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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书法

 家有学子 2016-06-27

20世纪90年代以来,长沙市文物考古工作者多次在五一广场区域发现简牍。2010年6月22日凌晨,地铁施工方在长沙地铁二号线五一广场站东南侧距地表六米深的地下隧道工程中发现一批东汉简牍。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专业人员对该批简牍进行清理挖掘,总数预计在七千至一万枚,其材质可分为木质简及竹质简两大类;形制多样,最具特色的为木简、木两行以及各类封检。绝大多数为官文书,主要是下行文及上行文,亦见少量平行文及用于封缄文书的封检及函封、标识文书内容的楬(签牌)等,也有部分名籍及私人信函。目前出土东汉早中期的简牍较少,且传世史料对该时期的记载也较缺乏,《中国书法》2016年第5期将已清洗整理好的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一百七十余枚按竹简、木楬、合檄、木牍、封检、木两行原大(放大)分类刊发,并约请参与现场发掘的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黄朴华所长及简牍书法研究专家王晓光、李松儒、李洪财等撰文,从而为书法学习者提供大量珍贵的图文资料。

东汉中叶隶书墨迹标杆之作

——试析五一广场简牍墨书及相关问题

王晓光

五一广场简牍之形制特色

2010年夏,长沙市五一广场地铁施工中,一号窖出土了一批东汉简牍。简牍发现于该窖一至三层,整理者推测简牍数量在七千至一万枚之间。长沙五一广场简牍内容丰富,涉及当时政治、经济、法律、军事等诸多领域,大都属公文类。这批简牍的出土地一号窖周围曾是东汉长沙郡府衙及临湘县官署遗址所在地,简牍绝大多数为下行文书及上行文书,主要是长沙郡及门下诸曹、临湘县及门下诸曹的下行文书,临湘县、临湘县下属诸乡、亭的上行文书,也有与外郡县的往来文书。文书处理者或撰(书)写者大都为地方各级官员、属吏。



五一广场简的时间为东汉中期偏早,简牍上的纪年有“章和”“永元”“元兴”“延平”“永初”等年号,其中最早者为汉和帝永元二年(90),最晚者为汉安帝永初五年(111)。


五一广场简形制较全,尤以签牌、封检样式丰富,签牌(木楬)有5种、封检有4种,可以代表汉代签牌、封检通用形制。


1
五一广场简中的封检


封检用于封缄(封闭、封口,保密作用),并起到文字说明作用。《说文》曰:“检,书署也。”《说文解字系传·通释第十一》:“检,书函之盖也。玉刻其上,绳缄之。然后填以金泥,题书而印之也。”


长沙五一广场简牍中的封检分为四种类型。

A型:木牍两端设封泥槽,分别设三道绳槽,文字书写于封检中部区域;

B型:牍中间设一处封泥槽,三道绳槽,截面呈“┻”形,两边书写文字;

C型:牍的一端设封泥槽,三道绳槽,截面为倒“F”形;

D型:截面呈“└─”形,分厚薄两部分,厚部短、薄部长,体形较大,如J1③:285号牍,残长34.2厘米,宽8.4厘米,厚0.9厘米、2.1厘米,牍上无封泥槽设置,大概是以单独的封泥匣盖于该封检的厚部,盖上封泥匣后,封检上文字“永元十五年五月七日昼漏尽起府”即被掩盖,收件人拆封后才得见,可检验文书传递是否即时。


2
五一广场简中的签牌(木楬)


签牌亦称木楬,起标识作用。《周礼·职金》:“辨其物之恶与其数量楬而玺之。”郑玄注:“既楬书揃其数量,又以印封之……今时之书有所表识,谓之楬橥。”《广雅》云:“楬,橥杙也。”木楬上部有一孔或两孔,以便系绳。秦代里耶简牍中的木楬上部半圆形,均为标识官文书所用;西北出土木楬上部也多为半圆形,且涂黑或画网格;长沙王后渔阳墓发现木楬多枚(汉文帝时),与秦里耶木楬形制接近;马王堆M3也出土多件笥牌木楬;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木楬也是官府文档签牌,但形状为多边形(上部为三边形,腰部有缺口以代替穿孔);2000年出土的额济纳汉简中,有一件木楬大体为正方形,长8厘米、宽8厘米,上部两角略圆,牍四边画墨线,中部一竖墨线将楬分成左右两等份,分别书“第九隧”“瓦箕二”,书体为经修饰的隶体。


五一广场简牍之木楬形制较多,有五种类型。

A型:上部为“凸”字形,无绳空;

B型:上部为三边形、整牍为六边形,如J1③:263-108,有绳空,与曹操墓石牌形制一致;

C型:上部为不规则半圆形,有绳空,如J1②:68等简;

D型:上部为三角形、整牍呈五边形,有绳空;

E型:上顶部平齐或三角形、上部两侧有三角刻槽,无绳空,如J1③:152、J1③:325-1-119等简,与走马楼简部分签牌形制相近。


五一广场木楬基本涵盖了秦汉签牌各种形制,所不同的是,五一广场木楬上部均不画网格或涂黑,有的不设穿绳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以前多使用工稳的传统正体(篆或隶)的木楬,五一广场木楬多为俗写隶体,如J1③:112、J1③:151等,其草率程度甚至超过其他公文类简牍。



五一广场简牍墨书简析


发掘整理者指出,五一广场东汉简的书写者大多为各级官吏,书体相对端正,草体较少,隶书居多,结构平正,波挑分明,也有一些字迹趋于楷化写法,草书见于名籍及批示文字,略带隶势,可称作隶草。


从已发表的简牍看,五一广场简牍墨迹可分为工整隶书、草率隶书、草书、新隶体与早期新体等。




1
工整隶书


规范工整的隶书墨迹如简J1③:325-1-140、J1③:201-30、J1③:264-294等。其中,简J1③:325-1-140书于永元十五年(103),其书技虽然不算高超,却细致周到地表现了隶书特点与书写技巧,波磔尾笔和粗重垂笔在字形中醒目而突出;J1③:201-30号木牍则重点修饰表现了捺磔,如“吏”“不”等的磔笔棱角分明,和汉末碑隶如出一辙。


汉隶在西汉中期即已成熟,代表性的墨迹如北大西汉简、定县汉简等,其规范程度与后汉后期碑版隶书几无二致。简J1③:208因是封检,须书写规范醒目,显现了大、小字正体隶书不同技法及艺术风貌,其中大字更强调笔画细节的修饰及整体的厚重感。简J1③:263-31则表现了曲直兼具、柔刚相济的隶体点线特征,更富于书法艺术之美。


五一广场东汉简出土以前,东汉中期简牍墨迹极少批量面世,五一广场简让我们看到东汉中期公文书写中隶体的大致面貌。由于书写的并非典籍内容,而且按官文书的实用性及效率要求,使得书写不必过于工谨,其点画行笔、字形结体或多或少有省连并简,这样的书写状态与东汉末的长沙东牌楼简牍类似。就字体演进层面看,第一,汉隶本身早在西汉中后期已定型,东汉以来并没有多少隶书在体系内发展(而是向新体进变)。而五一广场简的同时代,标准汉隶八分刚上石入碑;第二,社会书写中隶书日益俗体化,隶书的变形体——新隶体以其约省、简捷的优势逐渐成为手书实用体主流,并孕育早期楷、行等新写法。



2
草率隶书


这种写法占了五一广场简书的大部分,其中又分谨守隶法者、变异隶法者。所谓谨守隶法,不过是大体依循隶体基本规范而已,其中有的为了求效率而省去许多隶体特征细节,如左波笔、蚕头雁尾形态等,连、断、省笔普遍,笔画不求粗细变化。所谓变异隶体即俗体隶书、新隶体之类写法,它们更代表了东汉日常书写的主流,这类写法也是新体楷、行、今草的主要演进系统。


3
草书


已发表的五一广场简草书较少,大都集中于上级批复文、拆封记录文字及少量简牍中。这些草体有的是隶书快写,不符合于草书规范,有些则属于颇具艺术性的草书,如简J1③:325-1-63中的文件开封记录“八月廿八日发”等。与同在长沙出土的东牌楼简不同的是,东牌楼简中草体以早期今草占优,五一广场简之草书多含传统章草技法。不过五一广场简3-0003则为颇具今草风范的一枚,此作富于纵向笔势和纵向牵连笔意,很大程度上摆脱了章草法则,可视作东汉中期以上为数不多的极具今草特征的墨迹。


从五一广场简看东汉新隶体与早期新体


日常实用隶书发展至东汉,已有了形体、笔画诸方面的变化,渐渐偏离规范隶体格式,这种富于新意的俗写隶书被称为“新隶体”。裘锡圭先生指出:


大约在东汉中期,从日常使用的隶书里演变出一种跟八分有明显区别的比较简便的俗体。在东汉后半期,虽然士大夫们竞相用工整的八分书勒石刻碑,一般人日常所用的隶书却大都已经是这种俗体了。


上述这种俗体隶书在很大程度上抛弃了收笔时上挑的笔法,同时还接受了草书的一些影响,如较多地使用尖撇等,呈现出由八分向楷书过渡的面貌……为了区别于正规的隶书,我们姑且把这种字体称为新隶体。


“新隶体”特征是:字形宽展方平,结构点画松散,横画顺锋入笔、末端顿按、左轻右重,提顿用笔增多,笔画短促,点化笔、尖撇笔、钩趯笔增多,点画间具钩连意味,有纵向牵引趋势。新隶体于东汉日常书写中渐受青睐,简捷、实用、速写的优势使其日渐脱离传统隶书的制约,并含蕴、助推新体(早期楷、行)萌生发展。


到了东汉中后期新隶体渐成社会书写的主流,集中在简牍、纸、陶瓶等介质上。东汉中期的五一广场简中就有大量新隶体。如J1③:129号牍,该牍墨字用锋圆润厚实,一定程度脱离隶书规限而凸显新法笔意,比如:横笔常侧锋起笔、顿锋收笔(而不作出锋磔角),撇笔重起轻收——大体属于今楷的横、撇法;许多短笔、点笔多有勾连之态,亦显露行、楷笔意;今楷拥有的竖勾笔在此也初显其形,等等。J1③:325-1-140号牍左侧的批复大字也属新隶体。再如一些签牌木楬,如J1③:263-108、J1③:168、J1③:251等,书写草率,不受标准隶书技术的局限,其新体气息弥漫而出。


公文简本应以标准隶体为之,但在日常实用书写中,人们很难一笔一画、处处到位地完整表现隶书特征,在快速的不经意书写中,省、简、连、并等手法常被使用,渐渐破坏隶体原有的格套,于是“新元素”日渐显现,早期楷、行、今草逐渐孕育、发展。这情形与之前秦代官文书规定使用篆体,而人们实际使用秦隶(古隶),最终形成汉隶的过程类似。不过五一广场简中新隶体(以及早期楷、行等)尚不及东汉末(如东牌楼简)那般普及。另外,文书不同的用途及走向,也决定了书体差别,如下级单位(人)给上级单位(人)的上行文书一般比较工整、更近于规范汉隶体,而下行文书则较多以随意不拘的心态书写,于是新隶体乃至草、楷(早期)、行书更多些。


下面列举目前所见东汉中后期部分新隶体朱墨书迹:


序宁简(79)

长沙五一广场简牍(部分)(东汉中期)

敦煌玉门官燧次行木牍(137)

长沙东牌楼简牍(部分)(灵帝间)

宝鸡铲车厂一号汉墓陶瓶朱书(东汉晚期)

宝鸡五里庙一号汉墓陶瓶朱书(灵帝光和间)

西安中华小区东汉墓镇墓瓶书迹(M18:10)(东汉晚期)

永寿二年陶瓶朱书(156)

熹平元年陶瓶朱书(172)

初平元年陶瓶朱书(190)

初平四年陶瓶朱书(193)

兰州伏龙坪纸书墨迹(约东汉末)

敦煌悬泉置麻纸墨迹(T0409①:15)(东汉后期)沧州北白塔村朱书砖文(约东汉后期)

……


新隶体比楷、行新体生成早,新隶体发展的同时也生发了楷书、行书雏形,后汉后期新隶体经常与早期楷、行书甚至草书(章草、早期今草)糅融在一起。新隶体依工整一路发展,继续脱尽隶意、整饬点画、强化“楷化笔画”,渐成楷书形态;新隶体依草率一路发展,并与早期今草、早期楷书互为作用,渐成早期行书。东汉中期一些墨迹里,已颇具早期楷、行书形态。如五一广场简J1③:325-4-52相当接近楷书笔法,刘绍刚先生分析:“它的起笔、收笔、行笔及转折,具备了楷书用笔的所有基本元素”,“比起一百多年后的郴州西晋简成熟的楷书,虽然存在书写水准的高下之分,但用笔的笔意已经没有明显区别,在一些横画的收笔处,甚至比郴州西晋简的隶书遗意少得多,显得更加成熟。”像该简这种写法在当时应不是绝无仅有。


前举J1③:129号牍属典型新隶体,其中不乏早期楷、行笔意与写法,可谓富含新体因素的新隶体字迹。另如东汉前期偏晚的简书——序宁简大致有两种写法,其中一种近于拆散隶体重组,内含字体新变潜力,其类似于早期楷、行书的笔法很多,这种隶书俗写方式正剧烈地改变着传统隶书。可以说,东汉中叶日常书写中,楷、行、今草等新体已逐渐发展成形。到了东汉末东牌楼简牍,新隶体及早期楷、行、今草运用已很普遍,它们在东牌楼简书中居绝对优势。不过应该看到,东汉中后期实用书写往往是随意、缺少法则、“多体合一”的样式,它需要进一步的书写实践、也需要名家与书写精英们在技术上的整理提升,新体(楷、行、今草)方能速成熟。


五一广场简牍中的书手


五一广场简内容以东汉长沙郡及所辖临湘县相关公文为主,包括临湘县与其上级长沙郡的往来文书,长沙郡、临湘县与其他郡县间的往来文书,临湘县廷与其门下诸曹间的公文等等。这些官文书的经手者、书写者多为相关郡、县属吏。按汉代官文书制度,文书上应有责任人、书手等的职名签署,而且常常位于文书的结尾处,西汉时以官(吏)职+人名为主要格式,具名或以“/”与正文隔开;到东汉具名形式变得多样化。五一广场简文末具名吏员职位有:劝农贼捕掾、待事掾、理讼掾、守属、户曹史、令史、书佐、佐、史、亭长等,文书的书写者常常在文末具名的属吏中。



汉代属吏与简牍书写


五一广场简可视作东汉中叶基层官文书较典型样式,既体现了官文书体制、运行常态,也展现了当时公文墨迹情形。五一广场简及大量已面世秦汉简牍表明,这些简牍大多出于基层属吏之手,换言之属吏乃简牍书写主体之一。


属吏特点是人群庞大,分布广,阶秩层次复杂。拿汉代各级行政机构组织序列而言,长官直属的门下(阁下)有大量文职属吏,此外职事业务诸曹有十至数十不等,诸曹下也都有不同数量的各种属吏,这些属吏包括掾、属、卒史、令史、书佐、佐史等等,他们均可兼做文书起草、写抄等事,已出土官文书简牍大都出于这些属吏之手。从横向看,这些吏员从中央到地方分布全国各地;从纵向看,秦、西汉到东汉,属吏数量日益扩充,人数众多,书写量巨大。另一方面,各级官员(亦是简牍书写者)的流动性和属吏的巨量书写,都客观带动书写观念与技术的散播与互通,在秦汉大一统帝国环境内,这种书写行为的广布与互通促进了社会性书写的发展。


从教育背景及吏员选拔看,秦汉文书类吏员均有多年的受教育经历,若从八九岁入蒙学至十七八岁始试“史”算,受教育十余年,出了学室并选用为低级吏员者均是好中选优,对文字与书写驾轻就熟。或认为简牍帛书写者(包括基层吏员)往往缺乏文化素养及文字书写训练。事实上,汉代基层属吏大都拥有多年受教育背景,基本的文化知识结构并不缺失,文字修养及书写技能自学童时即习之,书写技术不在话下,简书中精妙高超的墨迹亦不在少数,以规范类隶书为主的五一广场简即展示了刀笔吏书写水平。


胥吏阶层作为简牍书写主体,其在字体演进中扮演着重要作用。秦汉简牍时代跨字体演变的两个重要时期,即由篆而隶(隶变)和新体形成(楷、行、今草)。隶变经秦隶与西汉古隶,到西汉中期大体完成,广大属吏的日常书写以其数量巨大和普及性,日积月累、积微成著地改变着时文通行字体,有力助推隶变完成,如裘锡圭先生说的,“八分书体很有可能是先在官府佐、史一类人手中形成,然后推广到整个社会上去的。”从今楷、行、草形成看,汉末吴晋之长沙东牌楼、走马楼、郴州诸简牍同样出于基层吏员之手,显现出新体日渐成熟普及的景况。胥吏阶层在字体演进历程中功不可没。


从书法史角度看,属吏阶层的书写创造了多姿多彩的简牍墨迹世界,展现了当时社会书写实态,丰富了秦汉书法墨迹史,成为今天研究秦汉书法史的重要书迹资料。


五一广场简牍的价值


从前人们心目中的东汉书迹主要是汉末铭石八分,20世纪以来出土的大量汉简,时间大都为西汉中叶至东汉初,东汉中后期的简牍墨书较少(或极少批量出土者),只有甘谷东汉简等少量简牍,此外还有少量的陶瓶朱书、墓内壁画题记等,亦即说,战国至魏晋墨书史在此段(东汉中后期)缺环较大。2004年出土的长沙东牌楼简填补了东汉末简牍墨迹空白,2010年出土的长沙五一广场简牍则以较大的简量丰富了东汉中期墨迹。这就使得魏晋以上近千年墨迹史大体完整起来。五一广场简还具有风格写法上的丰富性,一定程度反映了当时社会书写、特别是郡、县官文书景况,其面目多样的字迹丰富了东汉墨迹隶书宝库,有助于东汉隶体实际运用情形的研究,对于上古书法史及汉代书刻专题研究都具有意义。五一广场简牍所处时代也大致是汉隶八分入碑上石的前后,比照同近期手书墨迹与铭石体,有助于那一时期手写隶书以及碑隶关系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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