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债转股方案中,明确指出要通过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预计该形式将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AMC公司预计将成为债转股主要参与机构。 一、债转股不良资产经营模式 债转股资产来源: ·公司改制前收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不良债权,根据国家政策实施债转股后转化的股权; ·后续收购的资产包中所包含的上述企业的股权; ·对前述企业的追加投资; ·不良债权资产经营过程中获得的抵债股权 二、债转股资本运作模式 当前,国内已有不少债转股的成功案例,包括:长航凤凰与华荣能源直接以股抵债,中钢集团普通债权转“可转债”,中国一重定增融资偿还贷款以及建设银行采用基金模式为武钢集团和云锡集团进行债转股。预计未来进行债转股的企业将主要包括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中的大型国有企业,而由第三方实施机构发起基金募集社会资本,承接银行债务并获得债务企业子公司股权,最终通过二级市场等实现资本退出将是今后债转股的重要模式。 三、债转股退出路径 关于退出机制的安排,对于直接将普通债转为普通股以及定增融资偿还贷款的债转股模式,未来可通过公司回购股份或在二级市场出售股份的方式实现资金退出。对于将普通债转为可转债的债转股模式,未来债权人可根据债务人的经营情况决定退出方式,若企业经营向好,债务人可考虑可转债行权以换取债务人股权,最后通过在二级市场退出,也可以通过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上市等方式退出。 四、四大AMC模式案例 北京水泥厂是我国第一次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实施债转股后,信达资产所持有的股份通过企业回购实现退出。 2009 年,金隅股份(02009.hk)上市;2010 年6 月7 日,金隅股份宣布以6.23 亿元向中国信达收购北京水泥厂的66.1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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