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务工作的若干误区(一)

 昵称22551567 2017-08-28

法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什么?部分人认为是做好对业务的服务和支持,也有部分人认为是做好对风险的防范和管理。


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不幸的是,两者都会将法务工作引入歧途。


一、法务要做好对业务的服务没有错,但很多人对服务的认识有误区


不管是法务人员自己,还是业务人员,潜意识里都会把“服务”理解成从属性、辅助性、配角性的活动。因此,法务人员习惯于将所服务的事项切割成与法律相关的部分及与法律无关的部分(“我只要做好法律服务就可以了嘛!”),业务人员则习惯于将法务人员当成助手、文秘来随意使唤(“你只不过是一个为我服务的人嘛!”)。这样当然是做不好事情的,结果是业务目标没有顺利达成,法务价值也体现不出来,搞得大家都很不开心,都觉得别人有问题。


与医生通常不擅长给自己看病相反,搞法律的大多比较擅长“自我服务”。当一名法律从业者自己要做一笔交易时,他往往能把法律风险给控制得恰到好处。奥妙在哪里?有两点。一是法律从业者自己在主导着整个交易的全过程,而不是根据别人的要求被动地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法律与交易有机融为一体,没有被人为割裂成两件事情。


法务人员如果能从这种“自我服务”中汲取有益的经验,让法务工作成为一种“准自我服务”,贯穿企业重要业务活动的全过程,以主人翁精神自觉参与到业务决策中去,其价值的充分体现一定只是时间问题。


大多数企业的法务团队成长史,都是先请一名初出茅庐的法务专员打打杂,后来业务复杂了再聘个较有经验的法务经理做点专业的事,最后团队庞大了就设个法务总经理岗位对团队进行管理。实际上,一家有雄心的现代企业,宁可没有法务专员、法务经理,也不能没有法务副总裁(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不能为管理法务团队去设一个法务副总裁,而应当基于给法务副总裁配备工作助手的目的去建一个法务团队。在拥有这样理念的企业里,法务人员是比较有可能像处理自己的事情一样为企业提供“准自我服务”的,因为企业为他们提供了这样做的土壤。


总结一下:法律服务不是从属性的。

二、法务要做好对业务的支持没有错,但很多人对支持的认识有误区


有些法务人员可能从来没有否决过项目,因为没否决权或者不敢得罪人,或者干脆因为不懂。但几乎所有法务人员都曾经对某些合同条款提过修改意见,并且因提了修改意见而被业务人员骂。那些全盘否决掉整个项目的法务人员,其面临的指责和非难就可想而知了。


对法律支持的正确认识,离不开刚才所总结的“法律服务不是从属性的”。站在法务副总裁的高度看问题,法律服务的对象是企业的大股东、董事长、总裁,法律支持的目标是企业整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否掉一部分项目,集中精力支持对企业更有价值的另一部分项目,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我们可以因项目收益不够好、市场定位不吻合而否决项目,为什么就不能因法律合规有问题而否决项目呢?归根结底还是“法律服务是从属性的”这种错误观念在作怪,以为筛选项目是业务部门和决策层的事,与法务部门没什么关系。


法务人员在否掉一个项目前,要扪心自问:假设是自己在主导这个项目,结论有没有变化?如果没变化,那你就是在做一件正确的事情,请坚持下去。


总结一下:法律支持不是无条件的,并且是着眼于全局的。

三、法务要做好对风险的防范没有错,但很多人对防范的认识有误区


最不称职的法务人员,是以实现零法律风险为工作目标的法务人员。


搞风险管理的都知道,风险不是越小越好。既然我们可以容忍其他风险的适度存在,为什么就不能容忍法律风险的适度存在呢?好多宣称法律风险不能碰的人,表面上看很重视法律风险,其实压根儿不是,因为只要法务提出任何意见,他就要求法务去“合理规避”。至于是否真的“合理规避”了,他并不关心,他需要的只是法务不再提意见罢了。


法律风险并不总是红线和底线,合规风险才是。关于法律管理与合规管理的异同,请参见拙作《法务管理与合规管理》。


有位律师朋友曾经和涛哥聊起,说某企业请他就一件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他在法律意见书中指出了一些法律问题,让企业觉得很为难,企业领导希望他能修改一下,不要提这些问题,或者淡化一下问题。


很显然,这家企业的领导没有搞清楚律师和法务的区别。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是对意见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为律师的定位是外部专家。法务作为企业内部人,所追求的不是专业上的完美,而是将专业知识运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因此,正确的姿势是:由企业的法务副总裁在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全面权衡各项利弊,在决策层集体讨论时提出自己的倾向性意见。然并卵,这家企业大概是没有法务副总裁的。


总结一下:法律风险要防范,但没有必要杜绝。

本文来源:涛哥法务管理评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