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成雄记者李锋 “不忘初心”就要甘于担当。不忘初心,就要不忘入党时的初衷,不忘入党时的誓言,不忘投身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念。12年前,投身纪检监察工作之初,面对“如何看待纪检干部的苦与乐”的考题,他曾立下铮铮誓言。纪委科室工作、市直单位纪检工作、派出纪工委书记……12年过去了,他辗转纪委监察工作多个岗位,岗位在变,但当初的誓言一直没变。 他就是宜城市派出第二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汪勇。 汪勇一身正气、勇于担当,仅担任纪工委书记3年来,就查办各类案件29件29人,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3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包括正科级的党政“一把手”9人。查处的多起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多次在襄阳市纪委会议上交流发言,所带领的纪工委成为反腐战场的主力军。 迎难而上开好局 万事开头难。新成立的纪工委,调配的人员大多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新机构、新人员,如何带队伍,是摆在汪勇面前的第一难。 教师出身的汪勇深知教学相长的道理,他将教学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中,努力打造学习型团队。从人社部门调到第二纪工委的小史,之前从未接触过纪检业务工作,在刚进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就党纪处分条例、纪工委工作职责,在内部讲了两课。正因为讲的这两课,让小史迅速成长,进入纪工委仅仅一个月,就在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小史深有感触地说:“就得益于这种教学相长的学习模式,从纪工委职能、工作程序、办案思路、工作技巧这些内容,不仅要学习还要讲给别人听,不得不学深学透啊。”如今“人人上讲台、个个当老师”, 这种以教促学、边干边学的模式,在宜城市第二纪工委成为一种常态。 “真金还须火炼”。第二纪工委成立不足一月,就接到一信访件调查任务,问题涉及土地、城建、企业改制、财务管理等多个领域,且年代久远,情况复杂。能否首战告捷,不仅意味着能否完成工作任务,更会影响到团队的整体信心。汪勇带领大家边学边干,在办案中熟悉程序,磨炼技巧,锤炼队伍。改制企业资料缺失,知情人少,就多方查找;涉案人员不配合,就讲政策、谈危害,争取支持;调查对象对抗心理强,心理素质好,就坚持用证据说话,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在办理这个案件中他们不知加了多少班,熬了多少个不眠之夜,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最终查实某集体企业原负责人侵占单位财物1.1万元,给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为集体挽回损失6.5万元。 恪尽职守抓监督 有职必有责。第二纪工委负责市直12个单位的监督工作。他们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监督检查不放松,年初重点看任务分解情况,年中看落实进度,年底看落实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由于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实际效果,去年共有5个单位被评为落实责任制先进单位。 十次检查抵不过一次问责。监督检查是否动真碰硬,不仅考验纪工委的履职能力,更考验纪工委的担当精神。 2014年3月,第二纪工委组织财务检查,发现某局滥发奖金6.5万余元,向企业乱收费5万元。“党组书记负主体责任,局长负直接责任。”汪勇毫不留情,在纪律面前没有情分,经查实后给予原党组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局长行政降级处分。 “四风”问题积习甚深。有一名副镇长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儿子生日宴,第二纪工委查处后,立即拉开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的序幕。3年来,第二纪工委先后调查处理违规使用公车1人、违规操办喜庆事宜2人、公款赠送土特产1人、收受礼品礼金1人,给予多人党政纪处分。对一般性违规问题也绝不放过,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违纪情节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手段处理,促进了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地生根。 克难攻坚勇担当 “基层地方小,不是亲戚就是老表”。熟悉纪委工作的人都知道,发现问题难度大,但大不过处理时遇到的阻力;案件的复杂,复杂不过人情。不是熟人,就是熟人的熟人,调查对象总能拐弯抹角找人说情,甚至送钱送物干扰办案。汪勇始终恪守心底无私天地宽,拒绝诱惑,牢记担当。 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处更是渎职。说来容易,做起来难。在第二纪工委所查处的9起正科级“一把手”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在开展检查时发现的。 2015年3月,检查中发现某局向某村乱收费10万元。经过调查了解,发现该局之所以向村收费,是为这个村争取了项目资金,有利用职权的嫌疑,不仅侵害了村集体的利益,更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可是如何进行查处,却成了摆在汪勇面前的难题。有人说情,该部门职能较弱,经费紧张,收取的费用弥补了单位经费不足,可以不作追究;有人打招呼,该局长曾经是市纪委委员、乡镇纪委书记,是“自己人”,既然退了钱,可以只给予批评教育。汪勇说:“检查就要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就要依纪依规处理。否则,纪工委的工作还有什么意义?”最终,该局局长受到党纪处分,并在全市公开通报。 有人说纪律无情,纪检干部无情,汪勇从不这样认为。某局长违规私驾公车造成交通事故,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6.3万元事故补偿费用,受到撤职处分。这名干部是市里有名的经济工作专家,业务精通,工作敬业,群众认可。有人认为处理过严,不近人情。汪勇认为“之所以出台治理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规定,背景就是当时连续出现了多起此类恶性事件。受害人因此丧失性命,肇事干部也承担了刑事责任。如果规定出台更及时,管理更到位,多少个家庭的悲剧就会因此而避免”。“道是无情却有情”。汪勇就是这样,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挺在前面。 “是啊,纪律无情,纪检干部无情,正是为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汪勇认为,这才是最大的情。他坦诚,或许在违纪者眼中,我们纪检干部铁面无私,让人畏惧。可是在家人眼中,我们爱工作,也爱家庭;在群众眼中,我们只是“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其实,纪检干部只是一个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普通人。 (编审:李 勤 责任编辑:新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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