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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线】庭审内外:玩失踪的被执行人

 【点石成金】 2017-01-29


钱交完了,房子也过户了,可卖房者的妻子却从中作梗,执意不肯让房,并且无视二审判决,当法院对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时候,她还玩起了失踪,新房主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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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内外:玩失踪的被执行人》





不方便看视频,直接看图解吧!



2016年11月20日中午,王丽家的房子被伊春市伊春区法院执行局贴上了封条,可是面对查封,王丽竟然很高兴。



2015年11月5日,王丽从周启彬手中花了18万买了这套房子。周启彬的女儿周艳军是房子的户主,周艳军患癌症需钱治病。过户后,王丽在12月份就搬进了新家。



可是刚搬进来,周启彬妻子潘淑华就带着一群人来到屋子里,声称房子是她和周启彬的夫妻共同财产,随即将王丽撵走。当王丽再一次来到房屋后,发现门锁已经更换了,不管怎么敲门也没人理。


王丽随即电话联系了周启彬,周启彬承认是妻子潘淑华把门锁给换了,可是妻子从来不听自己的话,他也无能为力。王丽随即提出房子不要了,把钱退回来,可周启彬表示,钱已经都用来给女儿治病了,没钱退。



其实,房子是周启彬在潘淑华结婚前购买的,潘淑华并没有房子的所有权。不给房子,还不退钱,无奈,王丽将周启彬夫妇告上了法院,2016年1月27日,法院判决王丽胜诉。



胜诉后,潘淑华仍然拒绝腾出房屋,并提出了上诉,伊春中院二审仍然判决王丽胜诉。王丽向伊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期间,周启彬女儿去世。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伊春市伊春区法院执行人员只联系上潘淑华一次,她明确地表示自己就是不搬走。法院多次发布和张贴公告后,于2016年11月20日对此房屋进行了强制执行。



到达执行地点后,执行人员电话联系了潘淑华,但无人接听,随后公安局的技术人员打开了房门。



屋子没有人,并不影响法院执行。法院执行人员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整个执行过程。



清点查封了物品后,执行人员更换了门锁,并将钥匙交给申请执行人王丽,告知其暂时保管屋内物品,待潘淑华取完物品后方可使用房屋。



虽然执行工作告一段落,但寻找潘淑华成了另一个难题。2016年12月6日,执行人员仍然没有联系上潘淑华,于是联系了周启彬,周启彬替潘淑华搬走了屋里所有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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