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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口头协议也有效

 昵称37523272 2016-10-22

法律条款: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心虹:非全日制用工,主要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小时工”,其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调查显示,非全日制就业,正以其“用工成本低、就业灵活度高”的优势逐步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青睐。小时工的自身素质,也在向知识型、技能型人才转变,早已跳出人们原来“简单体力劳动者”的定义。上海自2004年开始在全国首次发布了非全日制工资指导价位以来,涵盖家政、健身、教育、演艺、婚庆、翻译餐饮、零售、导游等领域今年上半年已发布多达136个职位。其中,婚礼司仪的工资高位数已达1600元每次。今年4月1日起,本市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7.5元调整到8元,且其中不包含个人和单位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邱婕:小时工也在大学毕业生就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成为他们积累工作经验、锻炼工作技能、提高沟通技巧、增长社会阅历的重要方式。在灵活就业人员中,30岁以下的青年超过三成,且所从事职业的面也较广,如手机促销员、电脑促销员、化妆品促销员等零售类职位,时尚元素较多的演艺类和婚庆类职位,以及各种健身类职位等。据统计,上海目前已形成多达百万的非全日制就业群体,对解决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心虹:非全日制就业不仅在上海群体越来越庞大,在世界各国也呈普遍发展趋势。非全日制劳动,也称部分时间劳动(Part-timeWork),是相对于全日制劳动(Full-timeWork)而言,是指工作时间少于全日制劳动,劳动者可与多个雇主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就业形式。国际劳工组织对非全日制就业的定义为:非全日制就业是指其正常工作时间少于可比性全日制正常工作时数的就业。经合组织(OECD)为其成员国开展了协调数据的工作,使用30小时这一切点作为界定分界线。在发达国家中,非全日制用工占就业总量的比例已超过20%,荷兰的非全日制用工比例超过37%。在非全日制就业的用工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又特别高,在西欧各国甚至超过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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