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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郊坛官窑知识点

 自华居 2016-09-02


  郊坛官窑即“传世官窑”
  根据《笔衡》关于官窑的记载,以及后人对此记载的理解,陶瓷研究者一般把“官窑”划分成北宋的“汴京官窑”与南宋的“修内司官窑”和“郊坛官窑”,即所谓的“三分法”。故宫博物院就曾将清宫官窑瓷器划分为上述三种。台北故宫博物院至今仍然如此划分,但是,长期以来,致力于此项研究的一些中外学者对此种划法的科学性颇有质疑。显然,此种划分在“汴京官窑”下落不明。郊坛官窑未能发掘以前是有理可据的。
  何谓“汴京官窑”?谁也无法讲清。郊坛官窑遗址尽管发现多年,但观点各异,有人甚至误把郊坛官窑视为修内司官窑。修内司官窑是否存在,至今争议颇烈。对宫中收藏“传世官窑”瓷器的窑口,虽经多年研究,仍难以划分成多种。
  “汴京官窑”的遗址,论者推测因黄河泛滥之故,已为历史悬案。
  修内司官窑的遗址,经考古工作者长期寻查因无结果而否定。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加之学者们囿于对官窑瓷器的旧说,眼界难开,即使感到某些问题已经发掘证实,然而,仍固执己见,而不得自圆其说。宋至明清各代文献根本不见“汴京官窑”记载,文献中所谓“官窑”,即修内司官窑与郊坛官窑。《格古要论》对修内司官窑、哥窑与龙泉窑是分三条论述的,亦未提“汴京官窑”。而其中“色好者与汝窑相类”一语,分明讲的是修内司官窑,论者却偏偏与“汴京官窑”联系起来,人为地造出一个历史上所不存在的瓷窑。
  宫中“传世官窑”瓷器,经研究均属于浙江的青瓷系统,而无法区别南北。曾有从烧造方法上进行划分者,认为北宋的“汴京官窑”瓷器多系支烧。南宋的郊坛官窑瓷器多为垫烧,但这两种烧造方法。均为郊坛官窑所采用。或曰:以支烧为早,垫烧为晚。此说也不能成立。因为采取哪种方法是根据烧制器物的需要而确定的,对底径大而薄的器物的烧造,往往采用支烧与垫烧相结合的办法。所以,两种方法绝没有时间早晚,更不能以此划分南北官窑。
  现在由于北宋官汝窑遗址的发现与试掘,证明北宋官窑就是汝窑,南宋郊坛官窑遗址的发掘,也证明其产品在许多方面有如官汝窑。因此,发掘者也不得不引证“袭故京遗制”这一历史事实。即郊坛窑是根据官汝窑而烧制的。文献为什么不见“汴京官窑”的记载呢?只因为本无其窑;如果在“传世官窑”瓷器中,确有其物,自然可在科学排比中区分出何为“汴京宫窑”,何为郊坛官窑。否则。就只能得出与此相反的结论:即“传世官窑”就是郊坛官窑。
  
与官窑相关的几个瓷窑
  “哥窑”是陶瓷界一个争议颇多、悬而未决的疑难课题。之所以如此,是有其诸多原因的。早于三十年代以前,某些学者即据文献记载,把宫中传世的南宋修内司官窑瓷器称之为“哥窑”。是非争端,实始于此。1956年后,浙江文管会劝“哥窑”遗址——大窑(文献上的琉田)与溪口作了调查和重点发掘,结果证明:大窑等烧制的黑胎青瓷,同文献记载的“哥窑”瓷器所具备的特征相吻合。因此,断定大窑即文献所记载之“哥窑”,而名为哥窑的宫中传世品则绝非龙泉大窑烧制。笔者赞同这一结论,但,疑问接踵而来,即宫中传世的所谓“哥窑”又产于何许呢?考古发掘始终未有答案。同时,有的学者据《格古要论》“有黑土者谓之乌泥窑”的记载,认为“龙泉大窑发掘的黑胎青瓷非哥窑产物,而是乌泥窑,是仿官窑作品”。科学工作者为了进一步验证考古工作者的上述论点,从而,解决宫中“传世哥窑”产地问题,对龙泉大窑的黑胎青瓷,官中“传世哥窑”、景德镇“仿哥窑”、景德镇“仿官窑”,杭州郊坛下“官窑”等五种标本,进行了胎、釉的外观特征及化学成份、显微结构等多方面的分析研究,证实了考古工作者得出的结论:“传世哥窑不在龙泉烧造之说是可以接受的,龙泉黑胎青瓷可能就是正统的哥窑,这种说法也是有相当根据的”,因而,又得出这样的结论:“传世宋哥窑在好多方面都和景德镇的同类型作品比较接近,而和龙泉黑胎青瓷则很少共同之处,传世哥窑很可能是宋以后景德镇所烧造的。”又,在《中国历代名窑的陶瓷工艺的初步科学总结》一文中,在探讨黑胎龙泉窑产地时提到:黑胎龙泉窑“有人认为是仿官窑的制品,它的胎骨成份很接近北窑,而与一般龙泉窑差别较大,可见仿官窑的说法是有根据的”。
  考古工作者对大窑遗址的调查与发掘后认为:“相传章生一在龙泉琉田主一窑,所产瓷器为黑胎、紫口铁足,青色釉,有开片。这些特征与大窑、溪口窑址中出土的黑胎青瓷相吻合,黑胎青瓷应当是哥窑的产品无疑……传世的瓷器,釉色浅白,开大小纹片,厚胎,有人认为是哥窑的作品。这是有很大疑问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在龙泉窑系统的任何一处窑址堆积中还没有找到这类产品的遗存,而且瓷器的风格和烧制方法也与龙泉迥然不同”。与此意见持相反论者却认为:“哥窑、弟窑的命名本身就值得怀疑,是后人根据前人传闻演绎出来的,文献材料可靠性不大。《格古要论》在谈官窑时特别提到:‘有黑土者谓之乌泥窑,伪者皆龙泉所烧者,无纹路’”的记载,从而提出:“龙泉窑的黑胎青瓷正是《格古要论》指出的乌泥窑,是仿官窑的作品”。
  对这两种意见,笔者早在《关于“哥窑”问题的探讨》一文中说过:“这些黑胎青瓷窑烧制的器物,同文献记载的‘章生一’主烧一窑的瓷器所具有的特征相吻合,证明这就是文献记载的‘哥窑,”。同时,对其发掘成果,也作了充分的肯定:“这一重要的发现,不仅解决了‘哥窑’器物的产地问题,而且,还证实了故宫博物院和各大博物馆所珍藏的‘哥窑’器物不是在龙泉地区烧制的”。这个观点,我至今执著不变。故此,笔者认为发掘者的定论是正确的,对研究与进一步解决“哥窑”问题,提供了可靠的论据。
  关于“传世哥窑”很可能是宋以后景德镇所烧造的说法,虽经科学工作者对景德镇仿哥事的碎片进行化验得到证明。但是,必须指出,仿宋名窑产品如此相似乃尔,这并非景德镇所固有的特色而是人为加工所使然。所以,这种说法不可成立。
  考古发掘是印证文献虚实的重要手段。龙泉大窑的发掘及其出土器物的特征有力证实了文献记载的正确。至于《浙江通志》以及《七修类稿续编》的有关子“章生一”“章生二”的记载,的确比明初的《格古要论》有所敷衍,故有的学者认为是根据前人传闻演绎出来的,可靠性不大。但,《格古要论》中关于“哥哥窑”的记载是确有其事,虽然,在龙泉窑条中未详“弟弟窑”之事。如果根据《官、哥两窑若干问题的探索》一文推侧“哥哥窑是‘哥哥洞窑,的简称,而‘哥窑’:则又是‘哥哥窑,的简称”那么,至少在元人的《至正直记》一书中已见“哥窑”的记载,由此证明,关于“哥窑”的定名是有据可寻的。因此“哥窑”是不容否定的。另外,大窑的黑胎青瓷确与“官窑”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也是一个事实。但,这只说明民窑产品受官窑的影响所致,或者有部分器物是根据宫中所需而烧制的贡瓷。此亦说明南宋时郊坛官窑已不像修内司官窑那样控制森严,不许民窑仿官。如果依据《格古要论》中的记载,认为乌泥窑是仿官窑的作品,此种情况是存在的,但,不能因此而把大窑的黑胎青瓷统统归纳为“仿官”,而全盘否定其实属“哥窑”这一主要事实。何况,“乌泥窑”一词并不始于《格古要论》,早在南宋人《笔衡》中就明确指出“余如乌泥窑、余姚窑、续窑皆非官窑比”云云。值得注意是,《格古要论》中“伪者皆龙泉所烧者,无纹路”一句,既然,强调伪者皆龙泉所烧,那么,所谓仿官作品,就不仅仅是指“乌泥窑”而已。
 
 “哥窑”与“仿官窑”的时代
  “传世哥窑”就是修内司官窑,“哥窑”就是“龙泉哥窑”。一个属“民窑”,一个属“官窑”。这是首先应明确的。过去的讨论之所以不见成效,而且把问题搞得复杂化,就因未搞清以上问题。所以,有时将“哥窑”与“传世哥窑”的两种器物相比时,虽然承认其区别,然而,在具体讨论“传世哥窑”的时代与产地时,又往往把二者混淆起来。
  由于上述对“哥窑”产地的纷纭看法。所以,导致对“传世哥窑”所属时代就产生了怀疑。有的据《格古要论》中的“成群队者,是元末新烧”一语,认为“在不少‘传世哥窑’瓷器中有南宋时期的作品,其中有些是属于元代的作品”。也有的学者,根据北京元大都出土的哥窑瓷片,上海市青浦县元代任氏墓群出土的开细纹片的淡青色釉悬胆瓶、鱼耳炉以及朝鲜新安海底沉船出士的双耳三足炉等器物推断:“宋哥窑是否存在,要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然而,我们过去把传世哥窑都定在宋代,是肯定有问题的”。
  根据上述分析,“哥窑”与“传世哥窑”是不同的两个窑。“哥窑”一名宋代文献中尚未见到。元代《至正直记》一书中始出现“哥哥洞窑”与“哥哥窑”的记载,并云:“乙未冬,在杭州时市哥哥洞窑者一香鼎。质细虽新,其色莹润如旧造,识者犹疑之”又曰“近日哥哥窑,绝类古官窑”云云。按指以上皆属“龙泉哥窑”。在《格古要论》中亦有“哥哥窑”之名。此书对修内司官窑与哥哥窑是分条记述的,在修内司窑条下云:“官窑器,宋修内司烧者,土脉细润,色青带粉红,浓淡不一,有蟹爪纹,紫口铁足,色好者与汝窑相类气在哥窑条下云:“哥哥窑,旧哥哥窑出,色青,浓淡不一,亦有铁足紫口。色好者类董窑,今亦少有。成群队者是元末新烧,土脉粗燥,色亦不好”。作者不仅认为修内司官窑与哥窑是不同的两类品种,官窑器胜于哥窑器,而且,在哥窑条下还明确地指出:“成群队者是元末新烧”,其中新、旧均指的“哥哥窑”。
  直到《宣德鼎彝谱》中才出现“哥”字(即哥窑)。谱云内库收藏柴、汝、官、哥、钧、定各窑器皿,款式典雅者,写图进呈......其柴、汝、官、哥、均、定中,并选得二十有九种”。其中之“哥”当即指“龙泉哥窑’,而此处文中之“官窑”应包括修内司官窑与郊坛下官窑两种。因二者都属于官窑性质,这与南宋《笔衡》和明初《格古要论》所载一致。“龙泉哥窑”是曾受到宫廷青睐的南方瓷窑,有如北方的定窑,曾大量烧制过贡瓷。尽管它们不是“官窑”,但也非寻常“民窑”所比。所以,内库收藏有“哥”“定”瓷器并被列入《鼎彝谱》中。
  明《遵生八笺》中云:“所谓官者,烧于宋修内司中、为官家造也......哥窑烧于私家”。同样把二者严加区别。
  在清代的《博物要览》等文献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可见,从宋至清各代文献对修内司窑与哥窑的记载径渭分明。
  《中国陶瓷史》据《格古要论》论及“哥窑”(即“龙泉哥窑”)的时代时,却误与“传世哥窑”(即修内司官窑)联系起来,并得出如下结论:“传世哥窑有早期晚期的作品,《格古要论》的旧哥窑与新哥窑记载是值得重视的……新哥窑是元末新烧,与《至正直记》所说‘近日哥哥窑绝类古官窑’的‘近日’属于同一时期,可以说说法相同,可证哥窑在元后期仍继续烧瓷。传世哥窑瓷器中有不少是南宋时期作品,其中也有些元代的作品”。
  出土文物,特别是具有确凿纪年墓的文物,经过科学地排比研究,往往是我们进行断代的可靠依据。典型“传世哥窑”器物即修内司官窑瓷器,至今未见出土,这或是官窑性质所决定的。然而,在一些元代遗址和墓葬中,陆续出土了一些所谓“官窑型”的器物。这些器物绝非“传世哥窑”(修内司官窑)瓷器,有些学者却往往以之印证修内司官窑瓷器的时代,这就失之远矣。可以说,至今只有“传世哥窑”器,才是修内司窑的标准器。
  《官、哥两窑若干问题的探索》根据文献认为:“哥窑器在元代已有新、旧之分,旧哥窑是宋代还是元代前期的制品尚有待研究”。这里的“哥窑”,作者误指为“传世哥窑”。正因为如此,就得出了“把传世哥窑都定在宋代,是肯定有问题的”结论。并结合如下三批出土文物进行研究,以此印证“传世哥窑”的时代:
  第一,例举北京元大都出土的哥窑碎片,“其中三枚都是灰青色,失透薄乳浊釉和开纹片的典型哥窑器”(按:笔者所知。元大都出土者根本不是“典型哥窑”器)。
  第二,例举1953年,上海青浦县元代任氏墓群出土的一对淡青色袖悬胆瓶与一件鱼耳炉,“这三件器物都有纹片,但并非如典型哥窑的大小纹片结合......都是黑胎和浅青色釉,和宋官窑十分相近,很可能就是元末的哥哥窑”。
  第三,例举1970年,南京市博物馆在清理明初洪武四年年)汪兴祖墓葬时,出土的十一件“哥窑盘”。“其特征为葵瓣口,青灰色釉和开片,但在大小开片相结合和釉色这两点上,和典型传世哥窑并不一致……这批盘子正是明初《格古要论》所说的‘成群队者’的元末新烧哥窑器”。
  作者例举上述三批出土瓷器的问题,并不限于对其本身的时代与窑别问题进行一些考证,而更重要的是欲以印证与说明“传世哥窑”的时代。
  这三批出土瓷器从其造型、釉色、开片及出土遗址分析,非但不能说明“传世哥窑”的时代问题,相反地,恰恰证实了它们与文献记载的元末新烧的“哥窑”相吻合。
  作者认为“元代任氏墓出土的鱼耳炉正是传世哥窑中比较多见的器物。其与北京故宫博物院、台北故宫博物院及英国大维德基金会的收藏基本相同。这些传世哥窑过去都定为宋代,但这类双耳炉,在元代的龙泉窑中可以见到,南朝鲜新安海底沉船也发现相类似的器物。过去我们把传世文物作为依据来反证出土文物中某些特殊器物的时代,在一定条件下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否可以设想,根据元代任氏墓出土的这只鱼耳炉,作为重新判断传世哥窑双耳护时代的依据呢?”这一判断方法无疑是可取的。但具体用于此处,则大谬不然。作者所例举的故宫博物院等处收藏的鱼耳炉是同类的典型的“传世哥窑”器,而任氏墓出土的鱼耳炉,釉色青灰,开本色纹片,釉较厚。显然与上述故宫博物院等收藏的“传世哥窑”器不同,而与其他元代墓出土的所谓“官窑型”相类。其制作较粗糙,特别在造型上与“传世哥窑”器也不尽相同,其器物项与腹部之间明显有一周凸起的弦纹。而所列举的新安海底沉船出土的两件冲耳三足炉,也在釉色,开纹片,以及厚釉等等方面具有元代“官窑型”的特征,腹部也均有凸起弦纹一道。
  对此,在《南朝鲜新安沉船及瓷器问题探讨》一文中有详尽说明:“两件官窑护被视为宋或元代作品,其中一炉的造型与传世宋官窑炉不同,胎体较厚,三足呈乳丁形;传世同式护胎较薄,三足均出戟。另一炉仿铜鼎形式,此炉造型与传世宋哥窑略同,但胎体亦较厚,三足较短,双耳亦稍厚。两炉除造型与南宋官、哥同式炉略有区别外,釉色、纹片与润泽程度也有逊色。近十年来在北京元大都遗址,安徽合肥元墓及江苏南京汪兴祖墓中,都出土有元代仿官窑器物或残片,新安沉船中打捞出的两件官窑炉与上述三地出土物有不少相似之处两件官窑炉应属于元代仿官窑作品”。
  故宫博物院也有一件类似上述三足炉藏品,同样应属元代作品。另一件“传世哥窑”悬胆瓶与青浦县元代任氏基出土者不同。因此,这一类出土的近似“官窑”的器皿,就是所谓的“新哥窑”器。正是《至正直记》所云:“近日哥哥窑绝类古官窑”,表明其时代均属元代。对哥窑特征,历代文献所载相同。从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元末新烧的哥窑,就是仿官哥窑,即“龙泉哥窑”。无论从烧造年代和器物的精粗上,它们与“传世哥窑”(即修内司官窑)都是迥然有别的。
  《格古要论》在谈到修内司窑的特征时说:“......有黑土者谓之乌泥窑”。“乌泥窑”究竟何所指?是否即指《笔衡》中的“乌泥窑?”如果认为龙泉大窑,溪口发掘出土的黑胎青瓷即是《笔衡》中的“乌泥窑”的话,那么,其上限至少不晚于南宋;如果认为《格古要论》中的“乌泥窑”非指龙泉大窑、溪口黑胎青瓷的话,那么,《中国陶瓷史》所作的“龙泉窑”的黑胎青窑,正是《格古要论》指出的乌泥窑,是仿官的作品”的结论就难以成立了。可见,龙泉大窑、溪口发掘出来的黑胎青瓷,既是《笔衡》中的“乌泥窑”,也是《格古要论》提及的“乌泥窑”。而且进一步证明,元代所称昨“哥哥洞窑”与“哥哥窑”,就是南宋时期所称的“乌泥窑”。即窑口相同,只因时代不同而称谓各异。结合“近日哥哥窑绝类古官窑”以及“元末新烧”等说,说明哥窑至元代末期尚在继续烧造,且著意仿官。因而,泛论哥窑的时代应定为南宋至元末之际。这一结论也是与龙泉窑的发掘资料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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