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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如何在律师界“入额”| iCourt

 法学小笨笨 201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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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如何在律师界“入额”


作者:惠翔

单位: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

微信号:feixiangzaigaoshan


从法官到律师,经历了兴奋期,也一定会遭遇迷茫期,怎么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如何适应转型的阵痛并最终破茧?来自前资深法官的分享,除了真诚,还有满满的技能。


“这是糟糕的时代,这亦是美好的时代”。

前段时间和朋友聊天,谈及上海“前千万律师”转型高级法官的风光和“前法官们”转身律师界的悄然,不禁感叹两者反差之强烈,似乎与传统中法律人的定位相去甚远。

但是,这也许意味着一个新交流时代的开启,前法官和前律师在角色互换中相互体验,对未来法治中国未必不是好事。然而,在“二八定律”的前提下,“前法官们”作为一个群体如何杀出重围,在律师界成功“入额”呢?以下维度或许可供参考。


一、“靶场”与“战场”

这个命题是我与某前法官聊天时偶然所得,当时他问我“做法官和做律师感受最大的差别是什么”?我脱口而出,“一个是靶场,一个是战场”。

靶场意味着你可以专注于靶心,而战场上你必须考虑生存为核心的许多问题。靶场意味着你有重来一次的机会,而战场上一次致命的错误就可能导致出局。靶场意味着付出汗水即有收获,而战场上情形瞬息万变,射击高手未必成为军事高手,你必须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心态处理正确的事情”,即战场上的成功等于“信心+实力+运气”。

做这样的比较,并非没有意义。前法官应当发挥专业扎实、人脉广泛的优势,但也应向律师学习商业思维,以弥补自身的短板。

前段时间我曾和团队律师一起接待客户咨询,该客户继承了位于上海黄金地段的一幢老洋房中的亭子间,但由于父辈曾与邻居达成过放弃部分公用部位的使用协议,使其在出售该房屋时遇到障碍。当时我觉得从诉讼角度推翻使用协议的难度很大,遂欲婉言谢绝该客户的聘请。但团队律师却建议在律所客户中找寻对此类投资感兴趣的人,同样可以解决客户的需求。

不得不说,“思维决定出路”不是一句空话。律师解决问题的途径多种多样,前法官不应让“裁判思维”束缚住自己的头脑。


二、找寻自己的方向

法官转型做律师,一般都会经历心理的“兴奋期”、“迷茫期”、“探索期”,最后到“适应期”。开始觉得一切都是新鲜的,“新三板”、“互联网金融”、“PPP项目”……,恨不得每一样都收入囊中。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逢大咖讲座必听,逢微信文章必收藏,逢法律新书必买。最后,囊中羞涩、头大如斗,开始怀念做法官时的单纯时光。

我就是这样,我原来是搞房地产审判的,每次走进法律书店都一点不纠结,只要盯住“房地产”三个字就行,遇到新法颁布、学术专著也能自动过滤与专业领域无关的信息。

但是,做律师后,案件并非也不可能仅局限在房地产领域,比如担任法律顾问要研究公司法、劳动法,网络名誉权纠纷案件要研究侵权责任法,即使是处理房地产案件也经常跨入商事领域,如公司法、破产法等,因此我的书橱如吹气球般地膨胀起来,这使我充实的同时也使我惶恐。

解决的方式是“做减法”和“做加法”。


“做减法”就是将我原先面面俱到关注的法律减少到重点关注四部,即《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和《侵权责任法》,以我现在从事的执业方向——“民商事争议解决”而言,这四部法律已经基本囊括所有的情形,我所要做的,只是不断地通过案例实操将四部法律融会贯通。为此,我通过不断撰写办案笔记和实时总结的方式强迫自己梳理每个案件, “举一反三”。


“做加法”就是对内发挥团队的作用,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让每个人发挥自己的专长,减少单个律师因知识深度和广度带来的局限性。对外则依托“前法官群”、“精英律师群”等若干专业性群体,通过讨论、合作的方式拓展自己的眼界和专业外延。

在我执业过程中,通过不断的钻研与开拓,我至今已经成功代理了国企改制、股权转让、不正当竞争、网络侵害企业名誉权等一批专业性较强的民商事诉讼。


三、让自己变得“独一无二”

前法官因为法院经历的积累,往往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摸索出门路,但是律师业的竞争非常激烈,比拼的是内力。如果前法官不能持续地向市场证明自己的价值,头上的光环会逐渐地褪去。

有段时间我亦面临窘境,当有一两个月账面上律师费收入只有1000元,还得支付各种各样的费用时,我有些坐立不安,甚至开始怀念固定拿工资的美好时光。好在我及时调整了心态,认识到做律师是个长期奋斗、长期积累,于万千律师中“脱颖而出(入额)”的过程。

第一,不能“人云亦云”。律师界就像股市,各种热点此起彼伏,前有IPO业务,后有“新三板”、互联网金融等等。如果随着潮流去决定自己的业务方向,很容易迷失自己,最后反而丧失了自己的专业特色。

我比较欣赏的是,某些律师在自己的业务领域内深耕,但又不“墨守成规”,例如做离婚诉讼的找到了和资本市场的结合,通过为企业高管解决婚姻问题,切入到深层次的股权纠纷。“跨界而不离界”,才是转型者的“通衢大道”。

第二,给自己“贴标签”。过去,人们形容“三脚猫”时常常有句委婉的说法,例如“您是作家中最懂法律的”,或是“您是法律界中唱歌最好的”。但是,互联网时代,人际交往的延伸带来了信息“碎片化”的问题,如何让别人在最短时间内记住你,答案是给自己“贴标签”。

iCourt课堂上曾经演示过一个游戏,让每个学员用几句话介绍自己,然后继续课程,15分钟后让大家回忆别人介绍的内容,结果发现大部分信息都遗失了,被记住的只是那些极具个性、标签化的介绍,例如“流落律师界的文艺女”等等。

律师贴标签的最高层次是和自己的业务方向相关联。至今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相识于“高端商事诉讼私董会”上的刘涛律师,他是处理票据法律业务的资深律师,他给自己起了个“票据刘”的绰号,正好与“票据流”谐音,我几乎第一时间就记住了他,加上他做了一场关于票据的生动演讲,一瞬间就引爆了全场。

如果转型初期,尚未确定如此细分的业务领域,也可以先给自己贴上个性化的标签,比如我的标签就是“前法官”、“有情怀的争议解决律师”。

第三,坚持。就比如我,一开始写作是因为有感而发,慢慢成了兴趣,最后成为一种责任。写作是件苦差事,我常常深夜开始写作,因为那时是距离自己灵魂最近的时刻。地铁上、开车等红灯时,也成为我构思、润色文章的场所和时刻,为此,我经常沉浸在自己设定的场景中,常常坐过站都不自觉。

利用办案的间隙,我先后发表了转型法官“心路三部曲”、“律师的幸福”、“律师与公司法务深度合作的八个维度”等十余篇文章,受到了法官、律师、公司法务、学生等法律群体的高度评价,也因此结识了很多朋友,包括各个微信公号的“小编”。如果评选2015年度的“律师写作劳模”,我想我是有资格入选的。


四、与靠谱的人并肩战斗

前面说过,律师界就如同“战场”,这可能是有些夸大其词。但是,将律师界形容成“商场”,相信反对的人不会很多(其实还是战场的意思)。在法官界的时候,就听说了很多律师间“分分合合”的故事。

等到自己踏进律师圈,发现这种现象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客观因素是,一定的地域空间内法律需求有限,律师专业服务重合度又高,导致律师间彼此竞争激烈;客观因素是,律师长期与利益打交道,“权与利”意识已经深入骨髓,但自我价值定位与他人评判间往往存在错位现象,因此“分钱”等于“分手”的故事屡屡上演。

好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已经在改变这一定律。首先,互联网为律师开拓了一片业务的“蓝海”,使客户地域化的打破成为可能;其次,互联网是分享经济,经营者不再利用信息不对称赚钱,而是在“使别人变得更好”的同时获取自己应得的利润;再次,互联网使口碑的传播更加地跨地域化,人们更倾向于找靠谱的人合作而不仅是聪明人。

我常常在心底中感谢“前法官”带给我的品牌附加值,使我在做律师之初有了原始的背书,并且在案件合作中结识了一批靠谱的团队伙伴。

有时候,当同时接到两个法院传票分身乏术时,我们团队律师会相互帮助开庭;有时候,当遇到外地案件因为种种原因反复开庭时,我与辅助律师会轮流出差,用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去应对案件的拖沓;更多的时候,我们会在一起讨论理想、交换心曲、消弭误会,像兄弟一样并肩战斗。


在我这篇文章接近尾声的时候,上海正是雾霾爆表之时。我站在29层的办公室,望着脚下川流不息的车流,太阳已经升起,远处的高楼若隐若现。我想,即使雾霾暂时肆虐,也剥夺不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大文豪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头所言:

“这是绝望之冬,这亦是希望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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