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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天地】浙江国税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刘刘4615 2016-11-19
2016-11-18 国家税务总局


  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税务公职律师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秉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结合省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实践,组建了一支“能打胜仗、善打胜仗”的公职律师团队,为税收改革、税收执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主要做法

  

  (一)规范制度建设,夯实基础。作为与市场经济、法律联系较为紧密的政府部门,浙江省国税系统早在2013年便开始探索公职律师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5年12月28日出台了《浙江省国税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公职律师审核申报、工作评价、执业监督等工作,形成了阶段性的制度成果。2016年,省、市两级国税部门又进一步引入专业的外部指导和支持,主动与省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建立协作机制,就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岗前培训、选拔任用等工作展开了一系列深度的合作。截至今年6月20日,省局和所有市局均挂牌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具体负责公职律师执业实习、日常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公职律师。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将浙江省国税系统第一批公职律师名单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成为全国首家公开公职律师名单的税务机关。

  

  (二)培养优秀人才,注入活力。鼓励政策法规、税务稽查等岗位的在职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积极储备公职律师后备人才;提高法律专业毕业生公开招录比例,选拔一批年轻且专业素质强的法律人才,目前全省国税系统已有法律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干部1097人,占全系统人员的8%。着力提升公职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建立“公职律师走出去、社会律师请进来”的业务培训模式,定期邀请社会律师为公职律师授课;鼓励公职律师对外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多种形式进行税法知识传播。联合各级律师协会开展培训,以专业授课讲解、轮流案例讲评等形式,围绕防范出口骗税、政府信息公开、福利企业退税、税务局代位权行使、纳税担保与行政强制、合理商业目的等领域知识点进行“思维碰撞”,全面提升公职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公职律师管理要求,构建多渠道的选人机制,充分利用系统内现有的法律服务资源,统一组织具有法律资格证书人员申领证书,全省国税系统现已组建起61人的公职律师团队,数量和质量均高于其他兄弟单位。

  

  (三)提供实践平台,促进发展。积极创造条件,为公职律师提供充分的执业实践平台。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政府采购合同审核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更多地听取公职律师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更好地发挥公职律师在规范具体行政行为、防控执法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在完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过程中,更多地吸收公职律师参与文件起草、审查、修订和清理。在行政复议审理、行政诉讼应诉等行政争议处理中,引入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案件办理等具体工作,更好地体现公职律师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国税机关的运行方式、争议的处理技巧等优势。特别是在行政诉讼案件中,采用公职律师集中办公、出庭应诉、现场观摩等方式,完善事前准备、事中应对和事后总结,促进公职律师在实战得以快速成长。

  

  二、取得成效

  

  广大税务公职律师广泛地参与到制度文件起草审查、涉外合同文件签署、行政决策咨询、日常监管执法、稽查处罚、复议应诉等各项工作中,在政策法规、征收管理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依法治税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促进了税收执法行为规范化。税收规范性文件从制定到出台乃至废止,需要全方面的审查,公职律师的加入,使得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做到了问题切入准确、提出建议可行。2015-2016年,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了3次税收规范性文件地毯式审核清理,共审核文件77169件。结合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联合省地税局出台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实施办法,量化53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为税收执法全面扫清政策障碍。今年8月8日,出台了由公职律师团队起草的《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推动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推动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实现市场出清,得到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二)推进了涉税争议解决法治化。公职律师以集中办公、小组讨论等形式,参与到重大疑难案件审理、重大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和评析、非诉类法律事务研讨等重点工作中,从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性质认定、证据效力、法律适用、处理是否合法等整个执法环节进行梳理、规范,做到了程序公开完备,实现了涉税争议依法化解。如在办理杭州余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杭州市余杭国税稽查局和浙江省国税局税务行政处理一案中,公职律师团队从实体和程序上的争议焦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庭审辩论技巧等方面进行了多次论证,庭前准备充分到位,最终胜诉,在法治框架内有效化解了征纳矛盾。

  

  (三)推动了文化建设特色化。今年上半年,浙江国税公职律师办公室率先开通全国首个、目前唯一的属于税务公职律师队伍的微信公众号“之江税语”,发布依法治税工作动态、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例、公职律师团队成员原创作品等40余篇,在全国税务公职律师队伍中拥有较高知名度。紧盯行政诉讼法修订、“营改增”等焦点话题,围绕“税、企、政”三大角度,打造了一批公职律师说法治、上市公司看法治、人大代表谈法治等栏目,受邀参加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就《破产涉税处理的浙江模式》作主题发言;赴海南省国税局、武汉市国税局及地税局,就《企业破产涉税问题处理的规范与实践》课题开展研讨交流;先后由团队和个人编写出版《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评析》《增值税与所得税典型案例深度评析》等专业着作,学术成果不断涌现。

  



来源:浙江省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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