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税网站关联申报功能已经开放 申报更方便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今年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的第一年,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1 关联申报主体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2 关联申报期限 需要进行关联申报的企业,在每年5月31日前,就上一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3 2016版关联申报表的内容 2016版关联申报表包括22张附表。分为三部分: (一)基础信息:共3张表。 1、《报告企业信息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 3、《关联关系表》 ※提醒:《报告企业信息表》必填,《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为自动生成表单。 (二)关联交易信息:共13张表。 4、《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5、《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6、《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 7、《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 8、《金融资产交易表》 9、《融通资金表》 10、《关联劳务表》 11、《权益性投资表》 12、《成本分摊协议表》 13、《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14、《境外关联方信息表》 15、《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 16、 《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 (三)国别报告表:共6张表。 17、《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 18、《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英文)》 19、《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 20、《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英文)》 21、《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 22、《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英文)》 ※提醒:该部分内容如有申报需求,请至柜台办理申报。 4 填报说明 (一)申报说明: 根据金税三期系统的申报规则,纳税人必须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才可以进行关联申报。 (二)操作说明: 1、在每一份关联申报表的录入页面下,均有详细的填表说明,请注意对照进行填报。(很重要!!!) 2、请先填写完《报告企业信息表》后,选择“修改申报表类型”并勾选需要进行报送的相关表单,才可以进行后续表单的填报。 3、在后续表单中,《关联关系表》应首先填写。之后其余表单填报时如涉及具体“关联方”,必须与《关联关系表》已录入的“关联方名称”之一相符;如在后续填写时发现《关联关系表》的关联方录入不全,应补充修改《关联关系表》后,再进行后续填报。如后续表单中的关联方名称未包含在《关联关系表》中,则系统审核时会提示出现错误。
4、《关联交易汇总表》是汇总情况表,应最后汇总保存。 5、每个企业每种报表有效的都只有一张。相关表单全部填写完毕后,选择“审核”按钮,如审核过程发现逻辑关系错误,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修改。 经“审核”无误后“确认保存”成功,则完成该套表的申报工作。成功申报完该套表后,网站不能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报告,所以务请审核确认无误后再“确认保存”。
6、如果提交完毕后发现有错误或者补充内容需要重新填报表单,需要至柜台进行更正申报,系统将提供原报表数据供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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