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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超标,水是不是就不合格?

 水处理专家王工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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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细菌”,大多数国人是一知半解的,乃至“谈菌色变”。其实,细菌并不是都那么可怕,那么“菌落总数”的概念也需要好好的在做斟酌了。

其实,细菌既包含有益菌也包含中性菌,同时覆盖有害菌。比如乳酸杆菌、双岐杆菌等就是有益菌,在我们的乳酸奶中就包含。有害菌如伤寒、霍乱、菌痢等,则统称为“致病菌”。再则就是中性菌,它们是既无益也无害的细菌,没啥好担心的。就目前看,水中的有益菌很少,有害菌也很少。再比如由空气进入水中的中性细菌,对人体既无益,也无害,不会对人体健康有不利影响。

“菌落总数”只是生产过程中净化效率的内部评价指标,而不是作为产品质量指标,如果超标了,生产过程就要加强控制。如果菌落总数太高,必然要过度消毒,而消毒副产物都是“三致(致癌、致突变、致异变)”的,其危害远远要大得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新国标的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对瓶装水、桶装水的“菌落总数”和霉菌、酵母等细菌的要求。净水器也应该放开,只需要把握好大肠杆菌等几个重点细菌指标就可以了,没必要再继续执行菌落总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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