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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人人才观:如何识人选人用人?

 老湖湖 2016-12-11

中国古人人才观:如何识人选人用人?

发布时间:2011-10-17



                                                                                        (编辑:尚贤达猎头)            

                         

      《墨子·尚贤》言:“夫尚贤者,政之本也。” 尚贤达猎头公司以“尚贤为本、达济天下”的理念,同样认为,只有人才方是现代企业最根本、最具战略性的资源和最核心的竞争要素。公司只有依靠贤能之才,方能有腾达之日。现代企业在识才、选才和用才方面,可以参考一下古人的人才智慧。

 

      用人历来是关系国家社稷治乱兴衰的根本问题。中国历代有作为的思想家、政治家,无不高度重视选人用人问题,并留下了丰富的著述、深刻的思想和宝贵的经验。历史上用人上的成功之道,对于我们正确地选人用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综观中国古代用人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政之要,惟在得人


      人才是成就一切大业的基石和先决条件,用人是为政之本、治国之本、安民之本。古今中外,凡成就大事业者,都十分重视人才的作用。

 

      汉代刘向指出:“要在得贤而任之”,“国无贤佐俊士,而能得成功之名,安危继绝者,未尝有也。”(《说苑·尊贤》)汉代王符把选用称职人才看作国家兴亡的关键,指出“国家存亡之本,治乱之机,在于明选而已矣。”三国时诸葛亮强调:“治国之道,务在举贤。”(《诸葛亮集·便宜十六策》)。晋代葛洪认为,“招贤用才者,人主之要务也。”(《抱朴子·贵贤》)唐太宗在总结历代经验教训后指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治。”(《贞观政要·崇儒学》)。宋代张孝祥把人才看作国力强弱的象征,认为“国之强弱,不在甲兵,不在金谷,独在人才之多少。”(《论人才之路欲广札子》)元代许衡把用人问题同民生疾苦联系在一起,指出:“生民休戚,系于用人当否。用得其人,则民赖其利,用失其人,则民被其害。”)《许文正公遗书·论生民利害书》)明代一些有识之士则把用人作为实施政令的保证。明太祖朱元璋明确提出:“治国之道当以用贤为先,致治在得人,不专恃法。”(《明实录·太祖实录》卷140)吕坤指出:“有美意,必须有良法,乃可行;有良法,又须有良吏,乃能成。”(《呻吟语》卷上)海瑞说:“天下之事,图之固贵有其法,而尤在于得其人。”(《海瑞集·治黎策》)

 

      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许多杰出人才在治国安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或辅助君主建功立业开创治国盛世,或在国家民族危难时成为救困扶危的中流砥柱,或忠心耿耿犯颜直谏以避免君主之失误。如齐桓公得管仲辅佐而为春秋五霸之首,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使秦走上强国之路,汉高祖刘邦任用张良、萧何、韩信战胜项羽而一统天下,刘备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而成就蜀汉大业,唐太宗依靠“房谋杜断”和倚重敢于面折廷诤的魏徵而开创“贞之治”。这些都雄辩地说明了人才与国家兴亡、事业成败之间的关系。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首


      在选人用人的标准上,古人主张既重才又重德,提出要“考其德行,察其道艺。”(《周礼·地官司徒》)荀子认为选用的人才要智仁兼备,“知而不仁,不可;仁而不知,不可;既知且仁,是人主之宝也,而王霸之佐也。”(《荀子·君道》)唐太宗提出,“今所用人,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贞观政要·崇儒学》)魏徵在同唐太宗讨论用人问题时鲜明地提出了“才行兼备”的观点。据此,唐代把“四善”、“二十七最”作为衡量考核官吏德才素质的标准,其中“四善”是德的要求,即德(德义有闻)、慎(清慎明著)、公(公平可称)、勤(恪勤匪懈),“二十七最”是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提出的才的要求。德与才是对人才素质的总体要求,二者不能偏废。但德和才相比较,德是第一位的。有德无才,难当大任;但有才无德,更加危险。

 

      正所谓“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管子·立政》)在这方面,宋代司马光的论述比较深刻。他说:“夫才与德异,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谓之贤,此所以失人也。夫聪察强毅谓之才,正直中和谓之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夫德者人之所严,而才者人之所爱;爱者易亲,严者易疏,是以察者多蔽于才而遗于德。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故为国为家者苟能审于才德之分而知所先后,又何失人之足患哉!”(《资治通鉴·周记一》)因此,他主张“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其次经术,其次政事,其次艺能。”(《司马文正公家传集·论选举状》)朱元璋提出用人“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明史·选举志三》)虽然也有人主张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把才放在首位,如在战争时期以“勇猛”、“善战”、“果敢”等才能为首选,但一旦天下安定,统治者又无不把德行放在首位。康熙指出,用人“必以才德兼优者为佳,若止才优于德,终无补于治理耳。”(《清实录·圣祖实录》卷130)需要指出的是,在封建社会“德”的内涵虽然丰富,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对统治者忠贞不二,乐于效命,没有这一条,即使有再大的才能也不会被重用。

 

三、公道正派,任人唯贤


      《尚书》作为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不仅对人才在治国安邦中的决定性作用进行了高度概括,还首次提出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的用人原则,指出“唯治乱在庶官。官不及私昵惟其能,爵罔及恶德惟其贤。”(《尚书·说命》)要求做到“任官惟贤材,左右惟其人。”(《尚书·咸有一德》)战国时期杰出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申明自己的政治主张是“举贤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离骚》)坚持公正用人,要求为政者要有以天下为已任的大志。《孟子·滕文化》记载,“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

 

      唐太宗说过,“朕思贤之情,岂舍梦寐!”(《贞观政要·仁义》)汉代桓宽指出:“国有贤士而不用,非士之过,有国者之耻。”(《盐铁论·国病》)宋代王安石说:“有贤而用之者,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王文公文集·杂著·贤》)黄庭坚诗云:“不须要出我门下,实用人才即至公。”(《病起荆江亭即事》诗之四)明代张养浩指出:“报国莫如荐贤”,“盖天下之事,非一人所能固知,亦非一人所能独成,必兼收众采,治理可望焉。”(《风宪忠告·荐举第六》)坚持公正用人,要求为政者要有爱才惜才之心,有豁达宽广的胸襟,不嫉贤妒能,不讨私人恩怨。正如管仲所说“夫士有公天下之心,然后能举天下之贤。”(《管子·牧民》)周公“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脯”,萧何惜才追韩信,刘备“三顾茅庐”等,都体现了求贤若渴的美德。春秋时期晋国大夫祁奚荐贤,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光明磊落,举贤代己;宋代欧阳修在参与国家大政时,在同一札子中举荐与其有矛盾的吕公蒙、司马光、王安石三人出任宰相,这些都体现了政治家胸怀坦荡的气度和不计私怨的品格。坚持公正用人,要求为政者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孔子说过,“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汉代刘向、陆贾则认为:“国家之任贤而吉,任不肖而凶。”(《说苑·尊贤》)“仁者在位而仁者来,义士在朝而义至。”(《新语·思务》)唐太宗指出:“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故知赏罚不可轻行,用人弥须慎择。”(《贞观政要·择官》)元代金章宗指出:“察举官吏,必审真伪,使有才无行者不能觊觎,非道求进者加之纠劾,则奔竞之俗息,而廉耻可兴矣。”(《金史·章宗纪》)主张要让有才无德的人得不到晋升官职的希望,对钻营求官者要督查弹劾,以匡正用人风气。

 

四、不拘一格,广纳贤才


      在选才视野上,封建统治者限于其历史地位和阶级局限性,当然优先着眼于皇亲国戚、王公贵族、文臣武将及他们的后裔。但为保其江山社稷,也尽力寻求精于用兵作战、长于经邦济世、能够治国安民的人才来为其效命。清代夏之蓉指出:“国家致治之本,首在得人,而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汲古篇·进书札子》)历代不少有作为的统治者如汉高祖、曹操、唐太宗等多次颁布“求贤令”、“举贤荐能诏”,要求从下层官吏、平民百姓乃至山野村夫、奴隶、俘虏中招募人才。例如姜尚、管仲、诸葛亮、韩信、陈平等名臣良将,都来自于布衣百姓。在选才途径和方法上,先秦主要靠举贤荐能。汉代开始实行察举和征辟,同时初设制科,由皇帝下诏考选特殊人才。魏晋时实行九品中正制,由朝廷选派中正官,对人才评定为九等,视情而任。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确立了科举考试取士制度,此后历代都实行这一制度,只不过是增设科目,使之不断完善而已。科举考试是封建社会培养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时废时兴先后沿用了一千三百余年。尽管这一制度到了明清后期因其科目繁琐、八股取士而成为封建统治者扼杀人才、箝制思想的工具,但是总的来说它的确为普通人士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从而选拔出许多优秀的人才。

 

      历代有雄才大略的名臣良相中,确有不少平民出身的寒儒,他们通过寒窗苦读,饱览世事,掌握了治国安邦的真本领,在科举考试中又遇到具有识才慧眼的恩师,于是金榜题名,仕途通达。宋代的寇准、范仲淹、包拯、文天祥,明代的徐光启、史可法就是典型的例证。在日常的选人用人中,不拘一格、不拘常例,是历代有远见、有作为的政治家一条重要的用人原则。荀子提出“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荀子·王制》),对贤才不必按等级次序选拔;墨子提出“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墨子·尚贤》),选人不必看其身份贵贱;刘向提出要“开其道路,察而用之,尊其位,重其禄,显其名”(《说苑·君道》),给人才以应有的地位和待遇;唐太宗提出,“惟有才行是任,岂以新旧为差(《贞观政要·公平》),选人不应以资历深浅为标准;欧阳修认为,“用人之际,革除旧例而唯才是择”(《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铭》),如果“限于资例,则取人之路狭,不限资例,则取之路广”(《欧阳文忠公集·再论台官不可限资者札子》);元代金世宗提出“用人之道,当自其壮年心力精强时用之”(《金史·世宗纪》),要注意掌握人才发挥作用的最佳时机而及时任用;而清代康有为提出的“破除常格,知人善任”(《日本变政考卷一》)和龚自珍“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已亥杂诗》)的诗名,更是对先贤用人观念的高度总结和提炼。

 

五、立政之道,察吏为先


      识人是用人的前提。《尚书·皋陶谟》中指出:“知人则哲。”汉代刘安说:“仁莫大于爱人,知莫大于知人。二者不立,虽察慧捷巧,劬禄疾力,不免于乱也”(《淮南子·泰族训》)清代张士元认为:“用人之道,在核名实而已。名实既核,则忠佞与优劣俱见。”(《嘉树山房集·名实论》)只有正确识别人才,辨贤愚、识善恶、察忠奸、分优劣,才能因材施用,人适其事。

 

      准确识人的途径有多种,但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考功,这是检验人才优劣的试金石。王符认为“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举贤以图治,论功以举贤。”(《潜书·考绩》)

 

      曹操提出“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苏辙说:“因材任人,国之大柄;考绩进秩,史之常法。”(《梁焘转朝奉大夫》)林则徐则把考核官吏看作为政的首要问题,提出“立政之道,察吏为先。”(《林则徐集·奏稿》)可以说是慧眼独具,既是他为政经验的总结,对今天也仍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如何考核官吏,古人提出不少高明的见解。孔子提出的办法是,“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论语·为政》)即通过看其所作所为,了解其手段和方法,观察其爱好,便可知道其品德好坏。管仲认为:“审其所好恶,则其长短可知也;观其交游,则其贤不肖可察也。”(《管子·权修》)明代张养浩指出:“宰相之职,莫重用贤。然则何以知其贤?询诸人则知之,察其行则知之,观其所举则知之。”(《庙堂忠告·用贤第二》)在考察考核官吏的具体办法上,先秦的荀子提出“四观之法”,《吕氏春秋》提出“八观六验”之法,三国时刘邵提出“八观之法”、诸葛亮提出“七观之法”唐代魏徵提出“六观之法”,明神宗时期提出以考察“六事”即操守、才干、心地、政绩、年龄、相貌来评定官吏,清末湘军将领左宗棠提出选将实行“九验九术”,这些都为考核官吏的德才素质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办法。其中诸葛亮提出的“问之以是非而观其志,穷之以辞辩而观其变,咨之以计谋而观其识,告之以祸难而观其勇,醉之以酒而观其情,临之以利而观其廉,期之以事观其信,”(《诸葛亮集·观人性》)深得后人赞赏。另外,考察官吏还要重实践、看实绩、听公论。韩非子认为应该从基层识别人才,指出“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如果仅仅“观容服,听辞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于愚智。”(《显学》)汉代王符认为必须通过实践考察识别人才,“剑不试则利钝暗,弓不试则劲挠诬,鹰不试则巧拙惑,马不试则良驽疑。”(《潜夫论·考绩》)曹操主张用人要注重实绩,“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在尊重民意、注重公论方面,孔子提出,判定一个人是否贤才,不能只凭“乡人皆好之”或“乡人皆恶之”,必须查明“善人称之,恶人毁之,毁誉参半,乃可有贤。”(王充《论衡·定贤篇》)孟子主张国君进贤必须十分慎重,“左右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孟子·梁惠王下》)朱元璋认为:“众人恶之,一人悦之,未必正也;众人悦之,一人恶之,未必邪也。盖出于众人为公论,出于一人为私意。”(《明实录·太祖实录》卷135)有鉴于此,选人用人一定要听取百姓意见,“故士民誉之,则明上察之,见归而举之;故士民苦之,则明上察之,见非而去之。”(明·米国桢《大政下篇》)同时,还要历史地、全面地看待人才,正所谓“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白居易《放言五首》)“不可以一时之誉,断其为君子;不可以一时之谤,断其为小人。”(明·冯梦龙《警世通言·拗相公饮恨半山堂》)在具体的考核制度上,《尚书·尧典记载舜对各部落首领每三年考核一次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升降赏罚,这一做法为以后历代所沿用,并逐步完善使之制度化。

 

六、量才施用,注重培养


      如何使一个人的才能与其职位相称,是用人之道的一个重要方面。管仲提出:“君子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源也”。(《管子·立政》)汉代王符认为:“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能不称其位,其殃必大。”(《潜夫论·忠贵》)在用人上,古人主张“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资治通鉴·汉纪九》),成为后来明智者的共识。清代王豫提出要“察能授官”,“称身就位”,“才不称不可居其位”。(《蕉窗日记》)因此,必须因事择人,适才适位。在具体用人上,要坚持扬长避短,不能求全责备。《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提出:“任人之长,不强其短;任人之工,不强其拙。”汉代刘向指出:“有大略者,不问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其小疵。”(《说苑》)唐代陆贽说:“人之才行,自昔罕全,苟有所长,必有所短。若录长补短,则天下无不用之人;责短舍长,则天下无不弃之士。”(《陆宣公集》)唐太宗认为,人才是多方面的,关键在于及时合理选用,“故良匠无弃材,明君无弃士”。《帝范·审官篇》明太宗说:“用人之道,各随其长,才优者使治事,德厚者令牧民。”(《明太宗实录》卷28)清代著名的思想家魏源则强调:“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默觚下·治寓士》)在用人上,还要坚持奖惩分明,擢优黜劣。荀子指出:“赏不行,则贤者不可得而进;罚不行,则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荀子·富国》)“王者之论,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不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荀子·王制》)汉代韩婴说过:“国家之安危,百姓之治乱,在君之行赏罚。”(《韩诗外传》)唐太宗指出:“知能不举,则为失材;知恶不黜,则为祸始。”(《金镜》全唐文卷10)如果“罚不及于有罪,赏不加于有功,则危亡之期,或未可保。”(《贞观政要·封建》)康熙指出:“举贤退不肖正百官也,二者不可偏废。如但举贤而不退不肖,则贤者知所勉,而不肖者不知所惩,终非劝众之道。惟黜退不肖之员,则众人方知所戒,俱勉为好官矣”。(《清实录·圣祖实录》卷258)育人是用人的前提和基础。大凡有作为的君主和政治家,都重视对人才进行培养教育。孟子提倡,“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尽心上》)三国时吴侯孙权对爱将吕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终使其专心致志读书,学识大为长进;唐太宗创办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合称“六学”,大力培养人才,有“贞观之治”;王安石把教育、选拔、使用、管理联系起来考察用人问题,指出“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则足以败乱天下之人才。”主张对人才要“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即用物质利益和制度立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明太祖虽出身寒门,但兴教却非一般统治者可比,有力地促进了明代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另外,许多治国有道的君主对其部属都严格教育和管理,直接指明其缺点,责令其改正,体现了用人与育人的结合。

 

      中国古代的用人之道,其用人的目的、标准和途径方法,同我们党所坚持的干部工作原则、标准、制度和方法,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古代用人的思想及实践,总体上是着眼于为封建统治阶级得天下、保天下、兴天下服务的,其选人用人的视野和范围大多局限于各级官吏,用人的德才标准也具有鲜明的历史和阶级内容,对人才作用的估价也是历史唯心主义的。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但也要看到,学习借鉴古代用人思想和实践中一些有益的成份,对于我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做好人才工作是大有好处的。面对新世纪错综复杂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着眼时代前进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做培养、选拔和使用人才的工作,努力开创人才辈出的新局面。

 

      第一,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来选人用人。事业兴衰,关键在人。要真正认识到,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当今和未来世界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抓紧培养和造就各方面的优秀人才,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而培养讲政治、懂全局、关于治党治国的领导人才,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尤为重要。我们的人才资源很丰富,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是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努力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发挥才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和机制,最大限度地给各类人才以创新和发展的广阔空间。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的工作切实做好,努力形成百舸争流、人才辈出的局面,形成我们自己的人才优势,从而保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二,要以开阔的眼界和胸襟来选人用人。“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在选人用人上,领导干部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远见卓识和高风亮节,发扬甘作人梯、愿做路石、助人向上的奉献精神。要善于包容、吸纳、凝聚各种各样的人才,特别是要鼓励优秀的人才超越自己,满腔热情地支持优秀的干部脱颖而出。对德才兼备、出类拔萃的干部要大力举荐,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推磨转圈等陈规陋习,防止和克服凭个人印象、好恶和恩怨得失取人,或者以人划线、在自己熟悉的人中选人、在自己周
围的人中选人的倾向。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事业兴衰人才为本的观念,树立人才难得、压抑和埋没人才也是过错的观念,树立用人要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和经验来自实践、早压担子早成才的观念,真心尊重和爱护人才,广泛发掘和使用人才。

 

      第三,要以敢于负责的胆识来选人用人。在用人的问题上,古人尚且主张要革除旧例,破除常格,唯才是举,择优而任。现代领导干部更要敢于打破常规用才,敢于破格用才。要讲台阶不唯台阶,论资历更重能力,看本质不求完人,求效益不避风险,大胆果断地选用那些勇于竞争、锐意改革、能办大事、敢办难事、会办新事、能够开拓新局面的干部,选用那些既懂经济又讲政治、既勇于创新又求真务实的干部。要敢于打破年龄、资历、台阶、地域的限制,不拘一格使用人才,特别是对暂时还不完善的年轻干部,只要本质好,且有发展后劲,有培养前途,就要敢于大胆使用,在使用中提高。现代领导者不仅要有用才之胆,而且要有护才之魄,当人才遭嫉妒、受委屈、被冤枉、挨打击时,要敢于坚持原则,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来源:九州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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