历史指控他杀害秋瑾一事,则尽可能地掩盖,“居士分别首从,力为开脱,转奉电旨,仅以秋瑾正法,余均宽免……”但不管如何,贵福被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二、张曾敭:死骨埋泉羞


  在秋案中,如果说绍兴知府贵福是急先锋、马前卒,那么当时的浙江巡抚张曾敭则是幕后黑手。正是张曾敭,亲自下令处死秋瑾。
  张曾敭,字小帆,号静渊,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人,同治七年进士出身,从辈份上讲,张之洞还是其侄。赴浙之前,张曾敭曾宦游多地。张曾敭其人,为人刚介,却精于权术。宦游期间,张曾敭还是积累了一些声望的,但最后还是因为秋案晚节不保。张曾敭体弱多病,1905年调任浙江巡抚后竟然一年之内两次奏请开缺。1907年7月,安庆事发后,新任安徽巡抚冯煦根据情报,密电张曾敭搜捕革命党人。而几乎在同时,张曾敭也收到了贵福关于绍兴大通学堂私藏武器,密谋起事的禀报。对革命充满恐惧的张曾敭,急令杭州巡防营统领李益智带兵往绍兴逮捕秋瑾。
  张曾敭是一个较为守旧的官僚,向来主张乱世用重典。因此,对于即使尚未举事的革命党人秋谨,这个专制时代的封疆大吏也没有任何同情。在办理秋案上,张曾敭态度强硬,堪称“勇毅”,贵福迟疑,按兵不动,张曾敭严加斥责:“此事人手,必须从严,始能解散,若意存消弭,酿祸必大。”贵福电请“将秋瑾先行正法”,张曾敭即刻复电“秋瑾即行正法”。次日,还亲笔写信催问“秋瑾已否遵办?”
  秋瑾被杀的消息传到杭州后,“不知道秋瑾的人都因此知道了秋瑾,不懂得革命的人也因此受到了革命的教育。”当时的《杭州白话报》登载了一幅题诗插画,波涛滚滚的浪潮中有一只鼓足了风帆的航船,上头两句:“秋雨秋风天欲黑,张帆暗送浙江潮。”“秋雨秋风”是秋瑾供语,“张帆”却寓指张曾敭本人(张字小帆)。当时的才女吴芝瑛(也是秋瑾的好友),以真名实姓公开发表了对张辛辣的嘲骂:反常移性者欲也,触情纵欲者禽兽也,以浙帅之贤,岂嗜欲之流、禽兽之类与?
  面对舆论的口诛笔伐,张曾敭显然缺乏心理准备,张曾敭只知道秋瑾是革命党人,却并不清楚秋瑾在绍兴的声誉和威望。从这一点上讲,张曾敭对秋案的后果,其实远不及贵福看得清楚。在巨大的压力下,张曾敭无奈托病请假。同时,跟贵福一样四处活动争取异地就任。但是,在报纸刊发“张曾敭调补江苏巡抚,迅速赴任”的“上谕”命令的同时,早已义愤填膺的江苏士绅闻风而动,联名在《申报》发表声明《江苏绅士致都察院电》:“朝廷因地择人,臣民何敢妄议……惟张曾敭近因绍兴党狱,纵兵枪毙无辜学生,又派员搜查学堂,更肆骚扰。苏浙接壤,舆论已哗……张曾敭遽即来苏,人情汹惧。为此迫切沥陈,伏乞据情代奏。”又称:“浙省之所拒,宁可以苏省为藏垢纳污的所在?”
  请调于苏,实为一招臭棋,除了自取其辱,没有任何意义。浙人排张、苏人驱张,官居二品的封疆大吏名誉扫地,犹如丧家之犬。为挽回颜面,张曾敭授意某报刊登消息:“本拟俟一月假满,即赴苏任;惟近日病益增剧,假满之后,尚须续请,请公奏派护理。”明眼人一看便知,张曾敭得的是“政治病”。清政府也不得不对民意表示出相当的尊重,作出让步:“张曾敭着调补山西巡抚。”
  据当年的《时报》记载:张曾敭离杭“起程时,自知民间结怨已深,恐有风潮,故乘火车赴埠。及由八旗会馆至清泰门外车站,有军队拥护而行。然沿途之人焚烧锭帛、倒粪道中者,均骂声不绝”。为官一任,得此下场,自是活该。
  张曾敭自此黯然隐退。辛亥革命起,移涞水。光绪灵柩葬于西陵后,这个清朝遗老常对西陵哭泣。民国十年(1921)正月初二,张曾敭在新年的鞭炮声中病逝。


三、李钟岳:余生只自嗟


  李钟岳,字崧生,又字申甫,号晴岚,山东省安丘县辉渠乡北辉渠村人。1907年,被任命为浙江绍兴府山阴县知县。秋瑾主持的大通学堂就在山阴县,出身于书香世家的父母官李钟岳早就仰慕秋瑾的才学。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事发后,张曾敭急电贵福,要求立即查封大通学堂,贵福又命令到任不到半年的李钟岳执行。
  接到命令后,李钟岳立赴府署,向贵福陈述“该校并无越轨行动,不可武力摧残,惊动地方;容俟暗中调查,是否确实,再定办法。”李钟岳消极办案,引起了贵福的不满。7月13日午后,贵福传李钟岳至府署,厉声喝斥:“府宪命令,汝延不执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将该校师生,悉数击毙,否则我即电告汝与该校通同谋逆,汝自打算可也。”并抛出了张曾敭二次催促的电令后,拂袖而去。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李钟岳已经没法再推脱。当日下午4时许,在贵福的监视下,李钟岳只好会同李益智从杭州带来的清兵包围大通学堂,秋瑾等人被当场抓获。
  初时,秋案系山阴狱。在贵福的催促下,李钟岳提审秋瑾,却并未用刑,甚至破例设座。得到密报的贵福勃然大怒,责问李钟岳:为何不用刑讯?为何待若上宾?李钟岳则以“均系读书人,且秋瑾又系一女子,证据不足,碍难用刑”来辩解。张曾敭“就地正法”的手谕下达后,贵福交办李钟岳执行。李钟岳据理力争道:“供证两无,安能杀人?”贵福厉声训斥道:“此系抚宪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杀,在君;宥,亦在君。请好自为之,毋令后世诮君为德不卒也。”凌晨3点,李钟岳再次提审秋瑾,也就是在这次提审中,秋瑾用朱笔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命诗。


 ▲秋瑾坐姿像


  李钟岳虽然参与了拘捕、审讯和监斩秋瑾的全过程,但在秋案中,他有自己的坚持,亦作过种种争取。在秋案中,李钟岳消极办案、多方维护,让贵福无法容忍。于是,未过3日,李钟岳即因“庇护女犯罪”被革职。与贵福、张曾敭等涉案人受到激烈谴责相比,绍兴人民对同样涉案的李钟岳却格外宽容,甚至将他视为保境安民的英雄。连受害者家属都说“李令贤明”,这在中外历史上恐怕也不多见的。李钟岳离任之日,绍兴绅民数百人,乘船数十只,长送不舍。
  离职后,李钟岳寓居杭州。而此时的秋案持续发酵,在社会上扩散。然而,绍兴人越是宽容,对良知未泯的李钟岳越是折磨。终于,在秋瑾遇难百日之后,李钟岳在寓中悬梁自缢。对于李钟岳自杀起因,也有过多种说法:有说他撤职后“在省候差很久,未获补缺,以致情绪不宁,投环自尽”;有说他担心清政府欲进一步追责,而“益形愤郁”。最流行事实上也最可信的说法是,秋案后李钟岳一直被“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的负疚感痛苦地折磨。不难想象,怀着沉重的愧恨,眼见同情秋瑾、痛骂凶手、拒斥张曾敭的风潮日起,李钟岳所受良心的谴责也与日俱增。无法释怀,竟致抑郁。据说,李钟岳先后几次自杀未遂,一次跃井被救不死,数日又结绳老树,却被夫人发现。
  李钟岳的自杀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晚清官场普遍存在的离心倾向。在文明的阳光没有照到的年代,在普遍的人性没有觉醒的时刻,李钟岳的选择无疑呈现了人性中善良美好的一面。因此,《新浙江潮》主笔王卓夫说:“李公为专制时代良吏。”1912年西子湖畔秋瑾墓和鉴湖女侠祠落成,李钟岳的“神位”也祀于祠中,把受害人和施害人放在一起纪念,这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
  秋瑾之死,在晚清社会掀起的波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秋案涉案人的下场和结局,也预示着社会思潮的转变。学者夏晓虹在《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中指出:“从民间团体的抗争到统治阵营的离析,从质询法律依据到实行革命暗杀,晚清社会变动的诸般征兆,在此案例中已有充足的表现。”秋案事发后30年,秋瑾之弟秋宗章曾说:“文字之鞭挞,口舌之声讨,竟产生不可思议之效力,虏廷卒亦不得不酌予量移,以慰民望。此诚胜清一代,破天荒之创举。而民权之膨胀,亦有以肇其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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