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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容

 胜武工作室 2017-06-10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容 100个县/市/区入围

2017-06-10 07:06:00  责任编辑:jyx

核心提示:韩长赋说,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就存在流失或者被贪占的危险。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必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经济日报成都6月9日电 (记者乔金亮)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6月9日在四川成都举行。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今年,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选择了10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作为新一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

目前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不含西藏)2.86万亿元,村均493.6万元。其中,东部地区资产总额2.16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5.5%,村均929.5万元。韩长赋说,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就存在流失或者被贪占的危险。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必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据介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在部分发达地区探索了近20年,特别是北京、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已经完成95%以上。但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很多地方还从未搞过经营性资产改革。对此,农业部表示,按照中央要求,已经开展改革的,要完善制度,增强农民的获得感;还没有开展改革的,可根据农民的要求和意愿,先进行试点,再由点及面展开,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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