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隶书若干问题考述
李泊潭
原文获“首届鲜于璜碑全国隶书研讨会”优秀论文
摘要:宋代隶书在实践技法、书学理论、审美风尚等方面有着区别于其他时代的显著特点。本文着重讨论三个影响宋隶的关键因素:第一,师法问题,揭示宋隶风格较为单一是由于取法《熹平石经》等程式化隶书造成的;第二,从书论中抽绎出宋人对于隶书在书法创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发现宋人普遍存在“篆隶修养论”的观点,并且此论影响深远;第三,考察宋代“隶”“八分”的名实观,及此观念影响下的宋隶风格特点。
关键词:宋代 隶书修养八分风格
一、汉蔡邕《熹平石经》对宋隶的影响
宋代与清代是金石学、文字学兴盛的时期。宋人题跋中常见关于隶书的评论,专录汉碑或集隶字为字典的著作迭出。面对数量上并不算少且风格多样的隶书遗存,宋代是有隶书创作繁盛的物质基础的,又有唐隶作为参考,金石学研究风气也很浓厚,为何宋代未如清代一般出现隶书创作全面繁荣的局面?本文认为造成宋隶创作贫弱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取法的局限。宋人始终将汉蔡邕《熹平石经》(图1)等官方程式化隶书视作取法的不二法门。
唐时对蔡邕的推崇达到了极致,谓笔法是:“蔡邕受于神人,而传之崔瑗及女文姬,文姬传之锺繇,锺繇传之卫夫人,卫夫人传之王羲之……”书法的“统绪观”直接影响取法。在唐代隶书取法和评价的标准即是蔡邕,如杜甫:“中郎《石经》后,八分盖憔悴……”窦臮评价韩择木:“八分中兴,伯喈如在,光和之美,古今迭代。”
宋代继承了对蔡邕的推崇,如朱长文:
《墨池编》载《古今传授笔法》谓“蔡邕得之于神人”反映出蔡邕在宋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
黄伯思《东观余论》中多次称赞蔡邕:“此盖鸿都一字石经,然经各异,手书不必皆蔡邕也。三字者不见真刻,独此一字者乃当时所刻。字画高古精善,殊可宝重。”对于名为蔡邕所书碑刻,尤加宝爱:
《汉太尉刘文饶碑》二……盖以是碑为蔡中郎书故名焉。二碑阴各有题名,唐湖城公刘爽修碑记亦存焉。予官洛五年,每过上东,必徘徊碑下。想文饶之高风,玩中郎之妙楷。与欧阳信本之观索靖书碑坐卧不能去何以异云。因令工椎拓二碑及阴文,装为三帙而时观之。
《东观余论》还保留了当时人取法蔡邕的资料:
黄氏对疑为蔡邕隶碑都有“意象古雅”之评,可见黄氏心目中蔡邕书法是高古的。
《宣和书谱》代表官方推崇蔡邕:
其后汉有蔡邕魏有锺繇得其(按:指程邈)遗法,笔意飞动,点画间一一成形。断碑墨本几满天下,历千余年精神如在。学者仰之如景星凤凰,争先见之为快,是岂可多得欤?
隶学之妙,唯蔡邕一人而已。
官府修书,极有导向性且影响的程度和广度极甚。宋徽宗曾诏置书艺局:“生徒五百人为额,篆正文法钟鼎,小篆法李斯,隶法锺繇、蔡邕……”书艺局存在时间不长但说明两个问题:首先,隶书的地位在北宋末上升,此前所设的书学中未教习隶书;第二,确定取法范本,官方以锺繇、蔡邕为准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南宋洪适对隶书有精深的研究,对蔡邕的推崇也是溢于言表:“观遗经字画之妙,非蔡中郎辈不能为,以黄初后来碑刻比之,相去不啻霄壤,岂魏人笔力可到?”
二、宋代“篆隶修养论”
宋初有“陈氏三状元”,具有书名。二弟陈尧佐,字希元,谥文惠,《宋史》:“善古隶、八分,为方丈字,笔力端劲,老犹不衰。”《渑水燕谈录》:“陈文惠公善八分书,变古之法,自成一家,虽点画肥重而笔力劲健。能为方丈字,谓之堆墨,目为八分。凡天下名山胜处,碑刻题榜,多公亲迹。世或效之,皆莫能及。”当宋初隶书普遍因袭唐隶时,陈氏“堆墨八分”因“变古之法,自成一家”,加入了文人化的理解和改造,饮誉当时。
蔡襄遍学诸体,使他可以从亲身体会出发,阐述五体之间的联系:“予尝谓篆、隶、正书与草、行通是一法。吴道子善画,而张长史师其笔法,岂有异哉!”蔡氏直陈五体兼善的必要,将笔法贯通论扩展到绘画领域。
苏轼在经学、文学、艺术等方面均有很高造诣,他不像黄庭坚将书法当做毕生追求的事业,更多的是文人怡情雅兴的“游息之物”。宋代文人的学问不是专门的学问,他们往往即是儒学出身的官僚,又是哲学家、史学家、艺术家,是集多重身份于一身的综合人才,苏轼即是这样的一位。他的书论中也充分体现了这种博通的特点:
苏轼的兼通理论显然承自唐孙过庭:“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旁通二篆,俯贯八分,包括篇章,涵泳飞白”孙论主要强调的是技法层面上的旁通,苏轼上升为理论层面,认为事物的道理都是一样的,强调书体之间通“理”的重要性,通“理”是君谟“真行草隶无不如意”的原因。苏轼并未留下隶书作品,但不能因此就断定苏轼不重视隶书,相反从书论中可看出,他是十分强调书体之间博通作用的。
朱长文认为颜真卿书得篆隶笔意:
自秦行篆籀,汉用分隶,字有义理,法贵谨严,魏、晋而下,始减损笔画以就字势,惟公合篆籀之义理,得分隶之谨严,放而不流,拘而不拙,善之至也。尚“法”是唐代书法的特征,朱氏认为颜楷的森严法度正来自于分隶,如若不重视篆隶,朱氏是不会有此种认识的。
黄庭坚尤其重视篆隶学习:“余尝观汉时石刻篆隶颇得楷法。”他现身说法,强调从篆隶中汲取营养,直陈当时书坛行草创作中存在的弊端:“近时士大夫罕得古法,但弄笔左右缠绕遂号为草书耳,不知与科斗篆隶同法同意。”可见他把篆隶书看作是行草的基本功,并且认为逸少书大进是得益于篆隶:“右军自言见秦篆及汉石经正书书乃大进。故知局促辕下者,不知轮扁斫轮自有不传之妙。王氏以来惟颜鲁公、杨少师得兰亭用笔意。”言下之意知晓今体书从古体书出的道理,也有跻身前贤的可能。
黄伯思所著《东观余论》是研究宋隶的重要依据。他嗜古成癖,“得名公卿家所蓄商周秦汉钟鼎彝器款识,研究字画体制,悉能了达,辨正是非,道其本末。”不独理论渊博,且“公之书,正行章隶皆精绝”正是得益于深厚的学术积累,超凡脱俗的眼光、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发明,他说:
黄氏认为魏晋诸贤因去古未远,楷书存有隶书遗意,所以“圆劲淡雅”,审美取尚不言自明。
“篆隶修养论”也自下而上影响到了统治者。南宋高宗赵构自谓:“凡五十年间,非大利害相妨,未始一日舍笔墨。”俨然一位文人皇帝。尝著《翰墨志》阐述书学观念:
士人作字,有真行草隶篆五体。往往篆隶各成一家,真行草自成一家者,以笔意本不同,每拘于点画,无放意自得之迹,故别为户牖。若通其变,则五者皆在笔端了无阂塞,惟在得其道而已。非风神颖悟力学不倦至有笔冢研山者,似未易语此。高宗认为五体“通其变”“得其道”乃不刊之论,唯如此才能“五者皆在笔端了无阂塞”,与苏轼的观点如出一辙。
篆隶书体被士大夫普遍重视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将篆隶当做书法精进的基础和手段,今体书可从中汲取高古的气息或坚实的笔力等方面的营养。“篆隶修养论”不仅是隶书在宋代赖以延续和发展的理论保证,并且在元明清时期的文人、书法家之间形成了普遍的共识。
元郝经强调篆隶之重要:“凡学书须学篆隶,识其笔意,然后为楷,则字画自高古不凡矣。”作为明代书法理论重镇的王世贞,持论高古:“欧阳兰台《道因碑》,今隶中之有古隶笔者”“《瘗鹤铭》,行书中之有古隶者。”王氏官高位显,又为文坛“后七子”领袖,书法崇古思想与文学主张一致,对于隶书的关注在那个时代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深受明末个性解放思潮影响的傅山,崇尚天机自然,多次阐发习隶之重要:
楷书不自篆隶八分来,即奴态不足观矣。此意老索既得,看急就大了然。所谓篆隶八分,不但形相,全在运笔转折活泼处论之。俗字全用人力摆列,而天机自然之妙,竟以安顿失之。按他古篆隶落笔,浑不知如何布置。傅青主独具只眼,认为从篆隶书体中可得自然而然,一派天机之境界。
三、宋“隶”“八分”名实观及对宋隶风格的影响
在明清广泛讨论的“隶”“八分”名实所指问题早在宋代即以开始。笔者发现,宋与明清时期对于“隶”“八分”名实的判断依据不同。简言之,宋时“隶”“八分”名实讨论的结果明清并未采纳,后者主要采用唐及唐之前的文史资料,而前者主要依靠书体的形态特征加以区分。对于“隶书”“八分”所代表的书体特点的整体性认识,与宋隶创作观念和风格特点是紧密相关的。
唐代将楷书称为隶书、正书或真书,而将隶书称为八分。如孙过庭:“且元常专工于隶书,伯英尤精于草体;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拟草则余真,比真则长草,虽专工小劣,而博涉多优。”又如张怀瓘评王羲之:“尤善书,草、隶、八分、飞白、章、行,备精诸体。”
北宋部分书家已将“隶”和“八分”视作同一书体即隶书的不同风格的表现形式,把楷书称为真书和正书,如“用张怀瓘品例,缀所闻见,断自唐兴以来,以至于本朝熙宁之间,作《续书断》”的朱长文,虽言继承《书断》之体例,但书体名称并不沿用,如评颜真卿:“公正书及真行逾妙及神”“汉用分隶,字有义理,法贵谨严”;评唐高宗:“雅善真、草、隶、飞白”;评唐玄宗:“少能八分正书”可见朱氏将楷书称为正书或真书,将汉代隶书称为分隶,将唐代隶书称为八分。重要的是,朱氏在评价本朝王洙隶书时,明确了“隶”和“八分”名实所指及各自的风格特点:
第二,朱氏认为汉代已有隶书,而现在的(宋代)八分书是在汉魏隶书的基础之上“增”而后得,这“增”的内容即是隶书与八分书的不同之处;
第三,朱氏已区分隶、八分的风格特点,并作为品评善隶书家的标准。谓王洙“晚喜隶书”,杨畋“亦勤隶学”,王洙与杨畋的共同点即是取法汉隶,所以评价用“隶”字而不是“八分”。评唐善隶书家:“在唐中叶,以八分名家者四人,惟则与韩择木、蔡有邻、李潮也。”此处朱氏用“八分”而不是“隶”。
王洙子王钦臣与朱长文年龄相仿,王钦臣《王氏谈录》记录了乃父善隶书的情况:
此段重点有三:
第一,王钦臣将隶书与八分视作二体,故说其父开始只作八分,因平日不习隶书;
第二,王洙因“李氏求以古隶写”,所以才开始作平日不习的隶书。可见当时是有人将古隶和八分区别对待的;
第三,蔡襄认为自己的隶书是唐隶,王洙的隶书“得汉世旧法”。由此可知八分是不得“汉世旧法”的。
《宣和书谱》有“隶书叙论”、“八分书叙论”和“正书叙论”,“隶”与“八分”的区别有明确表述,并且“隶”与“正书”也绝不是一类。“隶书叙论”中谓隶起于秦末程邈,至汉蔡邕、锺繇大盛,唐玄宗“知隶字不传,无以矜式后学,乃诏作《字统》四十卷,专明隶书。于是间得人以应其求,如韩择木之徒是矣。”可见《宣和书谱》认为唐代也有隶书,而且韩择木是:
一人兼善两体,后又分列“隶书”“八分书”以表明内府收韩书作种类的不同。
《宣和书谱》“八分书叙论”:
盖古之名称与今或异,今所谓正书则古所谓隶书,今所谓隶书则古所谓八分。至唐则犹有隶书中别为八分以名之。然则唐之所谓八分者,非古之所谓八分也。今御府所藏八分者四人,曰张彦远、曰贝泠该、曰于僧翰、曰释灵该,是四子俱唐人,则知今之八分出于唐明矣。
《宣和书谱》认为唐之前隶书称谓只有一种即八分,唐八分是“隶书中别为八分以名之”的,所以“今之八分出于唐”;八分书的特点是形似隶书,体势变方,波磔明显。验之于唐隶如《石台孝经》(图10),此概括大致精当。所以在“八分书叙论”之后罗列历代善八分的书家时,从唐代才开始。介绍张彦远时“隶书外多喜作八分”可见《宣和书谱》是将“隶”与“八分”分开对待的。
北宋末人们对于汉隶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有学者倡导学习汉碑,黄伯思:
黄长睿眼光高古,对于“类隶而变方,广作波势,不古不严”的八分书,直斥其“纤丽”“学便可至”,批评“今世人作一波画,尚未知厝笔处,徒规规强效古人,纵成但若印刻字耳。”可以看做黄氏对于生硬规模八分波磔用笔的态度。黄氏多次赞扬蔡邕和汉碑,但并未否定唐隶,只是对韩择木的八分颇有微词。
南宋洪适集毕生精力研究隶书,对于“八分”产生的时间异于《宣和书谱》:“汉字有八分有隶,其学中绝,不可分别。”他认为汉代有隶也有八分,但二者区别已无从知晓。从其《隶释》《隶续》中可以发现他对于“隶”“八分”风格的理解大致同于《宣和书谱》。如跋《何君阁道碑》(图11):“东汉隶书,斯为之首。字法方劲,古意有余。”洪氏将此碑定为隶书而不是八分,此碑可视为洪适心中东汉隶书的典型。跋《沈君神道》(图12):“此字及《冯焕》《王稚子阙》皆是八分书。张怀瓘所谓:‘作威投戟,腾气扬波’者也。”洪氏认为此碑是八分而不是隶书,“扬波”一词可谓惟妙惟肖。《沈君神道》与《冯焕神道阙》(图13)有一共同点即波磔笔画极明显,长度几乎是主体宽度的两倍。可见洪适区别“隶”“八分”的主要依据在于体势是否方劲,波磔是否明显。
陈槱将善隶名家按风格分类:
陈氏认为“古法”特点是“拙短”,“新意”特点是“波磔长首尾大”,划分的标准与前文所述“隶”“八分”的特点如出一辙。
对于“隶”“八分”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宋人的隶书风格。宋隶取法的汉石经体势方正、波磔长度基本不超字宽,不如唐隶修长,宋人将此概括为“隶书”的特点。“八分”则是形似唐隶,以波磔妍美为主要特征。“八分”较“隶”波磔修长或可作为朱长文“汉魏之际增隶而作者”的注脚。宋人对二者并未强分轩轾,宋隶中即有形似“隶书”结体整饬,波磔不显风格的:《赵庆裔等题名》(图14)、《王景道妻贾氏墓志》(图15)、《梁竦题诗》(图16)、《龚开跋褚临兰亭序跋赞》(图17)等;也有类似“八分”波磔明显,表现笔意的:《张真人歌》(图18)、《英烈庙碑》(图19)、《?似之墓表》(图20)、《赵孟坚自书诗卷题跋》(图21)等。
结语
宋隶所呈现的面貌、书论中所反映的书学观点与彼时的审美风尚、思维方式、技法特点是紧密联系的,限于篇幅,本文仅拣选宋代隶书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三个问题加以详述。解决以上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还原、丰富书法史的发展脉络,而且为当下的隶书创作提供可以借鉴的素材及思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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