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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第十一篇《麟之趾》

 古风泊客 2020-10-24



【篇目】

  [作品介绍]

  [注释]

  [译文]

  [赏析一]

  [赏析二]

  [赏析三]

  [赏析四]

  [赏析五]

【古风泊客谈】

麟之趾

    [·国风·周南]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作品介绍]


《国风·周南·麟之趾》,是一首先秦时代的华夏族诗歌。全诗三章,每章三句。《毛诗序》说是赞美文王的子孙仁厚有德。《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成为古典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且这位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

包括《诗经》在内的众多古书,其中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为古今学者争论不休。比如这首《麟之趾》,有人说它是歌颂贵族的,有人说它是讽刺贵族的。因年代久远,不可完全考证,今之读者如何去理解它,只能是见仁见智了。



[注释]

⑴麟:麒麟,传说动物。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野兽,因而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所谓仁厚、诚实。趾:足,指麒麟的蹄。

⑵振振(zhēn真):诚实仁厚的样子。公子:与公姓、公族皆指贵族子孙。

⑶于(xū虚):通吁,叹词。 于嗟:叹美声。

⑷定:通“顁”。额。

⑸公姓: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孙为公姓。或曰公姓犹言公子,变文以协韵。

⑹公族:与公姓义同。



  [译文]

麟的脚趾呵,仁厚的公子呵。哎哟麟呵!

麟的额头呵,仁厚的公姓呵。哎哟麟呵!

麟的尖角呵,仁厚的公族呵。哎哟麟呵!



    [赏析一]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赏析二]

该诗咏麟而叹美贵族。既然是以麟而兴,那不可不对麟做彻底了解。 
麟为麒麟中之雌属,汉许慎《说文解字》十:“麒,仁兽也,麋身牛尾一角;麐(麟),牝麒也。”《徵祥记》:“麒麟者,牡曰麒,牝曰麟。”古人把麒麟当作仁兽﹑瑞兽,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更有甚者,附会麒麟堪比龙凤,腾云驾雾,飞天入海,属天宫神物,人间所无。这写传说与此诗所咏之麟大相径庭,因为诗中咏麟,从头到脚,历历在目,宛然如圈中驯养牛马家畜一般,仅仅是性体温顺,端厚喜人,不见得它有什么神通。考麟字,从鹿,从粦(lín),故而最初麟之为物,当属鹿之一种。《史记·孔子世家》载:鲁哀公十四年春,西狩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钥商获兽,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这里所记载的麟当与诗中所咏之麟接近,麟可为人所捕获。既然诗中所咏之麟是鹿之一种,那又是鹿之何种?考鹿之科目, 今之麋鹿即古之麟。据考古出土野生麋鹿化石和历史记载,麋鹿为亚洲所特有。因为如今出土的异常丰富的麋鹿化石,多自新石器时代至西周。《山海经.海外西经》也记载:“又南水行七百里曰孟子之山。其木多梓、桐,多桃、李;其草多菌蒲;其兽多麋鹿。”这些资料说明,在商周之前,麋鹿繁衍颇具规模。但之后的麋鹿化石遗存数量却锐减,这又说明商周起,尤其自周,麋鹿种群数量开始大量减少,估计与麋鹿食草且易为人捕杀的原因有关。所以,文献记载周人开始驯养麋鹿可信。《封神演义》中提到武王伐纣时,军师姜子牙坐骑即为麋鹿。虽属神话传说,然当有一定真实原由。周人有驯麟专属,而此诗咏麟又极为真切,至此,诗中之麟为麋鹿当确信无疑。 
         既然麟为麋鹿,那麋鹿哪些特征可以堪比贵族? 
       《齐物论》:“毛嫱骊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曲海拾遗》写道:“麋鹿善居泽,鹿因与居,亦善济水。”这说明麋鹿多以逃逸自卫,不善于强力攻击,此点似乎可以比喻公子与人和善之德行。 
      《博物记》曰:‘千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这些说明麋鹿是群居的,以此比喻人丁兴旺的公族也比较贴切 
        另外,估计当时麋鹿也濒临稀少,加之麋鹿头面似马、角似鹿、颈似驼、尾似驴,形貌又敦厚不凡,溢美公族,似为胜之。 
        借麋鹿来歌咏贵族,可以看的处,作者对麋鹿之喜爱与熟悉程度之深,由此也可以推测作者当为麋鹿饲养员一类的虞官,唱诗的场合也当为贵族庆贺场面。 
        高亨《诗经今注》:“......这首诗像是孔子的《获麟歌》、、、”并且推以孔子于哀公十四年,观叔孙氏“西狩获麟”,以此诗悲叹当权贵族迫害贤人的社会实况。高亨判断蔡邕《琴操》中记载孔子当时《获麟歌》为后世好事者假托孔子所做,《麟之趾》作者为孔子,而且孔子在整理《诗经》时,将此诗附于《周南》之末。予以为蔡邕说为附会,然该诗也不似孔子语。一则,该诗语言古朴简单,与西周初创时语言风格,可参考《周颂》。其二,诗中语气热情洋溢,不类悲叹。高亨取“于嗟”悲叹意,实际“于嗟”有感叹赞美意,郑玄于《诗经.驺虞》笺:“于嗟者,美之也。”可为一证。再则,西狩获麟,孔子主要感叹麟出非时,“吾道穷矣”,其时天下无道,独忧贤人遭遇不善,其忧小者也。然孔子所忧者,大也。另外,西狩获麟后,孔子罢笔,修诗书在前,孔子安得以罢笔后在续诗书? 
        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似乎更为确信。 


 [赏析三]

一、从麒麟说起:

1.“麟”是“仁兽”:

麟就是麒麟,是一种仁兽,是一种祥瑞之物。《草木疏》中说:“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员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王者至仁则出。”也就是说,麒麟的样子是,身体像鹿,尾巴像牛,腿脚像马,全身黄色,蹄子是圆形,头上有一只角,角的顶端有肉,发出的声音符合钟吕,行动符合规矩,当王者出现、仁政得到完全落实的时候就会出现。

看到这种解释,我们可能会产生一种误解,那就是误认为麒麟在现实之中根本不存在,因为我们现在根本看不到麒麟。中华民族的祥瑞之物还有龙凤,还有河图、洛书,我们现在也把龙凤看作是子虚乌有之物,虽然河图、洛书还存在,学者们也绝大多数都认为算不得什么“祥瑞的神物”。

为什么我们不相信了呢?原因之一是我们现在宣传的是“无神论”,在学术上根本不允许承认鬼神的存在;原因之二是“祥瑞的神物”当然不会轻易出现,岂是人们轻易能看得到的?看不到就不信,也是理所当然;原因之三是这些年来,我们的教育一直都把“祥瑞之物”的出现大加批判,完全说成是帝王为了神化自己而捏造出来的瞎话,历史上当然有些人为了神化自己而捏造瞎话骗人,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怀疑一切,把所有的祥瑞都看作是瞎话。

儒学、儒教不多谈鬼神,而是“敬鬼神而远之”,是“六合之外,存而不论”。儒教从人所应当持守的道德礼义立言行教,而不利用鬼神作为诱惑和威胁的方式立言行教。

“鬼神”以及麒麟之类的祥瑞之物,究竟是否真的存在呢?这不是我们一般人所能证实的事。从阴阳来说,阳性的事物还比较容易得到证实,但是,仍然会有看不到、看不清的事物,因此,眼见未必为实;阴性的事物难以得到证实,即使有人能够亲眼看到、亲身遇到,对于那些看不到、遇不到的人来说,同样没有多少说服力。所以,我们应有的态度就是“敬鬼神而远之”,对于“祥瑞之物”也应当持这样的态度。

2.“获麟”是祥瑞还是灾异?

《春秋经》始于鲁隐公元年,意味着周朝天命已终,天下进入“据乱世”;经过道德修养的提高,天下逐渐进入“升平世”、“太平世”,全书则终于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为什么《春秋经》会终于“西狩获麟”呢?因为鲁哀公十四年麒麟出现,也就意味着“太平世”已经实现。

《春秋公羊传》说:“何以书?记异也。”本来,麒麟出现了,应该是祥瑞,而不应该说是“灾异”,因为“异”有“奇特怪异”、“不正常”的意思。那么,究竟是“祥瑞”还是“记异”呢?从《春秋经》的微言大义来说,是祥瑞;从历史事实来说,则是“灾异”。从“王者至仁则出”来说,是“祥瑞”;从前朝君主道德衰败而灭亡来说,是“灾异”。

一个朝代的兴起,必然伴随着前一个朝代的衰亡。因此,对获得天命而兴起的新王来说是“祥瑞”,同时,对逆天失道而失去天命的衰亡者而言则是“灾异”。朝代的更替,是必然的,但是,从圣人之心来说,任何一个朝代的衰亡都会给庶民带来灾难,就像元代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中所说的那样:“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因此,圣人之心至诚至善,不希望有这样的朝代更替,而希望能够长治久安,可是,人类的历史却常常因为不行王道仁政而导致悲剧重演,出现众多的朝代更替,引发出圣人的慨叹。

《麟之趾》所涉及到的是周朝取代殷商。周文王行王道仁政,仁政和教化渐渐遍及天下,麒麟出现,意味着周文王获得天命,“太平世”的到来。圣人希望殷商灭亡吗?不会。当初商汤遵行王道仁政,因而获得天命,但到商纣,却违逆天道,残暴无道,陷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使百姓遭殃、生灵涂炭,终至于自取灭亡,岂不可叹?

《春秋经》所涉及到的是“新王”取代周朝。事实上,春秋时代没有出现“新王”,而且是越来越乱,圣人对此,更加忧心。然而,圣人之忧,不仅仅为一潮一代而忧,而是为天下千秋万世而忧,因此,圣人作《春秋经》,依据“大道”、“王道”而立“新王”,作为天下后世君主应当遵循的原则,作为天下后世君主应当掌握的标准。“获麟”意味着“新王”之治,已经达到“天下太平”,然而,“新王”在春秋时代不仅没有出现,反而背弃王道仁政越来越远,终究至于天下大乱,因此,圣人为此不仅仅是慨叹了,而是“反袂(妹,衣袖)拭面涕(泪)沾袍”,亦即为此而哭泣。这里的哭泣,是为天下苍生而哭泣,是为千秋万世而哭泣,在这哭泣之中又寄寓着无限的期望。

3.关于麒麟不是“中国之兽”:

《春秋公羊传》说:“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所谓“非中国之兽”意味着什么呢?麒麟是一种仁兽,但并非“中国”所产,这里所说的“中国”是指“中原”,不是指现在全中国。据考证,《春秋经》最后说到的麒麟,是在鲁国的巨野,在巨野故城东边十多里的地方有“获麟堆”,而齐鲁之国在当时属于“东夷”,而不属于“中原”。不管麒麟这种祥瑞之物来自何方,但是,惟有“王者至仁则出”,因此,此诗写麒麟出现,意味着文王至仁,天下太平的时代到来。

据《春秋左传》:“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鉏(居)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集解》服虔曰:“大野,薮名,鲁田圃之常处,盖今巨野是也。”《正义》 括地志云:“获麟堆在今巨野城东十二里。春秋哀公十四年,经云:‘西狩获麟’。”《国都城记》:“巨野故城东十里泽中有土台,广轮四五十步,俗云获麟堆”等等。

麒麟并非生于中原,意味着道德礼义不仅仅存在于中原,也存在于世俗所谓的“四夷”之地;能施行王道仁政者,不仅仅可以是中原之人,也可以是“四夷”之人;中原之人失去道德礼义则成“夷狄”,而“夷狄”之人有道德礼义则成“华夏”。

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翻译过来,孟子的意思是,舜出生在诸冯,迁居到负夏,命终于鸣条,可以说是东方尚未受到道德礼义教化之地的人。周文王生在岐周,命终于毕郢,可以说是西方尚未受到道德礼义教化之地的人。两人的生活之地相互距离有一千多里,两人的生活年代相互距离也有一千多年。他们能够得以把仁义安民的心志通行于天下,就好像符节一样完全相合。前代的圣人和后世的圣人,他们所奉行的道义是相同的。

在《春秋经》中,不说“麟来”,而直接说“获麟”,因为如果说“来”,就意味着“此地本来没有”,然而,道德礼义本来就是人生来就具备其根苗的,即人生来就有的恻隐之心、辞让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这也就是《大学》所说的“明德”,然而,关键在于这种“明德”是否能“明”。所谓“获”,只是能够自知自觉这种“明德”,而且把这种“明德”显明于天下,从此永远不会失去。

《毛诗正义》的疏中说:“而麟不言有来者,正以麟是善物,《春秋》慕之,欲其常于中国,非今始有,非今始来之义。是以《谷梁传》云:‘其不言来,不外麟于中国也。其不言有不使麟不恒于中国也’是也。”可是,按照史实情况,从鲁隐公开始到鲁哀公十四年这段时间,并非越来越和平安定,恰恰相反,是越来越混乱。

4.历史的悲剧与人类的希望:

《春秋公羊传》说:“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大之也。曷为大之?为获麟大之也。曷为获麟大之?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

什么叫“狩”?按照经典来解释,指的是“巡狩”,而且是“天子”的职责和行为。《孟子》说:“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礼记·王制》中说:“天子五年一巡守。”综合起来,其意思是说,天子定期巡狩天下,为的是考察百官是否能尽职尽责、政治的得失而予以升降、修正。

可是,《春秋》所涉及到的历史事实是,在鲁哀公十四年春季,鲁国大夫之一的叔孙氏出猎,既不是鲁国国君,更不是天子;既不是去考察百官,更不是考察政治得失。这意味着诸侯国的大夫却僭越犯礼,去行天子之事,其篡权夺位的野心已经昭然若揭,正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

是谁发现了麒麟呢?是一个名叫“商”的“车子鉏”这个人发现并获得的,这个人是看守山林的小吏,职位之名叫做“虞人”。所谓“薪采”,就是砍下干枯的小树枝、树杈来,弄到家里去当柴火烧。就是这位“虞人”在巨野大泽砍柴的时候,发现了麒麟。在哪里发现的麒麟呢?在鲁国都城曲阜的西面那个巨野大泽。因为在曲阜之西,所以叫做“西狩”。

怎么获得麒麟的?是车子鉏把麒麟射死了。有至仁之德、能行王道的,才是圣王。如果是圣王巡狩,圣王当然知道麒麟是仁兽,麒麟也就因此而不会被射死。虞人本来是看守山林的官吏,按说应该对禽兽见多识广了,却不认识麒麟,更不知道麒麟是仁兽,更何况其他庶民百姓呢?

这意味着什么?首先,麒麟是在“天子至仁”、“天下太平”时才会出现的,如今,麒麟罕见,也就意味着“太平世”罕见;“太平世”罕见,意味着百姓、家国不能完全得到安宁。其次,圣王在位,仁者贤者当然能各得其位;即使没有圣王,在位者能遵循圣王之道,也能辨别仁不仁、贤不肖;如果圣王之教化还有所遗留,也不至于善恶不辨,更不至于仁人志士、忠臣良将被陷害。《道德经》中说:“大道甚夷,而民好径。”

虞人射杀麒麟之后,恰好碰到叔孙氏出猎到此,车子鉏就把这只麒麟献给了叔孙氏。不仅麒麟被射死了,而且叔孙氏等人见到麒麟之后,根本不认识麒麟,却认为它是“不祥之物”。这意味着时人从上到下,都不辨贤愚,而且是非颠倒,甚至生活在大野之中至仁至贤之人都被杀害,可谓背道失德到了最严重的程度。

《孟子》说:“天下归殷久矣;久则难变也。武丁朝诸侯有天下,犹运之掌也。纣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遗俗、流风善政,犹有存者;又有微子、微仲、王子比干、箕子、胶鬲(音格),皆贤人也,相与辅相之,故久而后失之也。”天子背道失德,朝廷之中有贤臣,尚不至于亡天下;如今即使是大野之中的仁人贤士,也都惨遭杀害,岂能不亡天下?

什么叫做“亡天下”?顾亭林《日知录》中说:“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我们需要重视的是,“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

人类历史,经历了多少朝代变迁?经历了多少战乱?因此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有多少?因此而丧失生命的人又有多少?难道人类应该让那样的悲剧不断地重演吗?为了火中取栗而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不是没有,为了自身得利而期望鹬蚌相争的渔翁不是没有,但是,这样“反人类”的东西毕竟是极少数,绝大数的人还是期望着生活安定、天下和平。要想生活安定,要想天下和平,却不学正道,不走正道,无异于缘木求鱼,无异于南辕北辙。

《春秋公羊传》中说:“君子曷为(为何)为(作)《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俟(等待)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诗经·周南·麟之趾》也正是此意。


       二、《诗序》讲解:

诗序原文:“《麟之趾》,《关雎》之应也。《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

1.关于“趾”:

前面我们介绍了麒麟之象的象征意义,在此我们来说说“麟之趾”。我们把重点放在“趾”字上。“趾”的本义就是“脚趾”,它的本字则是“止”。

“止”字的形状就是一只脚掌上有三根脚指头。如果画成一只脚掌有五个脚指头,那就是图画;只画三个,那就是“文字”了。后来,“止”被用来表示“停止”的意思,为了区别,才像画蛇添足一样,真的给“止”字添上了一只“足”,从而产生了“趾”字。

许慎《说文解字》没有“趾”字,只有“止”字,解释说:“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为足。”在这里,许慎认为,“止”的本义不是“脚趾”,而是像草木凭借土地而发芽,从而引申为人的双脚凭借大地而立足,其侧重点在于草木所凭借的土地、双脚所凭借的立足之地,所以说是指“下基”。所谓“下基”,相当于“基础”。

曾经听真一道子先生说过,“基础”和“根本”不一样,如果连“基础”都没有,就谈不到“根本”。

其实,“根本”是两个“象”,“根”所指的是草木被埋在地下的所有部分,特殊情况下也有少部分露在外面;“本”则是专指“根”中最主要、最粗大、扎得最深的那一个“根”,而不是全部的“根”。所以,只知有“根”,而不知有“本”,属于“不知主次”。

“基础”也是两个“象”,“基”是使万物赖以存在的地方,“础”是指要用石础或打夯机等工具使这个地方坚实牢固。所以,如果没有“础”,那么,“基”就不牢固可靠。

由“基础”和“根本”,我们再说到“基本”这两个“象”。有“基”,然后才能使“本”有存在之处;“基”牢固可靠,然后才能使“本”生长出茁壮繁茂的主干、枝叶、花果。

“止”这个字,其本义究竟是指“趾”呢?还是指“下基”呢?我们无法找到最初造这个字的人了,也看不到最初造这个字的人的解释了,所以,我们无法定论。不过,许慎也说到了“以止为足”,所以,我们还是按“脚趾”、“足”这个意思来说。

“趾”作为“足”,首先有“立足”的意思。“立足”就必须有“立足之地”,这样就与“下基”的说法相联系在一起了。而且,有立足之地,然后能立足,可见立足之地的重要性,也就是说要“脚踏实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引《大学》中的话来说一个道理。

《大学》有“止于至善”之说,又有“为人君,止於仁;为人臣,止於敬;为人子,止於孝;为人父,止於慈;与国人交,止於信”之语。这里所谓的“止”,都具有“立足”、“立足之地”的意思,比如说“为人子,止于孝”,也就意味着,身为子女,其立足之地就在于孝顺父母,如果连这一点都不做,那真是“枉为人子”了。麒麟乃是仁兽,天子至仁,然后出现于人间,也就是说麒麟“立足于”“至仁”,而“至仁”也就意味着“合道”。

其次,“止”有“行走”的意思,进而引申为“行为举止”的意思。从这个角度来说,麒麟的行程,取决于人间天子施行王道仁政的进程。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仁心之端,就在我们每人内心之中,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想要扩充我们的恻隐之心,去达到完善的仁心;王道仁政,任何君主都可以施行,关键在于,君主是否认识到王道仁政,而且放弃霸道,自觉自愿地按照王道施政,从而逐渐接近“天下太平”。王道仁政得到施行的过程,也就是麒麟脚步接近的过程。

从“立足之地”开始“行走”,如果不知道“目的地”,便是盲目乱走,惟有先知道了“目的地”,才能确定从“立足之地”到达“目的地”最正最直的道路。“四书”、“六经”给我们所指出来的道路,就是修身和从政的最正最直的道路。所谓“止于至善”,也就是要立足于至善,在过程中遵循至善的原则,最终达到至善。

人生有限,不知道这条最正最直的道路,不认可这是最正最直的道路,那么,在有限的人生过程之中,就永远不会达到这个“目的地”;如果有意或无意地舍弃、背离这条最正最直的路,那么,不仅麒麟不会出现,即使万一出现了,也会被无知之人所杀害。《春秋经》的“获麟”,《诗经·周南》的《麟之趾》,都是在给我们指出这条最正最直的道路,就看我们自己走不走了。

2.关于《关雎》之应:

什么叫“应”?有“呼”,然后有“应”;有“声”,然后有“响”;有“问”,然后有“答”;有“唱”,然后有“和”。有《关雎》,然后有“《关雎》之应”;有“后妃之德”,然后有“麒麟之至”。《关雎》的“后妃之德”是“本”是“始”,《麟之趾》的“麒麟之至”是“末”是“成”。

《诗经》的三百篇是一个载道的整体,《周南》的十一首诗歌也是一个整体,每首诗自身仍然是一个整体。如果我们把《诗经》当成一本“诗集”,那么,也就意味着把《诗经》、《周南》拆散、解剖,其中的“一贯之道”以及“生生之道”也就都不存在了。这样的做法,相当于天下、国家、家庭都只剩下了一个一个的“个人”,即使勉强说是天下、国家、家庭,也都相当于“乌合之众”了。

当今使用最为广泛、最为权威的《中国文学史》教材,是袁行霈先生主编、1999年出版的,其中对《关雎》的“定论”是:“《周南·关雎》就是写男子对女子的爱慕之情,前三章表现了一个贵族青年对淑女的追求,和他‘求之不得’的痛苦心情。末二章,想象若能和她在一起,将要‘琴瑟友之’、‘钟鼓乐之’。”这个说法,是百年之前所没有的,却是现在最流行的。

这种说法已经是对“反传统”的观念已经加以修改之后的了。陈子展先生1965年7月完成的《诗三百解题》的说法,反传统的观念还很强。其中说:“君子和小人原是两个敌对的阶级——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专名”,“倘若说,这(《关雎》)是民风,就是朱熹说的‘民俗歌谣之诗’的一例。是的,这倒也像是求爱的山歌,也和调情的小夜曲相仿佛。那末,诗中所谓君子淑女,正合后世小说戏曲里所谓才子佳人、公子小姐一样,在两性关系上各自反映了当时占优越地位的阶级,并且各自反映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而作者可不一定就是君子淑女一流。”

如果按照这样的解释去读《诗经》,那么,《诗经》中的很多诗,就都被降低乃至贬低为“山歌”“民谣”、“调情的小夜曲”了;如果《关雎》是以此来“唱”(倡导),那么,与之相“应”的也就是“礼崩乐坏”:男女不用媒妁之言而私相授受,甚至苟合偷情;不需要父母之命而可以出走私奔,甚至伤害父母。

这样一来,“以德相配”被“因情相爱”取代了,甚至“为情而生、为情而死”受到赞美;“婚姻”成了“两情相悦”的结果,与父母、家人、他人无关,与“齐家”、“治国”、“平天下”更无关,有些夫妻甚至因此而把父母当成了他们“爱情”的障碍,把子女当成了他们“爱情”的“副产品”乃至“累赘”。

这样一来,《关雎》那种“德高为王”、“举贤任能”、“以德自正”、“以正正人”的最正最直直道全部不见了;《诗经》中的诗篇,没有了“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作用,而成了供人旁观欣赏、娱乐玩味、分析评判的东西了;《关雎》和以下十首诗篇失去了内在联系,《麟之趾》也就不是“《关雎》之应”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统”,也因此而全部被忽视乃至否定、抛弃了。

3.关于《关雎》之化:

“《关雎》之化”,也就是“后妃之德”的感化和教化作用。男子自我修养,然后成为君子;女子自我修养,然后成为淑女。君子、淑女,可以成为天下男女之表率。“乐得淑女以配君子”,是“以德相配”。男女能够“以德相配”,然后能家庭和睦、安居乐业。国内之人,家家和睦,人人能安居乐业,然后能国泰民安。能够国泰民安,然后能天下太平。天下太平之世,也就是“天下大同”。

所谓“《关雎》之化行”,也就是“后妃之德”的感化和教化逐渐扩展开来,逐渐遍及天下,就像《书经·尧典》开篇所说的“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其中“黎民于变时雍”,也就是说,一切都是为了“安民”。

“民安”会是什么样子呢?首先,“天下无犯非礼”。这一句,可以从孔子所说的一段话来理解:“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以道德来行感化和教化,以礼义作为底线,人人知道耻于不善而且能向善行善。在此情况下,也就可以无诉讼之事,无犯法之人。其次,即使是世道衰败情况下的君臣之子,也不会胡作非为、违背礼义。最后,天下人人都能“信厚如《麟趾》之时”。“信”,首先是自己“守信”,其次是使人觉得确实“可信”;“厚”,首先是自身道德修养好,其次是能理解他人、善待他人。所谓“如《麟趾》之时”,就是说还能像《麟之趾》中所体现的那养保持“至仁”。


       三、《麟之趾》讲解:

第一章: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第二章: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第三章: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此诗一共三章,字句变化很少,全诗的“微言大义”,也就需要我们主要从其中这些变化的字句来认知、探求。

1.“趾”、“定”、“角”:

此诗以“麟之趾”为题,是统贯全篇宗旨;第一章先讲“麟之趾”,从基础说起。麒麟是仁兽,其仁是天性之仁的自然显现。一个人的修养也不过是本善的人性的自然显现。立足于“仁”,然后能达于“至善”,这是“明明德”。

麒麟的脚趾自然会留下足迹,后人能沿着这个足迹走下去,方能天下永久归仁。麒麟之足有四,合于地之数,或许象征着地道,大地是万物生长之根基。脚趾用来躬行,若无躬行,则难以为后世所景仰效法。因此,全诗以麟趾开头,讲究的是以“仁信合礼”立足。

第二章讲“麟之定”,是指麒麟的额头。依据《连山易爻卦八宫分宫取象歌》中的“君象首”、“臣象股”、“民象体”三个卦象,意思是说,在人身之中,头部像天、像君,四肢像地、像臣,躯干像人、像民。因此,或许麟之额头象征着天道,君王能效法天道,才能得到天下人以及后人的景仰。

再者,“定”这个字,上面的“宀”本来指房屋,也可以是指人的“心”;下面的部分是“正”字的变形,“正”字是“一”和“止”的合体,“一”是“道”之象,“止于一”便是“正”,这意味着心中要立足于道,行为举止遵循道,最终达到完全符合道。这里所强调的是行为举止遵循道,这是“亲民”、“仁民爱物”的过程。

最后说到麒麟的角。其角只有一个,而且在头顶之上,因此,这个角应该象征着贯通天道、地道、人道的大道。麟角虽尖,但其顶端是肉,可谓内刚而外柔,好比天圆地方。《春秋》的“大一统”便是君臣民皆效法天地之道,而且将天道、地道、人道以大道贯通在一起。

天下女子之道,因后妃之正而能正;天下男子之道,因天子之正而能正;天下之正,因家道之正而能正。这是“止于至善”的体现。

2.“公子”、“公姓“、“公族”:

此诗从公子说起,然后说到公姓,最后说到公族。这些好像都是指所谓的“贵族”,但是,我们要知道,经典当中所说的“贵族”,关键在于他们凭什么能够“贵”。德高才能从政,这样的人才是“可贵”的。如果无德,即使在君臣之位,也是“尸位素餐”,甚至“祸国殃民”。在这里,不是说天子、后妃自身的德行,而是说天子之子、天子的同姓、天子的同族之人的德行。经典之中所正面说到的言行,都是符合正道的,这与史部之书、子部之书、集部之书不同。

“振振”,是“信厚”的样子,即诚信、仁厚。诚是信之本,信是诚之末;如果不诚,仁义礼智都是虚伪;仁义礼智合于诚,然后能够有信。仁在人内心,须“自强不息”而能“至仁”;厚由内心显现于言行,须能“厚德载物”而能“敦厚”。天子之子为公子,天子的仁厚诚恳,使天子之子也因此而仁厚诚恳;天子的同姓为公姓,天子之子的仁厚诚恳也会使同姓之人亲睦,志同道合;天子之同祖为公族,天子的同姓能仁厚诚恳,一族之人才能深受感化。

《中庸》中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意思是说,前王自正则足可令后世子孙、亲戚贤人景仰拥戴;后代子孙能继承父祖之志向和事业,足以使天下长久。君王有道,风化所及,必将人人不犯礼。后世子孙,维持王化,流风相传必能远。《大学》中说:“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3. 参考性译文及小结:

麟足仁信合于礼,天子之子亦诚厚,麒麟之德何辉煌!

麟额合于天之道,天子同姓亦诚厚,麒麟之德何辉煌!

麟角肉端合大道,天子同族亦诚厚,麒麟之德何辉煌!

全诗从“麟之趾”说起,而且以此为题,意味着对“天下太平”的渴望和赞叹。“天下太平”之道,在于效法天地之道,成就和完善人道。要成就和完善人道,则需要修身。修身,以“格致诚正”为序,将仁德落实于言行,显明于对他人则可谓身修,显明于家人则可谓家齐,显明于诸侯国则可谓国治,显明于天下则可谓天下平。天下平则麒麟等祥瑞之物自然显现身于人间。

我们学习《诗经·周南》,今天讲完了最后一篇,算是告一段落了。回头想一想,我们从中学到了什么,我们做到了多少,将来应该如何尽可能地完全落实到我们自己的身心和言行之中,如此,则是为家国天下尽了自己的心和力,我们也就距离圣贤君子近了一步,我们的社会也就距离天下太平近了一步!


 

[赏析四]

现代解《诗》者,历来不在意这首诗,不愿意在这首诗上多落笔墨,一些现代名家的《诗经》选本甚至连选都不选。

其实,《诗经》是一个整体,是三千年前古圣先贤的心志与怀抱的整体展现。以《国风》之首《周南》为例,《毛诗序》说得好,《麟之趾》,《关雎》之应也。这是说,《麟之趾》与《关雎》构成一个互相呼应的关系。“关雎”以正夫妇,夫妇正,则人伦备。夫妇是人伦之本。这就是古人所讲的,“一国之事,系于一人之本”。“麟之趾”则应教化行,人伦美厚如麟趾。关雎是因,麟之趾是果;关雎是始,麟之趾是末。

现代人仅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去理解和感受《诗经》之意,根本不在意《诗经》的历史现场。不但不在乎,还轻视古代那些经学家的努力,认为他们牵强附会。在政治第一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完全政治化;在经济中心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则趋向媚俗化。

如果说,不读《关雎》,不知自己是在向壁而立;那么,不读《麟之趾》一诗,则不知自己的脚如何踏上平地。

这首《麟之趾》再简单不过了,即通过以麟之趾、定、角为喻,来反复赞美公子。然而,这只是以字论字的理解,其中的深意值得深究。

麟的出现,在三千年前的先民看来是件大事。《史记·孔子世家》记载:

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孙氏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曰:“河不出图,雒不出书,吾已矣夫!”颜渊死,孔子曰:“天丧予!”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


        巧的是,历史上第一部史书《春秋》也终结于“西狩获麟”这一年。相传正是孔子见麟后一声叹息终止了《春秋》的写作。并顺手在书稿上写下“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几个字,《春秋》也就到此绝笔了。因此后世的文人就把作品收笔完稿叫做“麟止”或“获麟”。唐代李白有感于这段记述,就在《古风》中用“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的诗句作为对先贤的崇高评价。

孔子为什么对麟这种动物格外敏感,并把它视为“吾道穷矣”的标志呢?

在先民的原始崇拜中,麟是一种灵物。《礼记·礼运》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麟是四灵之首。陆机《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说:“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 严粲《诗辑》中也说:“有足者宜踶,唯麟之足,可以踶而不踶;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 就是说,麟是一种由鹿、牛、马、鱼四种动物组合而成的神物,这种动物事实上并不存在,而是先民想像和创造出来的。它的声音合乎钟吕;走路中规中矩,出行必先选择地点;它有趾,但不踩生灵,不踏草地;它有额角,但从不用来作攻击武器;它清高,总是独处,而且从不会落入陷阱或罗网。通俗地说,麟这一动物是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集中于一身了,它是仁厚的化身,因而又是王者之瑞。《诗经》“麟之趾”以麟为喻,称得上是至高至美的赞颂了。

《麟之趾》由于既不关女儿风情,也不关男女恋爱,再加上麟这一物象完全是古人虚构出来的,在现代人对科学的狂热意识里,自然是封建迷信的典范了。于是干脆不提它。

然而,我们今天读《诗经》既是要为我所用,却又不能功利到唯我所用。回到《诗经》现场,《麟之趾》反映的正是先民对吉祥平安的追求,它深深化入了我们的民俗生活,成为人们希望、安慰和力量的寄托。唐代诗人杜甫在《徐卿二子歌》中说:“君不见徐卿二子生奇绝,感应吉梦相追随。孔子释氏亲抱送,并是天上麒麟儿。”这里,诗人同样是以麟来称赞他人。后世,就以“麟子凤雏”比喻贵族子孙;以“麟趾”祝颂子孙贤惠;以“麟趾呈祥”作为结婚喜联的横批,祝颂生育仁厚的后代;以“麟肝凤髓”比喻极为稀有的食品;以“凤毛麟角”称赞和说明物品珍贵。

《麟之趾》以麟喻贵族公子,本身也寓示着人们对贵族公子品德的向往,同时寄希望于他们,希望他们能够引领人们走进一种幸福的生活境界。故古人认为《麟之趾》是行王化的结果是不虚妄的。

正因为麟代表着吉祥与平安,孔老先生才对它格外敏感。孔子成为后世尊崇的圣人之后,一种与麟有关的王者之瑞的传说也应运而生。据说孔子降生的当天晚上,有麒麟降临孔府阙里人家,并吐玉书,上有“水精之子孙,衰周而素五,徵在贤明”字样。然后,孔子生当乱世,礼崩乐坏,这个时候出现麟,便是一种反常的现象,这才促使老先生搁笔长叹,“吾道不继”。


        夫子忧国忧民的高尚情操足以令后人唏嘘扼腕,麒麟也因此成为颇具神奇色彩的异兽而广为后人所称道,甚至被赋予了送子纳福的吉祥使命,尤其是《诗经》中那篇脍炙人口的《麟之趾》,更是把麒麟奉为帝王将相所专有的神圣象征,并用“德配麟趾”来赞颂贤士君子的高风亮节。

        神话传说中的珍禽异兽必然有其现实原型。有这样一种稀世罕见的动物,其神秘程度如此之深,以至于人们用上古仁兽的名字给它命名为“亚洲麒麟(asian unicorn)”,而且有许多学者认为它就是西方神话传说中“独角兽”的原型,这种动物就是中南大羚(Pseudoryx nghetinhensis)。

   [赏析五]

这是一首描写普遍老百姓对地方忧患意识的山歌,麟字,这两千多年来均被解释为动物麒麟,这当然也可以,但终不免有些勉强。用麒麟的脚来比喻人们的贤能,赞美人们的子孙繁衍,是不是很牵强呢?而以动物之名来作为地名,这在古代则是屡见不鲜的,如龙山、龙川、龙口、龙井、蛇山、蛇口等等。麒麟在古代被人们视为吉祥之物,用它来作为地名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虽然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很少或没有见到用麟作为地名的记载,但后来的《资治通鉴》和《宋史》却有这个记载。山歌中所表达的是人们对王公贵族的公子们的担忧,由于他们的浪荡,使得麟邑这个小地方已经变得很不安全了。中国古代是农耕社会,农业耕种就是定居,定居就需要有安全感。如果失去了安全感,人们就会有劝言、有怨言,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看法。第二段则是针对与公族同姓的人们,因为,如果他们之间团结,那么这个地方就能兴盛繁荣。而在西周、在春秋战国时期,我们很少能看见一个家族能团结的事,相反,姬姓家族由于分封建立诸侯国,弄得几百年互相杀戮不已。山歌的第三段描写的则是公族们,也就是直指统治者。这种循序渐进的手法,在《诗经》中是有很多的。所以,关键的关键,其实就在统治者。只要统治者能整治整顿,那么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

这首山歌,同样也表现出周南地区的风俗习惯,人们就是这样用山歌来表达出自己的忧患、忧愤心情的。

 


        泊客第一次读《麟之趾》时,感觉这诗太简单了,就是对诸侯之子孙的赞美,甚至是带有肉麻的吹捧。没有什么可以解析的。

        可是,泊客越是深入读进去,越是感到《麟之趾》本意的不凡和深意。

        关于《麟之趾》的主旨,一般有三说:一曰赞美龙种。如方玉润认为杜诗所讲的“高帝子孙尽隆准,龙种自与常人殊”,可以给这首诗作为注脚使用。这话很有道理,《麟之趾》表面上赞颂的是百姓尊崇喜爱的麒麟,实际上是将之与贵族子孙相比拟,以神兽的神圣、祥瑞来彰显“公子们”的高贵不凡。各地乡间常见“麒麟送子图”,此图之风行大概与此诗相关。因为,自此诗后,麒麟与贵子,并道而行,相及相关。二曰批判--不仅仅讽刺。如首章“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可以译为“麟的脚趾呵,那些所谓信厚的公子呵。哎哟可怜麟呵!”什么意思?就如当今骂某人是“猪”,旁人言道:“莫要侮辱了猪”,批评讽刺意味特别重一样的道理。三曰是一首描写普遍老百姓对地方忧患意识的山歌。

        今大多采第一种说法,至于第三种说法,泊客以为,大谬也。但是,泊客对《麟之趾》是赞美诗,觉得也不尽然。泊客以为,本篇既是对诸侯之子孙的赞美之歌,也是规劝的希望之歌。

        何也?

        一曰孔子于春秋乱世,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这就说明,麒麟的出现,从《春秋经》的微言大义来说,是祥瑞;从历史事实来说,则是“灾异”。一个朝代的兴起,必然伴随着前一个朝代的衰亡。因此,对获得天命而兴起的新王来说是“祥瑞”,同时,对逆天失道而失去天命的衰亡者而言则是“灾异”。因此,虽然说《麟之趾》一诗产生时代早于春秋战国,但含有规劝诸侯之子孙,希冀他们要诚信、要仁厚,这是肯定的了。

        二曰《诗经.国风.周南》《诗经》是一个整体,是三千年前古圣先贤的心志与怀抱的整体展现。这基本已成定论。如,《毛诗序》称:《麟之趾》,《关雎》之应也。这是说,《麟之趾》与《关雎》构成一个互相呼应的关系。关雎是因,麟之趾是果;关雎是始,麟之趾是末。更有分析称《汝坟》中的男女主人翁君子与淑女即与《关雎》、《麟之趾》一致。到《汝坟》后,君子由于“王室如毁”已经战死沙场,《麟之趾》实乃对非王道、非道德的公子、公孙、公族的控诉。

       因此,《麟之趾》即是对贵族公子道德的赞美,更是对他们的道德与行为的规劝和盼望。


诗经11

修心 · 养性 · 品生活

这世上有三样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

一是吃进胃里的食物,二是藏在心中的梦想,三是读进大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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