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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二百一十四】

 廿氏春秋 2017-05-26

良知是造化的精 灵  

黄省曾录  

   

黄省曾,字勉之,号五岳,苏州人、著有《会稽问道录》十卷,此篇可能录自《问录》。王阳明在浙江讲学时(1522——1527 年),黄曾求学于门下。见《明儒学案》卷二十五。 


【原文】 

黄勉之问:“‘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事事要如此否?” 

先生曰:“固是事事要如此,须是识得个头脑乃可。义即是良知,晓得良知是个头脑,方无执著。且如受人馈送,也有今日当受的,他日不当受的,也有今日不当受的,他日当受的。你若执著了今日当受的,便一切受去,执著了今日不当受的,便一切不受去,便是‘适’‘莫’,便不是良知的本体。如何唤得做义?” 


【译文】 

黄省曾(字勉之)问:“《论语》上说:‘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此。’世间的每件事都要这样吗?” 

先生说:“当然,只是要有一个主宰才可。义,也就是良知,明白了良知是主宰,才不会拘泥固执。例如,接受别人的馈赠,有今天应该接受,而改天不该接受的情况,也有今天不该接受而改天应该接受的情况。你若固执地认为今天该接受的就统统接受,或者今天不该接受的就统统拒之门外,如此就是‘适’、‘莫’了,也就不是良知的本体,又岂能称作义呢?” 


【评析】

古人道:“天道因则大,化则细。”意思是说,任其自然、顺乎人情去做,就能成其‘大’;任人所为、违反自然规律去做,所得者就微薄(细)。这就是天道。 


【Amore】

老子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子曰: 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前者说的是自然法则对于天地万物一切平等。后者说的是,君子对于天下的人和事,没有固定的厚薄亲疏,只是按照义去做;此处的义,在阳明先生看来,就是良知。后者的义,先生所言之良知,就是老子所言之天道。只不过阳明先生认为此良知存乎己心,孔子认为存乎于义,朱子认为存乎于理,老子认为存乎于道,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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