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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分家难被认可

 红花绿叶园 2017-01-16
口头分家难被认可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读者赵先生来电咨询:多年前分家时,我叔叔尚未成家,因此,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祖母由我父亲赡养,叔叔每年给祖母点儿钱以表心意。近两年,祖母一直生病,2016年底去世。去世前,祖母的生活起居一直由我父亲照顾,叔叔总共探望了三次。凡叔叔在祖母跟前的时候,祖母就以家庭会议的形式,表明自己去世后,家里的房产由我父亲一个人继承,叔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我父亲给予补偿。对此,叔叔也表示同意。但是,祖母去世后,叔叔随即就搬进了祖母留下的房子里,并否认祖母之前的说法,要求平均分割遗产,如果房产归父亲所有,则由父亲按照市场价格,折价给予补偿。

  我想问问:祖母留下的遗产,有我叔叔的份儿吗?需要表明的是:祖父母有两个孩子,祖父在父亲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房子是祖母的个人财产。祖母在生病期间召开家庭会议的结果,并没有形成书面协议。

  燕赵遗嘱库财富传承律师王少龙表示:赵先生的祖母在生病期间主持的家庭会议,并没有形成书面的分家协议,赵先生的叔叔不予认可的话,赵先生家人一方很难举证证实口头分家协议的存在,且其祖父母未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因此,针对赵先生祖母留下的遗产,若起诉到法院,法官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的可能性非常大,赵先生的叔叔会得到相应的份额。

  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针对赵先生叔叔要求分割遗产这一诉求,王律师建议赵先生的父亲,可以以其生前对被继承人赡养、照顾较多为由予以抗辩。

  最后王少龙律师提醒,类似赵先生家的情况,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老人只要订立一份遗嘱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却因为观念的缺失,导致后辈纷争不断。所以,老人最好在精神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早就自家的财富传承事宜做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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