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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谷| 《道德经》通往无为与自由之路

 昵称641652 2017-08-03


从古至今,人们大都迷信不同的人可以从《道德经》中读出不同的东西出来,所谓“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从未反思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他们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与阅历去理解老子的只言片语,不是通过原文逻辑关系去理解老子思想体系。一种思想,只有具备内在的逻辑自洽性,才能称之为思想理论(否则只能当作宗教信仰或者个人的“语录”),而这种逻辑自洽性是唯一的,因为内在的网状逻辑结构一旦出现错位,必然破坏逻辑自洽问题。

 

《道德经》所阐述的无为思想是根本问题,而不是任何具体的技术性问题。对于它的认知意味着改变你一生的思维方式,那么,这种改变到底是有益还是有害?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扪心自问:我想不想安排与规划自己的一切?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如果不想受到他人压迫,不希望别人对你指手划脚,如果注重个人自由与自治,那么人类所有的正义秩序都可以通过无为思想得以构建。

 

权力(包括私人暴力,以下略)无为的另一面就是个人的“自为”,是谓“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第37章),因为权力必须无为,所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不让它出来干预人们自己的安排,才有个人的自由;因为权力必须无为,不能主导个人命运而为所欲为,个人必须自主而不能把命运交给当权者,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明君或“大救星”身上;因为权力必须无为,公共事务必须在平等自由基础上通过代议或其它可能的民主制度安排共同决策,而不能独断专行干预公民权益;因为权力必须无为,让每个人自己规划自己的一切,所以既是自由的,也包含了独立与私有概念,必须是在私人范围内规划他们自己的一切;因为权力必须无为,所以必须是个人主义的,任何集体都不可侵犯个人利益,私人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既不需要别人围着自己转,也不需要为别人而活,互不侵犯,人与人之间只能自由交易;因为权力必须无为,所以权力不得干预经济活动,必须让市场这一看不见之手起作用,而每个市场参与者都是自为的,市场经济完美体现了“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

 

无为是针对公共秩序而言,自为或自主是无为而治之下“百姓皆谓我自然”或者“自化”(《道德经》第1737章)的自由主义精神。无为思想对于人生的指引功能,详见本人29日文章---《老子思想的人生智慧》。历史上把《道德经》当作个人修炼宝典,把无为当成个人的不作为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干扰,断章取义使其丧失固有的公共精神,从而沦为愚民化的修身之术,甚至沦为道教修仙的“丹道”,老子思想的错解在历史上造成无数着火入魔的愚民,事实上成为专制帮凶,助长了有为权力,这是非常遗憾之事。

 

因此,对于个人而言,无为一方面不干预他人自由,另一方面在自己的私域内自主发展,它既是个人的思维方式问题,更是公共秩序的根本问题。在传统思想文化中,包括历史上的《道德经》解读,都是有为的人治思想,反自由思想或者愚民化的鸵鸟思想,避世思想;相反,《道德经无为与自由》所解读的老子思想为人们提供的是对公共秩序的根本认知以及个人角色的重新发现,是通往自由的人类文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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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后门榕树下实景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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