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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业存单的脱轨与矫正

 FOXLIU 2017-06-06

  穿透式监管已从资本市场延伸到货币市场,从信贷基础资产覆盖至非信贷基础资产。

  

  张锐

  日前,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4号文)、《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6号文)与《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7号文)等系列重磅文件,将密集的监管火力集体指向银行同业存单业务。穿透式监管已从资本市场延伸到货币市场,从信贷基础资产覆盖至非信贷基础资产。

  井喷式增长

  同业存单是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虽然在我国落地不到4年时间,但扩展速度却如同坐火箭一般。政策启动当年,同业存单发行量只有340亿元;次年便飙升至9000亿元;再次年,发行规模一举突破5.30万亿元;去年更是达到了13.25万亿元。wind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尚未到期的同业存单余额6.3万亿元,4年暴增185倍。今年前3个月,同业存单更迎来井喷,发行量逼近5万亿元,余额规模升至7.8万亿元。

  相对于整个债券市场的存量规模,目前同业存单的占比接近12%,成为余额规模仅次于政策银行债、国债和地方债的第4大券种。同时wind的统计结果表明,在商业银行的负债构成中,同业存单的占比上升到了目前的5%。动态地审视,截至今年一季度,已有487家银行公布了本年度的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合计规模约15.31万亿元,比2016年全年同业存单发行总量多出2.06万亿元。

   融资方的推动

  伴随着利率的市场化,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呈下降趋势,通过存贷比息差而赢利的空间越来越狭窄。与此同时,受到新生的民营银行竞争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越来越大。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其融资能力本来就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弱得多,因此更希望通过同业存单这类创新业务来弥补自身短板,最终表现出对同业负债的依赖程度更高。

  一般而言,同业存单是商业银行的一种主动性负债,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可以自主决定在什么时点、什么价格发行同业存单,这样就大大增强了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主动负债的管理能力。不仅如此,相比于同业存款而言,同业存单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比如同业存款业务需要走开户面签的程序,交易对手也受到物理位置的限制,而所有这些约束性因素,都会被同业存单的统一电子交易平台一一撕破。正是这种快捷便利的交易方式,使得银行对流动性负债的管理从以前依赖重资产转向倚重轻资产,获取资金的时效更高,甚至可以说同业存单成为了不少中小银行和股份制商行实现弯道超车的利器。

  低资金成本优势应当是同业存单的又一个特点。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中,同业存单没有纳入同业业务中,发行时只是计入“应付债券”,而不是“同业负债”口径,自然就不用缴准,同时也不受“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的限制。与此同时,同业存单也没有纳入央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的广义信贷考核指标中,也就是商业银行发行同业存单不会影响MPA“资产负债情况”项下的同业负债占比,也就不影响商业银行针对监管要求的总体达标。

  投资方的拉动

  对于买方市场而言,银行间市场可投资的品种可谓色彩纷呈,但究竟哪一个标的能够进入投资人的法眼,归根结底则取决于投资回报率。比较发现,同业存单的利率不仅将短期融资券远远甩在了后面,而且动辄4.5%以上甚至5%的收益率,与保本利理财、1年银行信贷类ABS以及券商收益权凭证的利率相比也有竞争优势,自然更能赢得机构的青睐。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标准化的金融产品,相比其他同业资产,同业存单的流动性更好,投资人完全可以根据需要在二级市场上灵活交易变现。因此,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同业存单的交易量占到了整个债券二级市场总交易量的35.3%。而对于截至3月末的同业存单,相较去年底增加的1.57万亿余额,广义基金和非银金融机构分别增持了9694亿元和5309亿元。

  当然,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同业存单不仅仅是一个投资标的。由于同业存单具有银行与政府的双重信用背书,购买同业存单基本不用担心违约,而且投资人还可以拿着信用嵌入度较深的同业存单进行质押,以此进行杠杆投资,从而获得超额收益。

  无疑,商业银行是同业存单买方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按照规定,银行类机构作为投资者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须根据期限的长短不同计提20%—25%的风险资本金,但若参与信用债、短融、中票或是其他同业资产的投资,则要按照100%的比例计提风险资本金。显然,投资同业存单可以大大降低银行的资本消耗。

  事实上,除了在负债端发行同业存单获得资金外,银行可以借此在资产端去购买表外同业理财产品。而同业理财的投向则通过委外投资或自主投资进行债券配置,由此衍生出“同业存单—同业理财—委外投资—债券配置”的资金流转链条。

  衍生性风险

  必须承认同业存单在推进利率市场化、丰富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和优化微观市场投资结构方面的积极作用,但在大量发行过程中,同业存单绕道监管套利而衍生出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在负债端与资产端进行资金期限的错配,是银行获取风险收益的主要方式。然而,这种期限错配一旦在负债端出现流动性问题,就很可能通过赎回同业理财—赎回债基等方式将流动性风险传染至债券市场,同时也反向传染给投资其同业存单的其他银行。

  不仅如此,作为投资人,银行往往会借用同业存单资金,在资产端加杠杆甚至多次加杠杆进行投资扩张。一旦资产端价格出现急剧下跌,必然会传染到负债端并诱发金融机构违约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同业存单不仅在银行间存在大量自发自购、存单互换等行为,也存在银行购买非银金融机构基金与债券、非银金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互利益勾兑与输送现象,庞大的资金滞留于金融体内空转套利,脱实向虚的顽疾始终得不到切除。如此下去,“去杠杆”只会浅尝辄止,实体经济将更加如履薄冰。

  监管踩刹车

  消除风险引爆点,加大力度去杠杆乃贯穿今年全年的金融监管主线,据此,银监会6号文提到,要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同时,7号文要求各级银监局要对同业融资依存度高、同业存单增速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检查期限错配情况及流动性管理有效性,以及是否落实穿透管理、是否充足计提拨备和资本。管理层施加于同业存单的监管态度愈加清晰与坚决。

  必须指出,对于同业存单的潜在风险,央行已经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操作抬高市场利率来对冲,另外对于个别同业存单占比较高的银行采用了窗口指导方式。而临时性监管有可能升级为制度性、标准性与常规性监管。一方面,央行MPA考核是宏观审慎监管的大框架,未来可能直接将同业存单纳入广义信贷的考核范围;另一方面,同业存单也可能从“应付债券”口径移出,转移到“同业负债”口径之下。相关硬性约束指标的强化必将对同业存单规模、资产价格与利率以及资金空转形成有效的钳制与反抑。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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