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广东国税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手册》亮点之一 选择更有利的计税方式,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

 吾道有涯 2017-08-29

“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系列内容

第六篇

广东国税为您送辅导啦!

点击图片识别二维码

可直接进入“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专栏学习

↓↓↓

为进一步做好对纳税人的纳税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更好地发挥营改增试点减负增效作用,我们花费近1个月的时间,对营改增试点的税收政策、发票管理以及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和编排,最终形成《广东国税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手册》


《广东国税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手册》亮点之一

归纳了营改增过渡政策和行业特殊政策,帮助企业实现税负的只减不增!

以下我们分行业介绍过渡政策和特殊政策,营改增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设计和安排,选择更有利的计税方式,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建筑业


1.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考虑到建筑工程老项目已经开工,部分成本无法纳入进项抵扣,因此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清包工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施工方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不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料,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甲供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对于甲供工程中甲供材的比例没有限制,给予了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

4.甲供材不纳入计税销售额

营改增试点后,对于甲供材不纳入建筑服务计税依据,税制安排比营业税时对建筑企业更加有利。

5.现场临时建筑可以一次性抵扣

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虽然也属于不动产的范畴,但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不动产分2年抵扣的规定,可以一次性进行进项抵扣,这对建筑企业来说又是一大利好。

6.进一步增加税务机关专用发票代开点

为解决建筑企业采购砂土石料抵扣问题,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增加专用发票代开点,为小规模沙土石料供应商和临时经营者代开专用发票提供便利,提高建筑企业购买辅料获得抵扣凭证的比例。

7.不同建筑项目可适用不同计税方法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还可以对不同的建筑项目分别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也是本次营改增试点为建筑业量身订造的贴心政策。

8.混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可以全额抵扣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既有一般计税项目又有简易计税项目的,简易计税项目对应的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混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仍然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9.明确“建筑服务”范围

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规范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还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房地产业


1.扣除土地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其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在政策安排上进一步放宽了土地价款的范围,减少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额,更有助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2.项目公司可扣除土地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符合一定条件下,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土地价款。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推进,在政策安排上放宽了之前必须“谁付款、谁扣除”的限制,有效解决了项目公司扣除土地价款时扣除凭证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问题。

3.预收款按3%预缴

根据营改增试点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在房地产项目完成产权转移后,计算应纳税额并抵减已预缴税款。而原营业税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即确认纳税义务并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

4.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考虑到房地产项目一般时间跨度较长,营改增试点前发生的成本已无法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允许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税,与原营业税税率5%相比,税负水平基本保持稳定,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营改增试点平稳过渡。

5.按项目选择计税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不同项目选择适用不同计税方法计税。比如对于分期开发的房地产住宅项目,对于营改增试点前已开工的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维持税负水平稳定过渡;对于营改增试点后才开工的新项目,由于可以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值得说明的是,一旦选定计税方式,之后的36个月期间不得更改。

6.出租老不动产过渡政策

出租老不动产,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税。营改增试点对出租老不动产安排了这一过渡政策。对于纳税人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老不动产,因取得不动产时未能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过渡政策规定,只要不动产权属保持不变可一直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税负水平只减不增。

7.取得不动产分2年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试点将不动产纳入了增值税抵扣范围,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分2年进行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新增不动产进项抵扣对房地产业意义重大,短期来看,增加进项抵扣有助于减轻税负水平,降低企业成本,尤其为处于转型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赢得“缓冲期”;长远来看,将刺激不动产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去库存”的目标,有益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8.二手房交易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试点延续了原营业税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继续享受免税政策,北上广深四地的个人出售非普通住房虽不直接适用免税条件,但也可以将购买住房价款从销售收入中扣除,按差额缴纳增值税。

在延续营业税下二手房交易免税政策的基础上,考虑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因素,二手房交易的税负不会增加。以交易价格为100万元的房产为例,营改增试点前需缴纳营业税100×5%=5万元;营改增试点后需缴纳增值税100÷(1+5%)×5%=4.76万元,少交税款2400元。


金融业


1.金融机构可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

政策设计: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明确,原以地市一级机构汇总缴纳营业税的金融机构,营改增后继续以地市一级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国家税务局和财政厅(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解析:金融机构获取进项税抵扣项目主要包括系统设备维护、办公设备及其网点等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购进等。由于大量的进项集中在省市级金融机构,县级以下较少,而同时销项税额的发生则集中在市级、县级以下网点,为解决金融机构的进项、销项税额不平衡问题,对金融机构可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

2.银行不同业务适用不同抵扣规定

政策设计:对于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其中,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解析:当前银行的收入中利差收入占了较大比例,营改增后,由于抵扣政策的调整,银行将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供更丰富更贴近企业和个人消费需求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政策设计: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从原来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改为按照贷款服务6%缴纳增值税。其适用税率大为下降。另外,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相关利息为销售额,相对本次营改增前的口径来说,在销售额中直接扣除了本金,也大大缩小了纳税人的税基。

4.金融服务税收优惠范围扩大

政策设计:一是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范围扩大,金融机构开展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多种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是特定金融机构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如农村信用社等特定金融机构取得的提供金融服务收入、中国农业银行按规定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是扩大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适用范围,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均可享受;

四是进一步明晰征税范围,如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5.保险公司业务不同税制安排有差别

财产保险公司税制安排: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取得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人身保险公司税制安排:继续保持原营业税免税优惠政策。对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限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再保险业务税制安排:试点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再保险合同对应多个原保险合同的,所有原保险合同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该再保险合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该再保险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6.个人保险代理人可由保险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发票

政策设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解析:金融服务中有大量个人代理人,他们为金融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了解决税务机关对个人代理人的税收管理、发票开具问题,以及金融企业支付个人代理人支付佣金和手续费后如何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政策了相关规定。


生活服务业


1.充分抵扣进项税额

酒店业(餐饮、住宿)如何实现税负下降?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从税率上看相对于营业税5%税率有所增加,但由于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取得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纳税人只要及时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抵扣,便可轻松实现税负降低。

案例:以某全国连锁餐饮企业为例,营改增后税率为6%,由于企业规模化经营,其购进的蔬菜、肉蛋等农产品、饮料、厨房用品、桌椅设施等均能从下游的供应商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发票,且购进货物适用13%或17%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种“低征高扣”的税率结构使得企业的实际税负相对原营业税大大降低。

2.合理选择计税方法

教育行业如何实现税负下降?

政策设计: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教育辅助服务(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大大降低了提供服务者的税收成本和受教育者的学习成本。

3.缩小税基差额计税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如何实现税负下降?

政策设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或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某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用工单位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的收入开具普通发票给用工单位,其余收入开具专用发票给用工单位。

4.分别核算销售收入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实现税负下降?

政策设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其经营范围可能涉及的增值税征收品目主要有企业管理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出租不动产/有形动产服务、建筑服务、销售货物等。由于物管公司的经营项目多,涉及不同税率和征收率,必须分别核算各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案例:某物管公司(一般纳税人)为写字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出租楼面外墙等广告、代商户以物管公司名义交水电费、帮商户装修。由于该写字楼在2016年5月1日前已投入使用,出租楼面外墙可按简易办法计税,适用5%征收率;代商户以物管公司名义交水电费后,向商户收取的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向商户收取的电费,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5.小规模全面降负

美容美发店税负如何直降40%?

生活服务业中,年应税销售额小于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占到生活服务纳税人的90%,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营业税税率为5%,而增值税征收率为3%,税负降幅达到40%。同时,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内容仅是《广东国税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手册》节选,是否有点意犹未尽?想获取更多精彩内容,赶紧点击下方“阅读全文”或者进入“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专栏学习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