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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太史公自序》有感

 月未圆书斋 2016-09-17

徐涛读《太史公自序》有感

(2007-06-12 21:25:17)
 
读《太史公自序》有感 

一,关于此文题目的异议。

纵览《太史公自序》,全篇文章可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司马氏世系沿革及司马迁自传,此被列为《史记》列传第七十;其二是,按照本纪、表、书、世家、列传的顺序,司马迁对《史记》一书所做出的自注和提要。全文共计七千八百一十二字,这两部分内容大略平分此文。

我认为《太史公自序》似乎是只指其一,而未名其二,冠为本文题目,并不妥当。《太史公自序》应改为《太史公序略》。具体理由有三:

1,根据台湾出版的“新校本《史记》”前主编杨家骆先生写的《史记识语》,他认为《太史公自序》应该改称为“序略”,并在文中指出:“至《序略》之所以讹为《自序》者,系后人就班固《司马迁传》中“迁之自序云尔”句的妄改。 ……‘序略’之名“略”,前于迁者有《荀子·大略》、《淮南子·要略》篇,后于迁者有刘歆《七略》。该于目录而加述各篇大旨者曰‘略’”。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更加接近于事实。

2,《太史公自序》中有“序略,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阙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第七十。”其中“序略”是司马迁自己对本篇文章的概括。

3,就其内容来看,文章迥然有异,并且之间似乎并没有紧密的逻辑关联。《太史公自序》中述一百三十篇大旨的“略”,其份量占全篇的二分之一强,因而我认为“自序”两字不足以概括全篇,冠以“序略”才名实相符。 

二,解读司马迁的性格和多舛命运

孟子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而在今日有关司马迁生平事迹的记载中,《太史公序略》和后补的《报任安书》应该是最主要和直接的材料。我将根据这两篇文章,做出对司马迁的性格和多舛命运自己的解读。 

1,司马迁少年得志,却是性格孤傲

根据《太史公序略》的记载,司马氏“世典周史”,而司马迁一系则是世代为官。其父谈更是“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是当时的博学显士。因为司马迁“无兄弟之亲”(《报任安书》),是司马家的独子,所以可以想象司马迁必然承载了司马谈的殷殷重望。在其父的言传身教之下,司马迁“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岁壮游祖国河山之后,司马迁“始仕为郎”,受公羊于董仲舒。汉制,博士弟子通一艺以上试高第者为郎,而高官二千石以上子弟可以荫庇为郎。而司马迁只是六百石太史令之子荫庇为郎,实属破格之举。以后司马迁很得汉武帝的信任,侍从武帝巡行郡县、祭祀五帝、东巡封禅,真可谓是少年得志。因此,司马迁对于汉武帝自是“务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报任安书》) 

与此同时,我们在读史时,也可以观察到司马迁性格中不善与人结交、孤傲不羁的一面。《报任安书》中提到,司马迁在破格荫庇为郎之前,虽然“少负不羁之才”,却是“长无乡曲之誉”。可见司马迁少年怀才,却并不被当时士大夫所赏识。之后为郎,司马迁更是“绝宾客之知,忘室家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少与同朝往来。其有佐证是,虽然司马迁非常赏识李陵,谓李陵有“国士之风”,但是他与李陵“俱居门下”,却是“素非相善”“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欢”。在其著述中,能与其成为朋友的,也许就只有壶遂一人而已。如此读来,日后司马迁身陷李陵案,面临“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壹言”的窘境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2,承父志,崇孔子,创新体。

元封元年(前110年),“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故发愤且卒。”父谈临终遗言司马迁:“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司马迁谨遵父亲遗愿,是其著《史记》的动因之一。 

与其父谈偏重道家、主张无为不同(《论六家要旨》),司马迁很推崇孔子、尊崇儒学。在与壶遂论道时,司马迁极其推崇《春秋》,认为这本书是“礼义之大宗”。司马迁说:“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司马迁将其论著的《史记》定位为承接孔子之《春秋》的新经典。这是司马迁心中的理想,也就成为编纂《史记》的内在驱动。司马迁的时代还是没有分离出“史学”的。《史记》是实际上是司马迁理想中的新经学,但《史记》却成为中国第一部所谓的“正史”,此下接着还有二十四史,这又是后话。 

3,身毁不用,发愤著书。

汉武帝天汉三年(前98年),司马迁由于李陵案牵连下狱,惨遭腐刑,蒙受了极大的屈辱。在《太史公序略》和《报任安书》两文中,司马迁对于此悲惨遭遇耗费了大量笔墨,也就演变成了后世研读《史记》所必提的“发愤著书”说。 

相信每一位读过此文的人,都会被文章中所传递出来那种司马迁“哀莫大于此心死”苍凉情绪所感染。司马迁为什么会如此悲痛,以至于“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虽然出狱后,用为中书令,被世人视为“尊宠任职”,但司马迁却认为“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除了司马迁自己已在文中所作的解释,文字背后还透露出一些隐情。 

我想司马迁说自己“身毁不用”,应是讲自己没有子嗣。故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遭宫刑之后,司马迁对于司马一家断后于己,深深自责,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司马谈在临终时,拉着司马迁的手说:“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是年,司马迁35岁(根据王国维先生《太史公行年考》的研究)。按古人婚嫁年龄估计,司马迁家应是深受无后嗣传业的苦恼。《报任安书》中,司马迁在反驳自己会因为“念亲戚,顾妻子”而“贪生恶死”时指出,他“独身孤立,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此一反问,可见因无子嗣,夫妻关系不尽融洽,而且这已为他的朋友共知,司马迁在此可不必多言。 

但司马谈继而说“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父亲引用《孝经》的话,应该是为司马迁指出“著史扬名”这条道路,来实现自己的孝道。李凌案发,司马迁深陷大狱已是47岁,不选择自杀而是选择宫刑,以留残命为著《史记》。我想也是他在深思熟虑以后做出的最佳选择。日后,司马迁的《史记》传于其婿杨敞,杨敞传其子杨恽,杨恽在宣帝时向外传播,终成为影响中国二千多年的第一史书。 

三,《史记》百三十篇旨略 

在本文的后半篇,是关于《史记》一百三十篇的序目提要。司马迁写此段时,其本上用了四字韵语,夹叙夹议,内容不拘一格,有的是对一篇史传的内容概要,有的则是作补充,还有的是对其所撰之人特质的画龙点睛之笔。 

关于司马迁书写此文的时间考证,史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症结出在,本文所述的一百三十篇旨略与《史记》各篇论赞之间的差异。例如《魏世家》中云:“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可是《序略》里面却又老调重弹,说魏王“既疑信陵,诸侯罢之,卒亡大梁,王假厮之。”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商君列传》、《晁错列传》等多篇中都有出现。总体来看,《史记》各篇论赞是更多个人情感色彩倾注其中,而此一百三十篇旨略则是更富于理性。谁先谁后自是无从可考,但是有一点就是研读司马迁的思想不能只读其一,而是应该两篇前后对照、互为补充。也许这也是司马迁的独创,乃是故意为之,意在用互见的手法处理感情和史实之间的关系。 

四,结语——非常人做非常事 

中国自殷代既有史馆,在其父之上定有多名太史令,而独有司马迁能立志继承孔子,做惊世之作,这是司马迁持才傲物,不欲与凡人同的独立人格的表现。司马迁是因为其性格孤傲,所以才能独创新体,论史不同于先圣,“成一家之言”,而名留青史。也是因为其性格孤傲,所以才敢独为李陵进忠言,而惨遭宫刑之辱。真可谓是成于斯,亦毁于斯!性格决定命运,此言不虚。 

此文为研究生就读期间一篇作业,鄙人对传统史学所学寥寥,所著文字虽多成论,但其间也不少自己读书的一点体会。藏匿于硬盘中,不如贴在这里,许可以看到些批评指正。 

读《太史公自序》有感 

一,关于此文题目的异议。

纵览《太史公自序》,全篇文章可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司马氏世系沿革及司马迁自传,此被列为《史记》列传第七十;其二是,按照本纪、表、书、世家、列传的顺序,司马迁对《史记》一书所做出的自注和提要。全文共计七千八百一十二字,这两部分内容大略平分此文。

我认为《太史公自序》似乎是只指其一,而未名其二,冠为本文题目,并不妥当。《太史公自序》应改为《太史公序略》。具体理由有三:

1,根据台湾出版的“新校本《史记》”前主编杨家骆先生写的《史记识语》,他认为《太史公自序》应该改称为“序略”,并在文中指出:“至《序略》之所以讹为《自序》者,系后人就班固《司马迁传》中“迁之自序云尔”句的妄改。 ……‘序略’之名“略”,前于迁者有《荀子·大略》、《淮南子·要略》篇,后于迁者有刘歆《七略》。该于目录而加述各篇大旨者曰‘略’”。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更加接近于事实。

2,《太史公自序》中有“序略,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阙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第七十。”其中“序略”是司马迁自己对本篇文章的概括。

3,就其内容来看,文章迥然有异,并且之间似乎并没有紧密的逻辑关联。《太史公自序》中述一百三十篇大旨的“略”,其份量占全篇的二分之一强,因而我认为“自序”两字不足以概括全篇,冠以“序略”才名实相符。 

二,解读司马迁的性格和多舛命运

孟子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而在今日有关司马迁生平事迹的记载中,《太史公序略》和后补的《报任安书》应该是最主要和直接的材料。我将根据这两篇文章,做出对司马迁的性格和多舛命运自己的解读。 

1,司马迁少年得志,却是性格孤傲

根据《太史公序略》的记载,司马氏“世典周史”,而司马迁一系则是世代为官。其父谈更是“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是当时的博学显士。因为司马迁“无兄弟之亲”(《报任安书》),是司马家的独子,所以可以想象司马迁必然承载了司马谈的殷殷重望。在其父的言传身教之下,司马迁“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岁壮游祖国河山之后,司马迁“始仕为郎”,受公羊于董仲舒。汉制,博士弟子通一艺以上试高第者为郎,而高官二千石以上子弟可以荫庇为郎。而司马迁只是六百石太史令之子荫庇为郎,实属破格之举。以后司马迁很得汉武帝的信任,侍从武帝巡行郡县、祭祀五帝、东巡封禅,真可谓是少年得志。因此,司马迁对于汉武帝自是“务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报任安书》) 

与此同时,我们在读史时,也可以观察到司马迁性格中不善与人结交、孤傲不羁的一面。《报任安书》中提到,司马迁在破格荫庇为郎之前,虽然“少负不羁之才”,却是“长无乡曲之誉”。可见司马迁少年怀才,却并不被当时士大夫所赏识。之后为郎,司马迁更是“绝宾客之知,忘室家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少与同朝往来。其有佐证是,虽然司马迁非常赏识李陵,谓李陵有“国士之风”,但是他与李陵“俱居门下”,却是“素非相善”“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欢”。在其著述中,能与其成为朋友的,也许就只有壶遂一人而已。如此读来,日后司马迁身陷李陵案,面临“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壹言”的窘境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2,承父志,崇孔子,创新体。

元封元年(前110年),“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故发愤且卒。”父谈临终遗言司马迁:“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司马迁谨遵父亲遗愿,是其著《史记》的动因之一。 

与其父谈偏重道家、主张无为不同(《论六家要旨》),司马迁很推崇孔子、尊崇儒学。在与壶遂论道时,司马迁极其推崇《春秋》,认为这本书是“礼义之大宗”。司马迁说:“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司马迁将其论著的《史记》定位为承接孔子之《春秋》的新经典。这是司马迁心中的理想,也就成为编纂《史记》的内在驱动。司马迁的时代还是没有分离出“史学”的。《史记》是实际上是司马迁理想中的新经学,但《史记》却成为中国第一部所谓的“正史”,此下接着还有二十四史,这又是后话。 

3,身毁不用,发愤著书。

汉武帝天汉三年(前98年),司马迁由于李陵案牵连下狱,惨遭腐刑,蒙受了极大的屈辱。在《太史公序略》和《报任安书》两文中,司马迁对于此悲惨遭遇耗费了大量笔墨,也就演变成了后世研读《史记》所必提的“发愤著书”说。 

相信每一位读过此文的人,都会被文章中所传递出来那种司马迁“哀莫大于此心死”苍凉情绪所感染。司马迁为什么会如此悲痛,以至于“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虽然出狱后,用为中书令,被世人视为“尊宠任职”,但司马迁却认为“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除了司马迁自己已在文中所作的解释,文字背后还透露出一些隐情。 

我想司马迁说自己“身毁不用”,应是讲自己没有子嗣。故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遭宫刑之后,司马迁对于司马一家断后于己,深深自责,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司马谈在临终时,拉着司马迁的手说:“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是年,司马迁35岁(根据王国维先生《太史公行年考》的研究)。按古人婚嫁年龄估计,司马迁家应是深受无后嗣传业的苦恼。《报任安书》中,司马迁在反驳自己会因为“念亲戚,顾妻子”而“贪生恶死”时指出,他“独身孤立,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此一反问,可见因无子嗣,夫妻关系不尽融洽,而且这已为他的朋友共知,司马迁在此可不必多言。 

但司马谈继而说“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父亲引用《孝经》的话,应该是为司马迁指出“著史扬名”这条道路,来实现自己的孝道。李凌案发,司马迁深陷大狱已是47岁,不选择自杀而是选择宫刑,以留残命为著《史记》。我想也是他在深思熟虑以后做出的最佳选择。日后,司马迁的《史记》传于其婿杨敞,杨敞传其子杨恽,杨恽在宣帝时向外传播,终成为影响中国二千多年的第一史书。 

三,《史记》百三十篇旨略 

在本文的后半篇,是关于《史记》一百三十篇的序目提要。司马迁写此段时,其本上用了四字韵语,夹叙夹议,内容不拘一格,有的是对一篇史传的内容概要,有的则是作补充,还有的是对其所撰之人特质的画龙点睛之笔。 

关于司马迁书写此文的时间考证,史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症结出在,本文所述的一百三十篇旨略与《史记》各篇论赞之间的差异。例如《魏世家》中云:“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可是《序略》里面却又老调重弹,说魏王“既疑信陵,诸侯罢之,卒亡大梁,王假厮之。”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商君列传》、《晁错列传》等多篇中都有出现。总体来看,《史记》各篇论赞是更多个人情感色彩倾注其中,而此一百三十篇旨略则是更富于理性。谁先谁后自是无从可考,但是有一点就是研读司马迁的思想不能只读其一,而是应该两篇前后对照、互为补充。也许这也是司马迁的独创,乃是故意为之,意在用互见的手法处理感情和史实之间的关系。 

四,结语——非常人做非常事 

中国自殷代既有史馆,在其父之上定有多名太史令,而独有司马迁能立志继承孔子,做惊世之作,这是司马迁持才傲物,不欲与凡人同的独立人格的表现。司马迁是因为其性格孤傲,所以才能独创新体,论史不同于先圣,“成一家之言”,而名留青史。也是因为其性格孤傲,所以才敢独为李陵进忠言,而惨遭宫刑之辱。真可谓是成于斯,亦毁于斯!性格决定命运,此言不虚。 

此文为研究生就读期间一篇作业,鄙人对传统史学所学寥寥,所著文字虽多成论,但其间也不少自己读书的一点体会。藏匿于硬盘中,不如贴在这里,许可以看到些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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