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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怎样骗人的

 上行下孝 2016-11-03

一个保险业内的人写的,他很清楚地写出了保险业忽悠人的几大要素,全文如下:

首先,很多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是因为有些业务员忽悠的天花乱坠,而本人又没有防范意识。 其实,不论业务员怎么说,条款在这摆着呢,这个才是硬道理。

我一直认为,中国的保险业该清理了,从业人员的资质必须严格审核,要有严格的学历要求,目前要求的是高中,我认为最低要设在大专,因为我见到的低素质的业务员太多了。

其次,任何保险都是要扣您保障成本的,分红险扣的是最狠的,万能险要好些,其实主要还是取决于产品,像平安目前推出的教育金理财,3年可以回本,20年可积累赢利15---20万。

第三,还是那句话,银行是银行,保险是保险,不能等同。目前,我建议主要上的保险就是意外+大病险,平常发烧感冒就算花的多,对家里来说也构不成负担,可是一旦发生大病,或者家庭经济支柱发生意外,对一个家庭是毁灭性的打击。

第四,还是拿万能险来举例子,比如说您缴费5000,扣除您的保障成本和初始费用后,里面的钱原则上就像活期存折一样,可以随意支取的,很灵活,但是仅仅局限于万能险,不是分红险。

商业保险就像一把雨伞,你可以认为它是骗人的,但一旦发生意外,将会遗憾终生。

还是举个例子,您从挣钱开始,每年存给保险公司几千元,就存20年,我们保证您出现意外或大病,我们一次性赔付您30万,而您20年仅仅需要缴费8万到12万,如果您一生平安,在您55或者60岁时,平安一次性给您50万---80万,您觉得不好么?

有人提到了通货膨胀的问题,当我还是学生的时候,九几年,我父母给我买了10份平安少儿360, 一共是3600,大家可以去查查,我现在每年可以领多少钱。 

通货膨胀是什么?物价上涨、纸币贬值,保险公司是公司,万能险的利率和分红险的分红,都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完全可以抵御通货膨胀。 

关于理赔,说真的,保险公司真不在乎赔您那几十万几百万, PICC赔法航空难说什么了么,平安已经提出为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现在各保险公司都巴不得为您理赔,赢得口碑,可问题是 您得清楚您买的是什么保险 什么条款 您明明买的是各意外险 住院了非得要求保险公司给您报销 您觉得这能理赔么

另外 哪位ZZ得不到理赔 如果是平安的 您找我 条款在那写着呢 怎么能不理赔?

关于保险公司倒闭 就说一句 中国现在几十家保险公司?一个平安光外勤就得多少?倒闭了 这帮人饭碗去哪找 保监会干么 国家干么 平安接近万亿资产 说倒闭就能倒闭的?收购富通失败 看似钱多 相比于平安的资产 用九牛一毛形容不过分吧 哪个公司投资没有失败的?马明哲不是神

作者吹得天花乱坠,却全部是文过饰非,避过要害不谈。
最关键的通货膨胀问题,他以一句“保险公司是公司 万能险的利率和分红险的分红 都是由市场决定的 所以完全可以抵御通货膨胀”这样似是而非的话来解释,其实根本就是大忽悠。保险公司当然能抵御通胀,问题是顾客抵御不了,合同一签,你将来得多少钱已经完全注定了,银行再怎么调利率,你也不可能受益。

至于什么意外、大病险,诸位要买之前千万要看清楚条款,里面的猫腻,后面详细介绍。

索赔既然谈不拢,那必然要打官司。但你千万别以为合同会保护你。从合同的性质上讲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合同,因为,合同的文字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有的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所以,一旦打官司,吃亏的是客户。保险理赔时就更麻烦了,保险公司是不会那样干脆理赔,可能80%是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讲一旦你和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以后你和这家保险公司打官司机率是80%,除非你放弃理赔,在这80%中能胜诉大概是15%,因为保险合同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能获正常理赔是20%。因此,你买了一份保险能的到理赔概率是35%。就算你是幸运儿,最终打赢了官司,但这种无休止的官司已经把你拖死了。

至于分红型保险:分红险的红利不比银行利息好, 更是将"活钱"变成"死钱".投保人绝大部份人会在三年内感觉上当而退保,(合同期内,客户要解除合同时, 保险公司是要扣相当一部份金额.而银行只将定期的利息以活期算。) 因此,该险种是保险公司最赚钱的险种。除非你是钱多了没地方花或在洗黑钱才需要该险种,否则,该险种是绝大部份人所不需要的。它的最好作用应该大概是用来洗黑钱。自然也就成了那些贪官污吏们的最爱,把那些来历不明的"黑钱"以他们的子女名义洗成了"合法"赚得。保险公司也就为他们提供了最佳场所。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是用"少量的钱"抵御最大的风险,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要想理财赚钱或想抵御货币贬值,可以做基金和国债。所以,分红型保险是借保险的名义骗客户的钱。凡给你大讲保险的理财价值的推销员,您可以马上端起茶杯(干什么?送客!)。投保是为了避险,切记。如,有人为了贿赂官员,给他的儿子买了20万的”国寿千禧理财”.保险成了最佳洗黑钱工具。

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也就是讲人要是得的病和重大疾病险里某一种病对号入座,这人就是"死路一条"了。如要买这种重大疾病险,不如买生命意外险(生命价值险,也是保死的),因为,功效是一样,可是,交的保费要少的多。如一位30岁的人保重大疾病险30万保额每年要交8千多(退保是可以拿到一点钱),保生命意外险30万保额每一年是一千多。要是对家庭负责,保生命意外险就可以,和保险公司的纠纷也最少。重大疾病险,保险公司赚的是货币贬值的钱和退保时所扣相当一部份金额,所以,你缴越多钱保险公司就赚越多,每年八千多元交20年和一千多元是一个什么样的数字概念差呢? 

注:目前,在中国每年的意外死亡率不到万分之三,一万除三约是3300倍,100元乘3300等于33万,就是生命意外险也已是暴利了,何况其他险种。 

例如1:我一位朋友的父亲中风后无法讲话,幸好能听的懂,身体半瘫。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在重大疾病险里有一条是丧失言语,注: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他还听的懂,有手语,还没有丧失言语。mama的无法讲话又听不懂那是植物人和死人有什么不同。原来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合同里的文字条款是不是可以多种解读呢? 

例如2:在保单里写着"原位癌不在保列"。这句话的意思是"癌细胞还没有扩散的病例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合同为什么要用专业的医学名词"原位癌"呢?却不用通俗易懂的词句呢?保险公司的目的不得不让人怀疑。 

例如3:保险公司制订了诸如"原位癌不在恶性肿瘤的理赔之列,肾衰竭须双肾且不可复原"等保险条款。能得到保险理赔的重大疾病,大都是患者宁愿选择"安乐死",而不是要什么保险理赔,更不要被险种的名称迷惑. 

合同中的文字游戏: 

例如:按照康宁终身保险条款,"心脏病(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于心肌梗塞。事实是心脏病不能和心肌梗塞划等号。心脏病的概念远远大于心肌梗塞。用括号把心肌梗塞放在心脏病的后面,心脏病(心肌梗塞)放到一起是个大陷井。如果说心脏病有一百种,那么心肌梗塞只是心脏病中的一种,同时具备康宁条款心肌梗塞三个诊断条件的只有心肌梗塞的十分之一。那么这种保障还能有多大呢?投保时按心脏病为你办理,索赔时按心梗办。可见保险有一定的欺诈性。 

看病是要花钱的,得了大病,更是要花大钱。所以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大病保险,都希望在自己不幸得病的时候,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一些帮助。人们的愿望是简单而美好的,但是,我提醒大家,你所得的病,要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那些"大病"条件,还真是挺难的,在你有生之年能否获得理赔更是一个大大的疑问了。另外,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有很多在保险合同上写着的治疗方式和方法已经或既将不再被医方所选择。所以啊,购买大病保险的时候,您最好去咨询一下医生,看看您的期望值离保险公司的承诺到底有多远。 

与其讲重大疾病险是"宫廷御宴酒一百八一杯。"不如讲"其实就是那个二锅头掺哪个白开水。" 忽悠人的。 

有的不是保险是储蓄。如现在交3万十年后还6万,但你要看清楚合同,十年后会不会有6万,否则后悔不及。记住!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的,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

保险公司骗业务员和业务员素质低,没有把合同的条款向业务员讲清楚或业务员还不懂合同条款,就给业务员工作压力,要求做出业绩。业务员只能骗客户,骗一个算一个,骗了就走人。有时公司有意挑起业务员们相互的嫉妒心,这可能也是他们一种"鼓励"手段。有时还会教业务员骗客户,那些无知的业务员还真听他们骗。 

例如:最近几年温州人向境外保险公司买保险金额每年是3千多万美圆。 

保险公司要业务员向客户讲:"如果你没有出过境向在境外保险公司买保险,这保险合同是无效的。一旦将来和境外保险公司打官司,中国政府是不会帮你的。" 

分析:保险合同是商业合同,中国政府是无法帮的了。中国渔民在所谓中国领海南沙被菲律宾的海岸巡逻队打死都帮不了,还指望能帮你在境外打官司,别他ma的做梦了。是不是无效合同不是保险公司裁决,商业合同官司只能在保险公司当地法院打官司。这些难道保险公司不懂吗?目的是有意制造别人的恐慌心理。 

向保险公司投诉是没用的,保险公司是大贼,业务员是小贼,大贼是会包庇小贼。更何况他们是分赃。 

例如:有的险种佣金最高可以拿50%。第一年客户去保险公司诉,保险公司处理结果是退保被保险公司扣去的金额是客户和骗子业务员每人各付50%,这样的处理就是退保一分钱没有,骗子业务员也没有损失,处理结果的理由是客户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没有看合同。保险合同如天书有几人能看懂呢?在他们的字典没有"欺诈"只有"误导"。目前在全国有两百多万的保险从业人员和一千万多曾是保险公司业务员都在藐视国家法律,不是国难吗?(我在这里提醒大家,您们在买保险时最好准备好摄影机取证,以备日后打官司用。) 

既然,"处理结果的理由是客户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没有看合同"。那保险合同上何不文字写明"保险业务员口头解释无效,保险业务员行为不代表本保险公司行为。保险责任以合同为准"。这说明了保险公司放纵保险业务员的诈骗行为。 

 保险公司大量增员是一种营销策略.网上资料显示。2004年,在中国有一千多万人曾经是保险公司业务员,这些被洗过脑的人来到社会为保险公司作免费的广告,这些被"洗脑" 式培训的人还要缴费。 

在保险合同里玩文字游戏。在保单上出现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最后的"陷阱"。"及和等"字妙用。 

例1:汪小姐于2000年3月花500元购买了某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保险套餐,至今续保5年。今年5月底,她在北京市第三医院做了视网膜脱落修复手术,花去3000多元。出院后,汪小姐根据所买的险种,要求保险公司理赔2500元。但保险公司却以理赔条款第119条的规定"视网膜及玻璃体手术属于赔付等级第6等",所以投保人必须做全以上两种手术,才能享受此理赔。单是视网膜不赔,单是玻璃体也不赔,二者缺一不可。 

例2,2005年年初,毛妈妈在做一年一度的体检时,不幸查出了有早期胰腺癌症状,需要马上手术。按照之前投保的条款,如果母亲身患癌症的话,可以在住院的时候,申请住院以及手术津贴,于是毛找到了原来给他们办保险的代理人李某,李某听后马上表示他们会妥善处理,但"需要向总部汇报一下"。毛只好等待,因为病情重大,医院多次催他给母亲手术,毛智平只好一遍遍催促李某,但代理人李某始终以正在研究为借口。毛智平开始觉得不大对劲,进而开始觉得"闹心"。一个"等"字抹掉10万元久等之后,忍无可忍的毛智平直接找到该保险公司,一位姓张的经理接见了他,随后表示"这种情况不能赔偿"。张经理不慌不忙地拿出了毛他*的保单,上面的承保范围清清楚楚地写着癌症,后面还有一个括号:"胃癌、肝癌、骨癌、咽喉癌、鼻癌等"。张解释说,"等"的意思是只包括"等"字之前的癌症,其他的就不包括了。毛听后瞠目结舌,一直以来,他以为"等"字的含义是除了前面列举的还包括未列举的,而且当时代理人李某也承诺说,不论什么癌症都可以理赔的,怎么转眼就变了?但是李坚持说当时已经对他说明情况了。毛智平没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当时的承诺,只有哑巴吃黄莲--他只是不明白,既然"等"外概不理赔,还要个"等"字干什么。这像个文字游戏,而且还带点脑筋急转弯的玩味。一万元的保费,就成了在这游戏中的学费。 

在西方发达国家一家保险企业要用上百年的时间健康发展才能成为世界500强,(在美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保险公司一家叫普天寿保险公司,它花了一百二十多年的时间才能进入世界500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为世界500强(资产从一千亿到六千亿)才用了6年。 

如你被骗,有证据就上法院起诉。保监会吗!哈哈!试试看吧!没证据就来论坛发帖。告诫其他人严防保险诈骗。现在保险诈骗多,请大家严防保险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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