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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博弈条款辨识可交换债的投资价值

 天道酬勤YXJ1 2016-09-21

文 | 楚良

我们来梳理一下可交换债的分析框架:

从博弈条款辨识可交换债的投资价值

由以上框架可以看到,可交换债的价值=换股价值*估值,估值的来源有个券因素和整体因素,个券因素里的正股资质需要一票一议,发行人意图一般也会在博弈条款中有所体现,所以我们应该重点看博弈条款。

可交换债的发行条款中,额度/期限/票息支付方式/评级增信,属于事实条款;票息/换股条件/赎回/回售/向下修正,属于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博弈条款,博弈条款是发行人和投资人之间,在发行纪律的约束下,以各自利益最大化为诉求,逐条逐条谈判出来的条款。

从博弈条款辨识可交换债的投资价值

从哪些博弈条款中可以找到发行人意图的蛛丝马迹?除了这些意图给出的投资价值外,还有哪些辅助手段能帮我们判断投资价值?

可交换债的发行人,是上市股票的持有人,可以是公司大股东,也可能只是财务投资者。前者如歌尔集团以持有的歌尔股份股票发行可交债,后者如宝钢集团以持有的新华保险股票发行可交债。他们发行可交换债,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

1.股东融资。

2.股票减持。

3.定增保底。

4.其他。

如果是定增保底,那结果自然是债性,但涉及到股东是融资还是减持,一般不会明说,需要我们加以考察。由于可交换债发行可能不存在路演环节,而且发行人不是上市公司,而是上市公司股东,股东层面公开信息披露相对少,从发行环节,我们就面临着信息不充分沟通不充分的困难。

其实在分析博弈条款之前,可以先从财务报表&数据下手,来管窥发行人的动机:如果发行人本身的自由现金流紧张,负债比率高,发行人潜在的动机一定是促转股的,因为如果触发赎回或者回售条款,发行人要面临本息还款压力。

接下来,我们进入可交换债的博弈条款细节。

票面利率和补偿利率:票面利率,是作为债性的最主要的体现,补偿利率则是到期赎回或者回售触发时,给予投资者的额外补偿。之所以说是额外,是相对于投资者丧失了转股机会,发行人愿意给出的对投资者机会成本的补偿。如果票面利率较高,并且还有补偿利率,可能意味着发行人对未来换股的预期不太强烈,也就是说,发行人对债性的预设,比股性更高。

设置的初始换股价格:如果明显高于证监会规定的最低值,同时设置较高的补偿利率,那说明发行人是不愿意转促股的,通过利率补偿使得投资者获得一个质押式融资的收入水平。反之,发行人选择在接近最低值的上方,设置初始转股价,表明发行人对正股的在乎程度低,转促股意愿强。

提前赎回和回售条款:如果换股之前股价已经涨的过高,则发行人可以以一个约定的利息赎回债券,保证发行人的利益,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条款?有的发行人是国有企业,如果股价涨的远超转股价,你还低于这个价格卖,尽管是之前约定的价格,但也有贱卖国有资产的嫌疑;或者说给了发行人一个“止损机制”,这个损失当然指的是股价的溢价在某段时间里,不能过高;还表现在如果换股后,股价跌的太厉害,发行人也要以一个约定的利息赎回,道理也一样,如果你触发了转股,但之后股价掉头就下跌,就有把股价做高了就出货的嫌疑,设置一个这样的保护条款,来保证投资人的利益。

向下修正:发行人经常设定自动向下修正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其实也就是发行人转股条件进行放松,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表明有很强的促转股意愿。

设置有提前赎回、向下修正、回售条款的可交换债相比其余个券有着更强烈的换股预期;

条款博弈反映的是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主观意图,主观意图形成发行文件后,与客观的市场环境形成正负反馈系统,最后形成可交换债的性质:债性,或者股性。

博弈条款的设置很重要,谁是博弈条款的书写者?谁是,那么谁拥有主导权,就能影响单一项目的博弈条款,进而影响投资价值。一个债券项目的参与者一般为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机构及背后的资金。那么,债券项目的主导者可以分为三种:机构主导型、投行主导型、资金主导型。

机构主导型:机构一般是指银行和权益类产品的管理人,包括公募基金的专户。机构根据自己判研,主动在市场上寻找潜在发行人,和发行人直接谈判发行条款细节,商议妥当后,找券商来承销,券商在这种情况下充当通道。银行和权益类产品的管理人,都可以运用自己对企业、对股票的认识,较前期的挖掘资质不错的品种,然后设计成产品,风险和收益都由自己评估。

投行主导型:如果是投行主导可交换债,因为投行寻求的是承销费用,那么投行和发行人则天然的构成利益一致人。在条款设计方面,则可能充分体现发行人的意图和利益。承销商也必须兼顾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利益,才能顺利完成发行。

资金主导型:一般是结构化产品,劣后资金已经锁定、优先级资金基本无虞的情况下,该类资金随着监管趋严将逐步收缩;还有一类资金是“领头+跟投”模式,也就是一家主导,其他机构跟进, 来参与某项可交换债,可以共同分担风险的同时可以节省沟通成本。

我们觉得,机构主导型是最理想的模式,由有风险识别能力的机构,在前期介入发行,将发行人和投资者收益预期,都充分结合,融入到产品的设计中的品种,是有效的贝叶斯均衡。

无论谁主导,投资者希望的完美结局有两种:不换股,发行人以一个不错的利率赎回;触发换股条件,股价维持在一个不错的溢价区间,投资人变现或者继续持有。

附:我们来通过可交换债的案例,来辨识这个品种价值如何。

从博弈条款辨识可交换债的投资价值

分析:

1.发行人意图来看,发行人通过可交换债的募资是用来置换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见,发行人是利用可交换债票息低的优势,来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发行文件看,发行人的流动性负债很高,资产负债期限严重错配,所以发行人的换股意愿很强。

2.从博弈条款来看,从投资者看,换股的价格为每股28.7元,与发行日股价基本相当,投资者对其期权价值看好,从比较低的发行票息2.5%也可以看出这一点。赎回条款几乎和传统转债一致,当股价持续高于转股价的130%时,才可能触发,给予投资者较大的获利空间,这一宽和的赎回态度,正好也印证了发行人“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真实想法。由于现在还未落入债券设置的回售时间区间,但离回售开始的2017年4月20日也只有7个多月,中观来看,歌尔股份股价大幅下挫的可能性不大,到时回售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该条款在现阶段对这支债券的影响忽略不计。

3.正股资质来看:VR概念持续升温,导致歌尔股份这支股票价格大涨,VR即虚拟现实,是通过头戴设备使人如同置身于程序设定的环境中的新一代技术,歌尔股份在VR领域很早布局,而且生产技术领先,是OCules Rift 独家ODM供应商,也将供应三星、索尼、乐视的VR产品。今天价格已经突破了赎回条款出发价格,历史经验看,赎回前5天,是歌尔可交换债估值和正股压力最大的时候,而且VR持续升温的态势也趋缓,担心歌尔股份的股价冲高回落,而且可交换债触发赎回。近期研报显示歌尔股份的业绩可能再迎来拐点,给了大家未来一段时间的想象空间,所以,建议投资者,一部分继续持有,一部分兑现获利了结。

备注:可交换债分为公募和私募,除了面向的投资群体不同以外(尤其,高净值客户可以投资公募可交换债,不能投私募可交换债。),还有其他很多区别。

从博弈条款辨识可交换债的投资价值

从博弈条款辨识可交换债的投资价值

(文章来自麦策App专栏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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