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高血压病属于慢性病,它的并发症主要是动脉硬化相关的心脑血管病、肾脏病或外周血管病。 为了减少这些并发症,需要长期规律的治疗。但是,这种慢性病有时候也会出现紧急情况。 如果平时血压不加控制,或者疏于监测,会导致血压在短时间内显著升高,不及时有效处理的话,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高血压急诊 先看看,高血压急诊是如何定义的:高血压急症,是指高血压患者,血压在短时间内显著升高(一般≥180/120 mmHg),同时伴进行性心、脑、肾等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 有些人血压虽然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可能自己没有什么感觉。而一旦血压在短期内显著升高,多数会出现头痛、胸闷、呕吐等表现。 此时需要评估心脏、肾脏、脑子等重要脏器的功能,这也是为何需要做心电图、化验血尿常规或者做头颅CT的原因。 一旦发现这些脏器有功能损伤或潜在的伤害,都是需要紧急处理的。 高血压急症,应在急诊抢救室或重症监护室治疗,并持续监测血压。 此类患者多伴焦虑情绪,而焦虑紧张会使血压进一步升高,可酌情使用镇静药。与此同时,还应针对靶器官损害给予相应的处理。 理想的降压药应该能预测降压的强度和速度,便于根据患者血压控制情况及时调整降压强度。因此,应首选静脉途径的短效降压药物。 在高血压急症的降压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血压、心率、尿量、靶器官功能状况(如有无神志的改变、胸痛程度等)。 由于已经存在靶器官的损害,过快或过度降压容易导致组织灌注压降低,诱发缺血事件,所以降压治疗不求一步到位。
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即使血压仅仅为中度升高,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心肌梗死。 高血压亚急诊 高血压亚急症是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损害。患者可有血压明显升高所引起的症状,如头痛、胸闷、鼻出血、烦躁不安等。 区别高血压急症与高血压亚急症的主要依据不是血压升高的程度,而是有无急性进行性的靶器官损害。 高血压亚急症时因为尚没有靶器官损害,一般无需过于激进的降压治疗,如果血压下降速度过快或幅度过大,有时反而不利。 一般情况下,对于高血压亚急诊患者的对策,可使其血压在24-48小时内缓慢降至160/100mmHg。多数患者可通过口服降压药控制,一般不需静脉用药。 此类患者的初始治疗,可在门诊或急诊室进行,用药后观察5~6 小时,待血压降至相对安全的水平后,可以离院继续口服药物治疗,并进行门诊密切随诊。 2~3天后视具体情况调整口服降压药的剂量,使血压逐步达标。 注意事项 目前我国临床实践中,应用短效的钙离子拮抗剂硝苯地平舌下含服紧急降压的做法非常普遍,含服硝苯地平时血压迅速下降,因为存在个体差异,血压下降的速度与幅度会有很大差别,有时无法预测。 另外,含服短效的硝苯地平,很容易导致低血压,或因反射性兴奋交感神经而诱发急性心血管事件(对于并存心脑肾并发症的患者尤为如此),故已经不主张在高血压急诊或亚急诊时使用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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