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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心入法能否解“空巢老人”之悲?

 玖玖家政 2016-12-0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记得当时这条规定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一场热烈的讨论。子女不回家看望父母的缺憾,仅靠法律强制的弥补,表面上可以约束一些“狠心”的子女,让“空巢父母”得到久违的温情。然而这种做法就是我们要的初衷吗?不见得!用法律来约束子女“常回家看看”,注定只能流于形式,治标不治本。
要让“孝心入心”,关键要发扬传统文化!不能常回家看看,不仅说明教育出了问题,更反应了社会现实的无奈。立法主要针对的是那些背井离乡的外出务工群体。如果有过真正“生活体验”的人都知道,一般的外出务工人员要回家一趟,要经历多少艰辛。俗话说,只要是经常人,谁不想把父母带在身边,好好尽孝道。
    “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来,这个“常”又是多长???许多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常回家看看的人,又该定罪呢?这其实关系到许多现实问题,若把责任只归咎子女,是不全面的。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特别在许多道德问题上,更显得疲惫不堪。所以,道德和法律结合起来是很有必要的,由此看来,常回家看看更是道德性的问题,道德素质的培养才是关键,加强教育势在必行,民众素质的提高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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