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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鷟《尚书考异》考辨方法的检讨(下)

 汐钰文艺范 2016-09-06

梅鷟指出,这段话中也有不合情理之处,第一,孔氏先人藏书屋壁之事,按《孔子家语》所言为孔腾(字襄)所藏,而《汉纪·尹敏传》则云孔鲋所藏。孔腾至孔安国不过四世,孔鲋至孔安国不过五世,数传之后,孔氏家人遂不觉有先人壁藏之经,岂近于人情?第二,鲁共王虽贵,良心犹存,当知圣人旧宅之不当坏,所谓“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之事,此岂近于人情?第三、此《序》中称:“(鲁共)王升孔子堂,闻金石丝竹之音,乃不坏宅。”此言事涉神怪,“金石丝竹之音”发于何处?“岂其鬼邪?为此说者欲以神其事耳,不知怪神之事,夫子所不道也。”司马迁曾亲受业于孔安国,其所作《史记》并不曾记载鲁共王坏孔子宅之事,此事若出史家笔下,传闻失实,或有可原。而竟出自孔子“闻孙”,自述家事,会如此“妄诞”!如何可信?


孔《序》又谓:


(鲁共王)悉以书还孔氏。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其余错乱摩灭,弗可复知,悉上送官,藏之书府,以待能者。


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称:“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班固《汉书·艺文志》称孔安国“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是孔壁《古文尚书》只有“十六篇”,无所谓“二十五篇”。孔《序》谓“以待能者”,在梅鷟看来,刘歆即是西汉末之“能者”,刘歆领校中秘之书,曾亲眼见到《古文尚书》,而刘歆并不曾言《古文尚书》有“二十五篇”,而只称有“十六篇”(事见《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所载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因此所谓“《古文尚书》二十五篇”者,乃晋人之妄说。梅鷟于此强调孔安国《古文尚书》与梅赜所上《古文尚书》篇数不合,非为一书。篇数、篇目不合,乃《古文尚书》辨伪中的关键点之一,前此吴棫、朱熹、吴澄诸儒皆未言及之。这个问题虽然简单,但却是《古文尚书》考辨不容忽视的要点。


检讨梅鷟考辨所谓“孔安国《尚书序》”的方法,其主要着眼点在突显孔《序》妄诞不经、不合逻辑、不合事理,以此证明此序一定不出自孔子之“闻孙”孔安国之手。此说虽然听似有理,但必须先来证明孔子之“闻孙”孔安国一定不会有此类拙劣之作。而要证明此点反而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历史上有关孔安国的资料留存极少。也正因为如此,梅鷟关于“孔安国《尚书序》”的辨伪显得不十分有力,因为人们可以承认“孔安国《尚书序》”写得不甚高明,但并不一定能排除此序为孔安国所作。虽然他在此后的考辨中讨论到篇数问题,但并未将它作为主要的着力点。


五  认为《古文尚书》为伪作的有力证据是什么?


四库馆臣评价梅鷟《尚书考异》说:“鷟是书则以安国《序》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杂取传记中语以成文,逐条考证,详其所出,……所指摘皆有依据。”然明儒陈第对于梅鷟《尚书考异》的看法正好相反,他说:


近世旌川梅鷟,拾吴、朱三子之绪余,而诪张立论,直断谓《古文》晋皇甫谧伪作也,集合诸传记所引而补缀为之。似矣。不知文本于意,意达而文成。若彼此瞻顾,勉强牵合,则词必有所不畅。今读二十五篇,抑何其婉妥而条达也!


两种看法的不同,反映了两种立场的不同。陈第认定晋人所献者为真《古文尚书》,故力驳梅鷟之说;而清代四库馆臣已接受了晋人所献者为伪《古文尚书》的观点,故认同梅鷟的举证。而若从中立的立场来看,梅鷟考辨《古文尚书》二十五篇,字字寻其出处,其考辨之成绩,足可证明《古文尚书》二十五篇与秦、汉诸传记文献确有蹈袭雷同之处。但问题在于,究竟是《古文尚书》二十五篇抄袭了秦、汉诸传记文献呢?还是秦、汉诸传记文献蹈袭了《古文尚书》二十五篇呢?若能确定《古文尚书》二十五篇果后世造伪,则梅鷟已得其赃证矣。然而这个前提恰恰是需要证明的。而今虽然“赃证”在手,吾人却无法判定究竟“谁抄谁”。此犹两人皆声称是原作者,而互指抄袭,不能仅以两文相同部分为证据,而须能证明究竟谁为在先的原创者,而谁为其后的蹈袭者。考辨《古文尚书》的难点也正在于此。而只有有了这方面的根据,才称得上是有价值的证据。梅鷟《尚书考异》指控晋人所献《古文尚书》二十五篇为伪作,以下所列为梅鷟提出的较为有力的证据,但即使这些较为有力的证据,也遭到其后一些儒者的反驳。


(一)考辨所谓“十六字心传”


《古文尚书·大禹谟》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四句,自南宋朱熹以后称之为“十六字心传”或“道统心传”。梅鷟指出《大禹谟》中此四句话的前三句抄撮于《荀子》。其言曰:


“允执厥中”,尧之言也,见《论语·尧曰第二十》。……自今考之,惟“允执厥中”一句为圣人之言。其余三言盖出《荀子》,而钞略掇拾胶粘而假合之者也。《荀子·解蔽篇》曰:“昔者舜之治天下也,不以事诏而万物成,处一之危,其荣满侧,养一之微,荣矣而未知。故《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荀卿称“《道经》曰”,初未尝以为舜之言。作古文者见其首称舜之治天下,遂改二“之”字为二“惟”字,而直以为大舜之言。杨倞为之分疏云:“今《虞书》有此语,而云《道经》,盖有道之经也。”其言似矣。至于“惟精惟一”,则直钞略荀卿前后文字,……荀卿子上文有曰:“心者,形之君也,出令而无所受令,故曰心容其择也,无禁必自见,其物也杂博,其精之至也不贰。”又曰:“心枝则无知,倾则不精。”又曰:“有人也不能此精于田、精于市、精于器之三技,而可使治三官,曰:精于道者也。”下文有曰:“好义者众矣,而舜之独传者,一也。……自古及今,未尝有两而能精者也。”又曰:“蚊?之声闻,则挫其精,可谓危矣,未可谓微也。”此其“精”字、“一”字之所自来也。[19]


梅鷟并且指出,荀子著书,援引《诗》、《书》,皆一一详细注明出处,凡引《尚书》处或称“《书》云”,或称《尚书》之篇名。而独此处称引自《道经》,是此数语原出自《道经》一书,而不出自《尚书》之明证。他说:


夫《荀子》一书,引《诗》则曰“《诗》云”,引《书》则曰“《书》云”。或称篇名者有之,何独于此二语而独易其名曰“《道经》”哉?若曰此二句独美,故以为“有道之经”,则出此二语之外,皆为无道之经也而可乎?虽曰“《荀》疵”,不如是之悖也。[20]


《荀子》引述“人心之危”二语,称出于《道经》。问题是所谓“《道经》”是《尚书》的一种尊称呢,还是另一部专书?唐代杨倞注《荀子》所持即是前一种意见,他说:“今《虞书》有此语,而云‘道经’,盖有道之经也。”这一注释在当时化解了一种理解的冲突。然而依梅鷟的考察,荀子著书,有严格的体例,凡引《诗》、《书》,皆注明出处,独“人心之危”二语,单标出于《道经》,是《道经》乃别为一书。由此导出的问题是,并不是《荀子》引述《尚书》,而是《荀子》引述《道经》,晋世造伪书者又抄撮《荀子》,而所谓“十六字道统心传”云云,乃“钞略掇拾,胶粘假合”而成。


梅鷟进而援引元儒王充耘(耕野)之言,认为“允执其中”乃中土(河南)地区方言,并无深玄高妙的“本体”之意:


中土呼事之当其可者谓之“中”,其不可者谓之“不中”,于物之好恶、人之贤不肖皆以“中”与“不中”目之。……其所谓“中”、“不中”,犹南方人言“可”与“不可”,“好”与“不好”耳。盖其常言俗语,虽小夫贱隶皆能言之,初无所谓深玄高妙也。传者不察其“中”为一方言,遂以为此圣贤传授心法也矣。……《禹谟》出于孔壁,后人附会,窃取《鲁论·尧曰篇》载记而增益之,析四句为三段,而于“允执其中”之上妄增“人心、道心”等语,传者不悟其伪,而以为实然,于是有“传心法”之论。且以为禹之资不及舜,必益以三言然后喻。几于可笑!盖皆为古文所误耳,固无足怪也。……道者,众人公共之物,虽愚不肖可以与知能行,而谓圣人私以相授者,妄也。


以上梅鷟引自元代王充耘《读书管见》卷上《传授心法之辨》条,王充耘此论甚得其实,尤见宋儒“道统心传”之好笑。然而这个问题在当时提出来是相当重大而严肃的。所以梅鷟之论一出,陈第便挺身予以批驳,他说:


又如“人心”、“道心”则谓本之《道经》,尝考《荀子》曰:“舜之治天下,不以事诏而万物成。故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注者曰:“此《虞书》语,而云‘道经’,盖有道之经也。”即《虞书》也。今鷟指为《道经》,岂别有所据乎?[21]


今之学者皆知关于“十六字心传”抄自《荀子》的考辨出自于清初的阎若璩,而不知早于阎若璩一百多年前梅鹗、梅鷟兄弟已对此作了详细的考证。而阎氏实有抄袭梅氏兄弟之嫌。[22]阎若璩考辨“十六字心传”出处说:


此盖纯袭用《荀子》,而世举未之察也。《荀子·解蔽篇》:“昔者舜之治天下也云云,故《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唯明君子而后能知之。’”此篇前又有“精于道”、“一于道”之语,遂隐括为四字,复续以《论语》“允执厥中”以成十六字。伪古文盖如此。或曰:安知非《荀子》引用《大禹谟》之文邪?余曰:合《荀子》前后篇读之,引“无有作好”四句,则冠以“《书》曰”,引“维齐非齐”一句,则冠以“《书》曰”,以及他所引《书》者十皆然。甚至引“弘覆乎天,若德裕乃身”,则明冠以“《康诰》”,引“独夫纣”,则明冠以“《泰誓》”,以及《仲虺之诰》亦然。岂独引《大禹谟》而辄改目为“《道经》”邪?予是以知“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必真出古《道经》,而伪古文盖袭用。[23]


接着阎若璩辨白说,在他做出此一考证后不久,见到《旌德县志》,从中知道梅鹗也曾考证《古文尚书》之伪。其言曰:


又按:余著此未匝月,而从弟自旌德归,授余以《县志》,有县人梅鹗百一者,正德丁丑进士,未仕卒。撰述颇夥,亦疑今、古文,亦谓“人心”、“道心”本出《道经》。


阎氏之论一出,毛奇龄又起而驳之,他断定所谓“道经”,乃是对《尚书》经的尊称,为了证明其说,他不惜援引汉代纬书,提出“道经”之名,创自燧人氏,乃是古帝王相传之大道。他说:


此正古《尚书》经之尊称也。古以为帝典王谟,其相授之语,实出自轩黄以来相传之大道,故称“道经”。此如《易通卦验》云:燧人在伏羲前寘刻《道经》,以开三皇五帝之书,故孔氏《书序》亦有云:“三坟为大道,五典为常道”,皆以“道”名,可验也。荀子原以“人心”二句属之舜之诏词,故曰“舜之治天下,不以事诏而万物成”,言不以事物告天下也。故“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而注者曰:“此《虞书》语。”此与《论语》所云“舜亦命禹”正同。盖“道经”之名,创自燧人。谁谓轩黄即老列乎?若谓“允执其中”《论语》只此文,上加三句便是行伪,则“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在马融作《忠经》时即引其文,非东晋梅氏所能假也。[24]


毛奇龄此论甚为鄙陋,非但不敌辨伪者之锋锐,其所谓“燧人在伏羲前寘刻《道经》”云云,亦不足以取信于一般学者。由此亦可见梅鷟、阎若璩关于虞廷“十六字心传”的考辨,在当时具有相当大的冲击力。


(二)对《大禹谟》“皋陶迈种德,德乃降”之文的质疑


《古文尚书·大禹谟》:“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皋陶迈种德,德乃降,黎民怀之,帝念哉!”其中“皋陶迈种德,德乃降”一语见于《春秋左氏传·庄公八年》鲁庄公之语。《春秋·庄公八年》记载:“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这是说鲁庄公八年之夏,鲁国军队与齐国军队联合围攻郕国。鲁国与郕国为同姓之国,于义不该伐郕国。当时齐强而鲁弱,郕降鲁则齐怨,降齐则鲁不能争,于是郕独降于齐师,而齐师许其降。其时,仲庆父请求鲁庄公伐齐师,鲁庄公不许。《春秋左氏传·庄公八年》记鲁庄公之语曰:“不可。我实不德。齐师何罪?罪我之由。《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姑务修德以待时乎?”


这里的问题是,《左传》此条材料中的“德乃降”一句是鲁庄公所引《夏书》之文,还是鲁庄公本人之语?西晋之时,杜预将此句理解为鲁庄公本人之语,杜预为《春秋左氏传》作《注》,于“皋陶迈种德”一句下注曰:“《夏书》,逸《书》也。称皋陶能勉种德。迈,勉也。”依杜预的理解,鲁庄公所引《夏书》之语,只有“皋陶迈种德”一句,而“德乃降”以下乃是庄公之语。这一理解显与《古文尚书·大禹谟》“皋陶迈种德,德乃降”不相吻合。唐孔颖达以晋人所献之《古文尚书》为真孔壁《古文尚书》,因而不能不对此作出解释,他说:“杜(预)不见《古文》,故以为‘逸《书》’,不知‘德乃降’亦是《书》文,谓为庄公之语,故隔从下注,言能慕皋陶之种德,乃人自降服之,自恨不能如皋陶也。”这里隐含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大禹谟》为真《古文尚书》而传自西汉孔安国,何以西晋时代之杜预不得见,而将“德乃降”一语误解为鲁庄公之语?这不是表明《大禹谟》为晚出之《书》吗?


梅鷟正据此以揭《大禹谟》之伪:“《大禹谟》,伪书也。《春秋·庄八年》鲁庄公引《夏书》曰:‘皋陶迈种德’,此《书》词也。‘德乃降’三字,乃庄公自言,杜预注此甚明。今乃连袭其文,而以鲁庄之语为《书》词,此非伪乎?”[25]


毛奇龄引录梅鷟之语后,随即站在孔颖达的立场上辩驳说:


《古文》不立学,故赵岐、杜预辈皆不见《古文》。……按:《左传》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公子庆父请伐齐师。庄公曰:“我实不德,《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如务修德以待时乎?”遂引师还。则明是以“郕降”之故,故引《书》之称“降”者以解之。使只“迈种德”三字,则与“郕降”何与而引其语?且德足降物,引《书》甫毕,然后以“修德”起意,故曰“如务”。未有连作己语而复加“如务”以起其意者。[26]


依毛奇龄之意,鲁庄公乃就“郕降”之事而引《夏书》“德乃降”之语,若《夏书》只有“迈种德”之文,而无“德乃降”之句,那与“郕降”之事有何关联而称引其文?毛奇龄是清代人,对于他的批评,早在九泉之下的梅鷟当然已无法答辩。可是在毛奇龄之后的四库馆臣却挺身出来替梅鷟答辩,《四库全书总目》于梅鷟《尚书考异》条称:


鷟是书则以安国《序》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杂取传记中语以成文,逐条考证,详其所出。如《左传·庄公八年》“郕降于齐师”,庄公引《夏书》曰“皋陶迈种德”,下“德乃降”本属庄公语,与《宣十二年》引《诗》曰“‘乱离瘼矣,爰其适归’,归于怙乱者也夫”、《襄三十一年》引《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终之实难”、《昭十年》引《诗》曰:“‘德音孔昭,视民不恌’,恌之谓甚矣”,语意一例,而古文误连“德乃降”三字列于经。


四库馆臣举出若干古文文例,以定“皋陶迈种德”与“德乃降”两句不当相连为经文。然而此条是否即符合四库馆臣所定之古文文例,亦在疑似两可之间。因而此条是否能做为证明《大禹谟》为伪书的确证呢?


(三)考辨“同德度义,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之文


伪《古文尚书·泰誓上》有“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之文,梅鷟指出,此一段乃抄缀《左传》而成。《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召简公、南官嚚以甘桓公见王子朝,刘子谓苌弘曰:“甘氏又往矣。”对曰:“何害?同德度义,《泰誓》曰:‘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


苌弘讲这番话的历史背景,正是东周王室“王子朝作乱”之时。周景王之太子晋很贤明,但却早卒。景王宠爱庶长子王子朝,欲立之,未果,而景王崩。国人立王子猛,即周悼王。王子朝称兵作乱,攻杀王子猛。国人又立王子丐,即周敬王。王子朝不甘心,自立为王。王子朝居王城,时人称之为“西王”;而王子丐居狄泉,在王城之东,时人称之为“东王”。周室诸臣遂分为两党,附王子猛、王子丐者为单穆公、刘文公诸人,附王子朝者为召简公、南宫嚚、甘桓公诸人。而苌弘是附随于刘文公的。当甘桓公等人又一次去见王子朝时,刘文公担心他们又会合谋做坏事,因而不无忧虑地说:“甘氏又往矣。”苌弘劝慰他说,这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只有同心同德的人才能谋义。接着他引用《尚书·泰誓》中武王之语说:“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意思说,商纣王有亿兆民众,兼有四夷,可是离心离德。而我有治臣十人,人虽少,但同心同德。梅鷟将此语与伪《古文尚书·泰誓》一一加以比对,并特别指出,“同德度义”一语本是“苌弘之所自言,亦略以为经”。梅鷟说:


作《古文》者,无以饤饾成篇,并苌弘之所自言,亦略以为经。……殊不知“受有臣亿万”即“纣有亿兆夷人”,惟“亿万心”即“离心”,“万”字比“兆”字则变而少矣。“予有臣三千”即“予有乱臣十人”,“惟一心”即“同心”,“三千”比“十人”则变而多矣。“三千”,用《孟子》“虎贲三千人”也。


在上一条中,我们也许还不能确证“德乃降”之语一定是鲁庄公之语。而在此一条中,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同德度义”一句确系苌弘之语,而被造伪者抄缀进伪《古文尚书·泰誓上》中。梅鷟关于此条的指摘是颇有说服力的。


(四)对《君陈》“惟孝友于兄弟”之文的质疑


《古文尚书·君陈》:“惟汝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尚书考异》作者以为,此语乃抄撮《国语·周语》与《论语》而成,“《周语》单襄公曰:‘晋襄公曰:驩,此其孙也,而令德孝恭,非此其谁也?’”《论语》:“《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尚书考异》作者于此只是指出其作伪之迹,并未作进一步的分析,但辨伪者所要揭明的意识是清楚的,即《论语》本以“孝乎惟孝”为句,作伪者抄撮《论语》引《书》之语,而截去“孝乎”二字,而以“惟孝友于兄弟”为句。四库馆臣即以此条为辩《古文尚书》之伪的坚强证据之一,《尚书考异·提要》说:


汉石经《论语》“孝于惟孝”,“惟孝”谓所孝之人,与下“兄弟”对文。包咸本“于”作“乎”。古文乃掇“惟孝友于兄弟”,而截去“孝乎”二字,则《论语》“《书》云孝乎”,不能成辞。


关于《论语》以“孝乎惟孝”为句的根据,可以找到许多资料。宋洪適《隶释》载汉《石经论语》残碑,所存九百七十一字中有“子曰:《书》云:孝于惟孝,友于兄(下阙)”之文。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一也指出:


《书》有句读本宜如是,而一旦为晚出古文所割裂,遂改以从之者,《论语》“《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三句是也。何晏《集解》引汉包咸注云:“‘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辞。”是以“《书》云”为一句,“孝乎惟孝”为一句,“友于兄弟”为一句。《晋书》夏侯湛《昆弟诰》“古人有言:‘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潘岳《闲居赋序》“‘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此亦拙者之为政也。”是其证也。伪作《君陈》篇者竟将“孝乎”二字读属上,为孔子之言。历览载籍所引《诗》、《书》之文,从无此等句法。然则载籍中亦有“孝乎惟孝”句法耶?余曰:“有之。《仲尼燕居》子贡曰:‘敢问将何以为此中者也?’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礼乎礼’非此等句法耶?伪作古文者不又于句读间现露一破绽耶?


而惠栋指出,“孝乎惟孝”原本作“孝于惟孝”,汉《石经论语》、汉包咸《论语章句》以及陆德明《经典释文》等皆作“孝于惟孝”。晋人《古文尚书·君陈篇》问世后,后儒据以改“孝于”为“孝乎”。他说:


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释文》作“孝于”,云:一本作“孝乎”。《唐石经》同。案:蔡邕《石经》亦作“于”,故包咸注云:“‘孝于惟孝’,美大孝之辞。”后世儒者据晋世所出《君陈篇》改“孝于”为“乎”,以“惟孝”属下句。以今考之,若非《汉石经》及包氏《注》,亦安从而是正耶?[27]


毛奇龄《古文尚书寃词》卷七有“《论语》‘《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今无‘孝乎’字,何也?”一节,毛氏以为,“《论语》引《书》有四,无不改其词,簒其句,易其读者”。后儒“所引者系《论语》引《书》,而非古文《君陈》之原文也。” 毛奇龄又于所作《论语稽求篇》卷一中讨论此事,谓读《论语》与读《尚书》可以各行其是,句读不同,可以“两存之以备参考”。不可据此以定《古文尚书·君陈》之伪。


(五)考辨“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之文


《古文尚书·大禹谟》中有“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一句,梅鷟谓此语暗袭《论语》“为君难,为臣不易”之意。此两语从字面上看,差别非常之大。梅鷟指出,前一句“后”,即“君”字之别名,“艰”即“难”字之换字也。后一句,“臣”用《论语》原字,“艰”即“不易”之减字。《论语·子路》鲁定公问孔子:“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梅鷟提出怀疑说:“夫圣人教君,远舍前圣之格言,而近述一时之方言,岂偶忘所删述之经邪?抑岂定公质下,不可与入大禹之道,只可与述世俗之常邪?”梅鷟以为,如孔子之时真有所谓《大禹谟》,当孔子答鲁定公之问时,必定会直接引“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二语,而不会引“人之言曰”云云,这是“远舍前圣之格言,而近述一时之方言”,是不合常理的。在他看来,《大禹谟》“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之语乃袭用《论语》“为君难,为臣不易”之意。


但实际上,孔安国《尚书传》已先指出“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亦即是《论语》“为君难,为臣不易”之意。《大禹谟》经文曰:“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政乃乂,黎民敏德。”《孔氏传》曰:“敏,疾也。能知‘为君难,为臣不易’,则其政治,而众民皆疾修德。”


按梅鷟的看法,伪造《古文尚书》之经文者与伪作《孔安国传》者乃是一人。如是,则伪造《古文尚书·大禹谟》之人袭取《论语》“为君难,为臣不易”之意,而造作“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之语,然后又作《传》注明此即是《论语》某两句之意,似乎造伪者太过猖狂了。


当然,我们并不能排除《古文尚书·大禹谟》为伪作的可能。我们所要检讨的是梅鷟辨伪的根据是否合理。假如《论语》“为君难,为臣不易”的思想确实反映了某种真理性,那么《论语》中的表述当然不会是唯一的表述。梅鷟以《大禹谟》此两句与《论语》的思想相近,便断定是《大禹谟》袭用《论语》之意,其方法和结论皆令人怀疑。至于孔子对鲁定公之问时应该引古经之语,而不应该引“人之言曰”云云,也非一定之规。


(六)考辨“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之文


梅鷟谓《大禹谟》中此语乃袭用《老子》之意。《老子》第二十二章说:“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四章又说:“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梅鷟认为,老子之术是所谓的“退一歩法”,以退为进,乃是一种“立地歩、占便宜之术”,其气象只是一种“行干禄气象”,与圣贤大公无我、不计功谋利、盛德之至的气象“若九地视九天之远”。总之,梅鷟谓《大禹谟》舜命禹之言“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云云,道家老子之意重,既有谀词,又有谋利计功之意,有阳示不欲,阴欲得之之意,非我圣贤大公无我之情怀。《大禹谟》果为儒家删述之经典,必不如是之鄙下也。历代儒者注释《古文尚书·大禹谟》都没有提出“不矜”、“不伐”两语不是儒家的精神境界。梅鷟此一理解实有较大的偏差。《大禹谟》此语虽与《老子》之语在字面上相近,但意境却有很大的不同。《老子》教人确有“退一步法”之“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之意,其文语意是:你只要如此,便会如彼。而《大禹谟》中舜此言不是训导之语,而是表彰之语,是说禹虽然很有能力和功劳,却不以能力和功劳夸耀于人。所以舜要将天子之位授给禹,因此《大禹谟》在此二语之后紧接着说:“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有能而不自称能,有功而不自居功,这种精神境界当然是很高的。


笔者以为,梅鷟以词旨相近,便以为有蹈袭之嫌,此种考辨之方法颇值得检讨。如《论语·卫灵公》“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我们不能因为孔子也讲“无为而治”,便认为孔子的精神境界与老子是相同的。


(七)考辨“满招损,谦受益”之文


《大禹谟》中益赞于禹曰:“惟德动天,无远弗届。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梅鷟以为,“满招损,谦受益”之语蹈袭《周易·谦》卦之《彖传》:“天道亏盈而益谦”。今易“盈”字为“满”字,易“亏”字为“损”字,所以新其字也。易“亏盈”为“满招损”,易“益谦”为“谦受益”,所以奇其句也。他认为这属于“蹈袭而无当”,因为“以上文观之,舜称禹不自满假,不矜不伐矣,禹何弗谦之有?”在此处梅鷟对前文“不矜”、“不伐”之语做了正确的理解,认为这是舜称许禹的话,既然如此,“禹何弗谦之有?”何须有此“满招损,谦受益”一番话。这是“于上文无当”。而“以下文观之,即引舜之至德要道所以感通神明者,谦又不足以言之也。是于下文无当。”梅鷟此论,又脱离当时之语境讨论问题,因为益之言并不是针对禹个人的谦德问题。当时益从禹征苗,苗民不率服。益赞佐于禹,以为苗民未可威服,宜持谦德以待苗民,而欲禹还兵。益“赞”之者,是禹已先有此意。而且孔颖达《尚书正义》已经指出“满招损,谦受益”之言与《周易·谦》卦彖辞之言具有一致性。其言曰:


《易·谦》卦《彖》曰:“天道亏盈而益谦”,……是“满招损,谦受益”,为天道之常也。益言此者,欲令禹修德息师,持谦以待有苗。


笔者以为,因为两者词旨相近,便断言《大禹谟》蹈袭《周易》,不免有武断之嫌。但以今人看来,《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之言浅显易懂,而《周易·谦》卦彖辞“天道亏盈而益谦”之言晦涩难明。假如《大禹谟》先有此精粹之格言,而后出之《周易·彖传》真拙于言辞者。


对于我们所列举的第五、六、七条,明代陈第于所著《尚书疏衍》中一并回应说:


如《禹谟》“克艰”二语,谓本《论语》之“为君难,为臣不易”也。“不矜”、“不伐”谓本《老子》之“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争”也。“满招损,谦受益”,谓本《易》之“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也。不知宇宙殊时而一理,圣贤异世而同心,安得以其词之相近也,而遽谓其相袭乎?[28]


陈第强调“宇宙殊时而一理,圣贤异世而同心”,此心此理,四海咸同,古今一揆,不应以词旨相近,便遽谓为某袭于某。其言合于事理,不属无理狡辩。


四库馆臣认为梅鷟考辨《古文尚书》之伪提出了两条非常有力的证据,《四库全书总目》于“《尚书正义》二十卷”条下谓:


孔《传》之依托,自朱子以来,递有论辨。……其灼然可据者,梅鷟《尚书考异》攻其注《禹贡》“瀍水出河南北山”一条,“积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一条,地名皆在安国后。


又于《尚书考异》五卷条下谓:


然如瀍水出榖城县,两《汉·志》同。晋始省榖城入河南,而孔《传》乃云瀍水出河南北山,又积石山在河关县西南羌中,汉昭帝始元六年始置金城郡,而孔《传》乃云积石山在金城西南。凡此之类,伪托显然。传既如是,则经亦可知,固不得以好为异论责鷟矣。


考辨《古文尚书》之伪的策略,是将《孔氏序》、《孔氏传》及《古文尚书》经文作为一个伪本的整体来看,先攻其薄弱之点作为突破口,这个薄弱点即选在《孔氏传》中。所谓“《孔氏传》”,是晋人托名西汉孔安国为《尚书》五十八篇(合今文《尚书》三十三篇和《古文尚书》二十五篇而言)所作的传注,这一部分被辨伪者称为“伪《孔传》”,其中在今文《尚书·禹贡》的注中说瀍水“出河南北山”,又说“积石山在金城西南”,地名皆在西汉孔安国之后。由此证明,所谓“《孔氏传》”,决非西汉人孔安国所作。“传既如是,则经亦可知”,《孔氏传》若被证伪,则作为与《孔氏传》一体的《古文尚书》经文也连带证伪了。但遗憾的是,四库馆臣认为梅鷟考辨《古文尚书》之伪所提出的这两条铁证,并不见于梅鷟任何版本的《尚书考异》,抑或《尚书谱》中。此两条证据首先是由清代的阎若璩提出的,四库馆臣完全是张冠李戴。[29]此两条证据之价值,以后我们在讨论阎若璩考辨《古文尚书》之成绩时再作评论。


后世学者对梅鷟考辨《古文尚书》的成绩评价不一。清人朱琳《尚书考异跋》说:“先生则力辨其伪,曲证旁通,具有根据,后阎百诗《尚书古文疏证》、惠定宇《古文尚书考》,其门径皆自先生开之。”而魏源《书古微例言上》则说:“明人梅鷟始力攻古文,而义多武断,考证尚疏,人多不信。其昌言排击,尽发症结者,则始于本朝阎若璩之《古文尚书疏证》;阎书已收入《四库全书》,而惠栋、江声、孙星衍、王鸣盛、段玉裁亦皆有疏证。”平心而论,以专著形式一一举证,抉发《古文尚书》之伪,梅鷟《尚书考异》确实开风气之先。但梅鷟绝大多数的举证材料只是指出了蹈袭雷同的形迹,并没有充分十足的材料确证《古文尚书》一定是缀辑逸《书》而成的。因而其说尚不能折服于人,为学者所信从。


六  附论:关于“古文科斗书”的解读


梅鷟有一通关于“科斗书”的宏论,载之于《尚书谱》卷二,其论曰:


古文科斗书凡更几变,而后至于周矣。周成王时史籀始为籀文,则籀文者,周家之文也,时王之制度也。为时陪臣不从时制文字,时王其谓我何?臣子之心,其意何居?夫子曰:“愚好自用,贱好自专,生今之世,反古之道,灾及其身者也。”子思子曰:“今天下书同文。”夫子、子思言之,而自食其言,有此理也乎哉?故吾以古文必非夫子、子思之所传,成周天下一统,籀文显行,反古文而不同今文,岂不骇人耳目哉?


吾意安国为人,必也机警了悟,便习科斗文字,积累有日,取二十九篇之经既以古文书之,又日夜造作《尚书》十余篇杂之经内,又裂出正经数篇以为伏生老髦之误合。始出欺人,曰:家有《古文尚书》,吾以今文读之。是始以古文驾今文而取胜,终以今文定古文而征实,其计可谓密矣。曾弗思圣祖哲孙曷尝反古道、革时制,自食其言也哉!


《尚书考异》卷一于“古文二十五篇”条下谓:


《大禹谟》、《五子之歌》、《胤征》、《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大甲》三篇、《咸有一德》、《说命》三篇、《泰誓》三篇、《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冏命》。此二十五篇者,云皆科斗书。科斗,仓颉所制之字也,故曰“古文”。


西汉孔壁《古文尚书》,相传以“科斗文字”书写,称为“科斗书”,此一说法究起于何时?先秦时期是否曾流行此一书体,汉以后有谁曾亲眼见过“科斗”书体?此种书体为何被称为“科斗书”?梅鷟的理解是否正确?我们将于下文加以考辨与讨论。


秦统一天下以后,实行文字统一政策,即所谓的“书同文”,强制推行秦小篆。而在秦以后更为流行的一种方便书写的字体叫作隶书,当时人称之为“今文”。汉晋时期在民间陆续发现一些出土文献,这些文献是用先秦六国文字书写的,可是当时人已不能识读,而称之为“古文”,后又以其字体形似“蝌蚪”,而称之为“科斗文”或“科斗书”。“科斗文”这个名称究竟起于何时?实有待于考证。


司马迁《史记》言及《古文尚书》,但不曾说《古文尚书》以科斗文书写。班固《汉书》言及《古文尚书》,称“皆古字也”,亦不曾说《古文尚书》以科斗文书写。今传本《古文尚书》孔安国序(又称“《书》大序”)谓:


鲁共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


但自清代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问世以后,学者多已认同今传本《古文尚书》二十五篇为晋人伪作,而《尚书》孔安国《序》并《传》,皆被视为晋人托西汉孔安国之名的伪撰,而被称为“伪孔序”和“伪孔传”。若上面的引文,真为西汉的孔安国所撰,那此条便是最早出现的“科斗文”的资料。然而此条资料既被视为晋人伪作,那我们须对“科斗文”一词的来历另作考察。


《后汉书》卷九十四《卢植传》称卢植上书有云:


古文科斗,近于为实,而厌抑流俗,降在小学。中兴以来,通儒达士班固、贾逵、郑兴父子并敦悦之。注:“古文,谓孔子壁中书也。形似科斗,因以为名。”


卢植上书在东汉灵帝熹平(公元172~178年)年间,循其文义,则至少在东汉之时,“古文科斗”的说法已在学者间流行。


至西晋时,学者渐渐于热衷于谈“科斗文”,这大概是因为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在汲县界内旧冡中发现了大批的竹书,“皆简编科斗文字”,而杜预得以亲见其书。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称:


太康元年三月,……汲郡汲县有发其界内旧冡者,大得古书,皆简编科斗文字。发冡者不以为意,往往散乱。科斗书久废,推寻不能尽通。始者藏在秘府,余晚得见之。


古代谈论“科斗文”的学者中,杜预曾亲见到“科斗文”的实物,因此我们可以说,所谓“科斗文”并非空穴来风,先秦古书确曾用此文体书写。正因为如此,西晋以后学者谈“科斗文”者便多了起来,以致有人将“科斗文”说成是上古苍颉造字时所创之字体。《晋书》卷六十《索靖传》谓:“(索靖)作《草书状》,其辞曰:‘圣皇御世,随时之宜,仓颉既生书契,是为科斗。’”而稍后的卫恒则明确指出汉武帝时鲁恭王于孔子屋壁所得之古书,即是所谓“科斗书”。其所作《四体书势序》称:


汉武时,鲁恭王坏孔子宅,得《尚书》、《春秋》、《论语》、《孝经》,时人以不复知有古文,谓之“科斗书”。汉世秘藏,希得见之。魏初传古文者,出于邯郸淳,恒祖敬侯写淳《尚书》,后以示淳,而淳不别。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经,转失淳法,因科斗之名,遂效其形。


卫恒(公元?~291年)指出曹魏初年(魏文帝曹丕于公元220年立国)邯郸淳尚传“古文科斗”书体,卫恒的祖父卫觊(敬侯)曾摹写邯郸淳的《古文尚书》,竟至以假乱真,邯郸淳不能分别。但二十多年后,即到了正始(公元240~249年)年间,此学已失传。魏正始三体石经中的所谓“古文体”已非真正的“古文体”,而是“因科斗之名,遂效其形”。


“科斗文”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书体,大约晋以后的人已无缘得见,于是后人便望文生义,推想其字体之形状。如宋朱长文《墨池编》说:


蝌蚪篆者,其流出于《古文尚书序》,费氏注云:“书有二十法,蝌蚪书是其一法,以其小尾伏头似虾蟆子,故谓之蝌蚪。”昔鲁恭王坏孔子宅以广宫室,得蝌蚪《尚书》。又《礼记》、《论语》足数十篇,皆蝌蚪文字。


《墨池编》所谓“费氏注”,概指南朝梁国子助教费甝,费甝曾撰《尚书义疏》十卷。其书今不传。“虾蟆”,今人称为“蛤蟆”;“虾蟆子”即俗所谓“蛤蟆骨朵”。


又宋夏僎《夏氏尚书详解·尚书孔氏序》称:


科斗,虾蟆子也。言字形多头粗尾细状,腹团圆似科斗,故谓之“科斗书”,其字乃苍颉本体,周犹为之,故屋壁书所以皆科斗文字也。科斗文字,古人所为,今人不用,故谓之古文。


而元代吾丘衍则以为,“科斗文”书体的的特点,是由书写工具的特性所造成的,其所著《学古编》说:


科斗为字之祖,象虾蟆子形也。……上古无笔墨,以竹挺点漆书竹上,竹硬漆腻,画不能行,故头粗尾细似其形耳。


凡此所论,皆未见真古文,而为悬揣之辞。近年中国大陆出土并已整理出版《郭店楚墓竹简》与《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其书体应该就是古人所谓的“科斗文”,而所谓“科斗文”,以笔者浅见,这是战国文字中的一种笔画书写方法,运用于某一类字的末笔书写上,写出之效果极像小蝌蚪,颇具自然之美。由于这一类字出现的频次较高,汉以后之人初不识简文,只见满篇有许多小蝌蚪,遂称之为“科斗书”。学者望文生义,称之为“苍颉造字之本体”云云,纯属附会。


【注释】


[1] 笔者在撰写此文过程中,承蒙台湾中研院文哲所林庆彰、蒋秋华先生惠赠相关资料;华梵大学东方人文思想研究所赵铭丰同学亦曾帮助查找资料。2006年6月6日,笔者应邀到台湾中研院文哲所演讲,此文作为演讲稿又承蒙林庆彰、季旭升、夏长朴、钟彩钧、杨晋龙诸先生指教。在此一並致谢。


[2]  清代朱彝尊《曝书亭集》巻五十八《尚书古文辨》谓:“南渡以后,新安朱子始疑之,伸其说者吴棫、赵汝谈、陈振孙诸家,犹未甚也。迨元之吴澄、明之赵汸、梅鷟、郑瑗、归有光、罗敦仁则攻之不遗余力矣。”朱彝尊以朱熹为始疑《古文尚书》之人,不确。按:吴棫为两宋之际人,早于朱熹。吴棫(约公元1100~1154年)字才老,建安人,北宋宣和六年(公元1124年)进士,绍兴(公元1131~1162年)中为太常丞,以为孟仁仲草表忤秦桧,出为泉州通判以终。朱熹生卒年为公元1130~1200年。


[3]  吴棫:“安国所增多之书,……皆文从字顺,非若伏生之书诘屈聱牙。”(引自《书经大全·原序》注)朱熹:“孔壁所出《尚书》……皆平易,伏生所传皆难读,如何伏生偏记得难底,至于易底,全记不得?”(《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4]  吴澄:“千年古书,最晚乃出,而字画略无脱误,文势略无龃龉,不亦大可疑乎?”(《书纂言·目录》)


[5]  程廷祚《晚书订疑自序》。


[6] 据《旌德县志》卷九《经籍书目》,梅鹗曾撰有:《易经稽疑》、《读易志》、《读书志》、《读诗志》、《读礼志》、《读戴记志》、《读春秋志》、《六经会通》,《周礼稽疑》、《读论语志》、《论语会通》、《读学庸志》、《学庸稽疑》、《韩文公辨诬》、《朱子会通》、《读素问灵枢志》、《读参同契志》、《太玄图记》、《凫山文集》等。又据《旌德县志补遗》卷一,梅鹗尚有《述小学篇》、《论语会通例》、《诸经会通例》、《读孟子志》、《孟子会通例》、《孔孟异同》、《读荀志》、《周子罪言》、《朱子会通例》、《读葬书志》、《葬书复古编》等撰述。


[7]  四人中举的年龄依次如下:舒芬二十四岁;梅鹗约十九岁;杨慎二十岁;黄佐二十一岁。


[8]  林庆彰先生订正:《南雍志》第十七、十八卷《经籍考》为梅鷟纂辑。


[9]  笔者以为,其书名当为《太玄图注》,清人刻书避康熙皇帝名讳而改“玄”为“元”。“圜”字当为“图”字之讹。


[10]  黄虞稷,字俞邰,清初学者,先世泉州人,明末流寓上元。著有《千顷堂书目》三十二卷,所录皆明一代之书。《千顷堂书目》卷一“梅鷟《尚书谱》五卷”条下:“旌徳人,正德癸酉举人,南京国子监助教,复官盐课司提举,力攻古文之伪。”此下又列《尚书考异》一条,未系任何评语。


[11]  见本田成之著《中国经学史》,(台)广文书局,2001年再版,第254~255页。


[12]  傅兆宽《梅鷟辨伪略说及尚书考异证补》第9页:“明韩邦奇书写尚书考异记云:‘正德乙亥六月中旬,苑洛子韩邦奇书。’”同书第12页注谓:“明韩邦奇《尚书考异题记》,故宫善本,第287页,蓝格旧钞本,五卷二册。”


[13]  引自《读书管见》卷下。


[14] 《尚书古文疏证》卷五下。


[15]  秦汉史专家马雍曾说:“孔安国献古文《尚书》固然确有其事,并非刘歆的谎话;但孔安国本人究竟会不会作伪,或者说他所得到的是不是一部伪书,这是谁也不敢保证的。……我们对于伏生本人,也可以提出对孔安国那样的疑问:伏生从壁中得到《尚书》残本的故事是可靠的吗?伏生会不会作伪呢?伏生所传的《尚书》会不会掺有伪造品呢?”(马雍《尚书史话》,中华书局,1982年,第74页)孔氏有《古文尚书》这件事,以及孔安国或孔安国家献《古文尚书》之事,载在史策。如果我们相信司马迁、班固等为古之良史,不会随意编造伪史的话,那我们也应相信这些事件应当是真实的。问题被推到了孔安国那里,“孔安国本人究竟会不会作伪,或者说他所得到的是不是一部伪书”?换言之,是不是孔安国本人伪造《古文尚书》,蒙骗了司马迁、刘向、刘歆、班固等人?从探究历史真相的多维思路而言,可以设想各种的可能性,包括孔安国本人作伪的可能性。但是,如果设想孔安国本人作伪,那无论西汉所称之“《古文尚书》十六篇”或晋人所献之“《古文尚书》二十五篇”便都不可能是真的,因为两者皆声称出自孔子屋壁。更何况,怀疑孔安国本人伪造《古文尚书》没有任何历史根据,亦如同怀疑伏生作伪一样没有任何的历史根据。历史研究如果可以毫无根据的猜测,那这种研究有什么意义呢?


[16] 《尚书考异原序》。


[17]  同上。


[18] 《程氏经说》卷二《书解》。


[19] 《尚书考异》卷二。


[20]  同上。


[21] 《尚书疏衍》卷一。


[22]  林庆彰主编《经学研究论丛》第一辑(台北圣环图书公司1994年4月版)刊载许华锋先生《论〈尚书古文疏证〉与〈古文尚书冤词〉〈尚书考异〉的关系》一文(见该刊第139~180页),文中揭露了这样一个事实:惠栋《古文尚书考》所引用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抄本中的资料,有七十余条不见于今本《尚书古文疏证》中,而见于梅鷟的《尚书考异》当中,这说明阎若璩曾暗袭梅鷟的《尚书考异》而不加注明。梅鷟的《尚书考异》当时不显于世,阎若璩曾获其书而暗用之,可能阎氏去世前担心此事终不免败露,而将暗袭梅鷟《尚书考异》的内容尽行删去。此为阎氏学术上不诚实的一个污点。


[23] 《尚书古文疏证》卷二《第三十一》。


[24] 《古文尚书冤词》卷四。


[25]  转引自毛奇龄《古文尚书冤词》卷四。笔者按:梅鷟此语并不见于《尚书考异》与《尚书谱》中。


[26] 《古文尚书寃词》卷四。


[27]  惠栋《九经古义》卷十六《论语古义》。


[28]  《尚书疏衍》卷一。


[29]  笔者读《四库全书总目》,发现此类错误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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