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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抓好国有企业执纪问责工作

 yushuihan2017 2017-05-03

  夏文韬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通过加强反腐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加大巡视和反腐治理力度、强化执纪问责工作,作风纪律得到明显加强,但也有少数企业在执纪问责中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范围不明晰、方法不科学、制度不健全、惩处不得力等具体问题。为此,各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刻理解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强化执纪问责意识,牢固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管理理念

  从严治党任重道远,企业领导人员只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工作中强化执纪问责意识,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一是要明确强化执纪问责是继承我党光荣传统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体现了党的政治意志和阶级属性,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执行力的有力保障。二是要明确强化执纪问责是推动国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权力失去控制是产生腐败的主要根源。抓好执纪问责既是从严治企的重要管理手段,更是防止企业领导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屏障。国有企业纪律监察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和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努力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的监督管理之中,对违纪行为和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使企业领导人员真正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真正做到内心存敬畏,言行有底线。三是要明确强化执纪问责是推动国企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进入攻坚时期,改革进程中存在着期望目标要求高、转型升级困难大、敏感事务牵涉多、攻坚克难任务重、职工群众诉求反映强等诸多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在于领导人员的责任心。必须抓住责任制这个关键,根据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对企业领导人员适时监管,才能层层传递压力,有效防止企业改革出现偏差和问题,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突出执纪问责重点,着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运行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抓工作要学会弹钢琴,善于抓重点。从国企纪检工作实践来看,执纪问责工作的重点在于明确问责范围、健全问责制度、改进问责方法。

  (一)明确执纪问责范围,厘清执纪问责的主要内容。抓好国有企业的执纪问责工作,首先要明确问责范围,即弄清“对谁问”的问题。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分解责任,层层追究,明确规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范围清单,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做到失责必问责。当前,国有企业的执纪问责,就是要严格落实中纪委“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关键环节。在问责对象上,企业领导人员是责任追究的主要对象,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企业领导人员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企业领导人员要坚决问责。同时,必须将涉及“管人、管钱、管物”的关键岗位人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其次要规定问责内容,即明确“问什么”的问题。在作风建设问责上,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放,常抓不懈,防止反弹。在行政问责上,要坚决追究不讲政治纪律、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寻求个人私利等造成的失职渎职行为。在监督问责上,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纪委的责任。同时,要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责,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企业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健全执纪问责制度,形成纪律检查的长效机制。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国有企业在执纪问责工作中,要重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确保纪委在法治的框架下严格执纪监督,严厉惩治腐败。一是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开展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重点,根据企业重点工作的发展趋势,将反腐倡廉各项要求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制度和流程之中,以制约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权力为核心,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要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结合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国资委纪委会同相关部门,重点突出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监督责任,抓好企业廉洁教育、风险防控、正风肃纪、案件查办、效能监察等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系数、表彰奖励、提拔任用以及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围绕企业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多经管理等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采取现场检查、调查问卷、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长期置于组织监控之中。同时,还要注重发挥企业纪委委员的执纪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纪委委员在财务、安监、检修等重要部门负责管理工作的优势,在日常工作中监督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的合法合规,充分发挥好“电子眼”和“安全锁”的作用。

  (三)改进执纪问责方法,提升执纪监督的工作效率。国有企业必须不断创新执纪问责方式方法,深化细化监督措施,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新方法,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效果。一是要冲着纪律去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党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要用严格要求的“大爱”来摒弃好人主义的“大害”。坚持问题导向,决不能无原则地搞一团和气,要抓早抓小,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二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进行具体化。企业党委书记要抓住企业领导人员这个关键,用好以上率下这个基本方法,领好班子、管住企业领导和重要岗位的骨干。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实到企业各级基层组织。三是纪委执纪问责时要准确量纪。各级企业纪委要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方法,提升监督执纪的效率。同时,在定性量纪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把纪检工作的制度权威与工作权威统一好,实现最佳的问责效果。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纪律惩戒的警示效应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面对目前全党全国高压反腐的政治形势,国有企业要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进程,必须充分利用好执纪问责这把利剑。一是要按照党的纪律严格执纪。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持以严的纪律约束各级领导人员。要驰而不息地正风肃纪,突出治标和治本双管齐下,在治标上持续用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在治本上开拓创新,强化纪律建设,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要遵照党的纪律严肃问责。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高举问责之棍,重点追究企业各级组织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着力把板子打到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头上。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塌方式、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企业,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于有规不依、执纪不严、缺乏担当意识的党组织及其相关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要严肃查办插手工程建设、资产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并实施坚决打击。要把违反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的,按照党纪国法进行严肃处理。三是要充分发挥好问责结果的作用。要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结果运用的完整链条。凡经查实的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姑息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凡被问责的组织和个人,都应与其评优评先、工资奖金、提拔重用等挂钩,最大限度地运用好问责结果,充分发挥好执纪问责的警示威慑作用。

  (作者单位:中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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