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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7月1日后,取得18位营业执照,税号仍为15位,如何处理,有答案啦~

 everestdoc 2016-07-15
尊敬的纳税人:
  自2016年7月1日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纳税人,如果发生工商变更,取得了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税务系统中的纳税人识别号还没有变更为18位,可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业务:
一、前置条件
  纳税人完成工商变更,取得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尚未进行代码转换,税号仍为15位纳税人识别码。
二、税务处理流程
  纳税人工商变更完成后,根据工商发放的告知书,前往漕河泾税务征收大厅办理按步骤下列事项:
第一步
一所税务登记窗口(三楼)
  1、将税号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对于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直接按新税号变更并验证三方协议,纳税人不再需要前往银行办理相关事项。
第二步
博天派驻征收所办事点(357房间)
  如果属于电子申报纳税人,则要前往博天派驻点(357房间)办理电子申报、网上认证新开户(需携带CA证书),并辅导、告知纳税人尽快进行企业端电子申报、网上认证开户。
第三步
十三所金税发行窗口(一楼)
  如果纳税人原来就使用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则需前往十三所金税发行窗口,重新发行金税盘/税控盘。
三、代码转换后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电子申报、网上认证企业端开户成功后,纳税人应使用18位的电子申报账户进行申报。收到15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用15位网上认证账户进行认证,收到18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用18位网上认证账户进行认证,两个账户认证的发票数据,系统将进行统一归集。
  (二)纳税人变更发行完毕后,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加盖18位发票专用章
  (三)纳税人完成代码转换后,不使用防伪税控设备开具发票的,也应该加盖18位发票专用章。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还应在单机版通用开票软件(eTaxSH@SH 电脑开票软件)中新建18位开票账户。
四、友情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最近一段时间,由于上海税务机关金税三期新征管系统刚刚上线,大厅纳税人较为集中,排队时间较长,建议您等到新系统趋于稳定、大厅人流较少的时候,再上门办理相关业务。在此之前,您可以使用老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如果将来总局、市局对于办理时限提出新的要求,我们将另行及时通知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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