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亨利·柏格森的直觉哲学

 卡夫卡的寒鸦 2017-09-07
一、直觉哲学


柏格森认为,古希腊早期的哲学即自然哲学,以感觉知觉的方法来解决形而上学问题,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某种可以感觉到的东西。但自柏拉图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哲学家们开始引入理智的方法来解决形而上学问题。因为他们认识到感觉的范围是有限的,单凭感觉是不能彻底认识世界的。感觉不能达到的领域,要用抽象、概念、推理等的理智方法。哲学家们想用这种方法扩大感知的范围,以彻底认识世界。然而方法却与目的背道而驰。由于理智的方法具有抽象性,采用这种方法不仅没有扩大知觉范围,更全面地把握实在,相反,它“把大量的质的差别从实在中消除了,把我们的一部分知觉泯灭了,把我们对宇宙的具体的洞察力削弱了。”可见,引入理智方法不是解决形而上学问题的好办法。但是,二千多年来,无论哪一派哲学家却都在采用理智的方法,以求全面地把握实在,解决形而上学问题。在柏格森看来,这真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他认为他就担负着纠正这个错误的历史重任。这就是建立一种不同于传统哲学的哲学,这种哲学要求扩大感觉知觉以把握实在,而不是寄希望于理智方法。这样的哲学才是真正的哲学或形而上学,而这就是他所倡导的直觉哲学。


柏格森的直觉哲学以直觉为中心概念,以倡导直觉为基本特征。有人把柏格森的直觉主义仅仅理解为他在认识论上的一种观点,这是不准确的。在柏格森那里,直觉是一种认识能力,也是一种认识方法。他特别强调直觉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他的认识论无疑是直觉主义的。但是,不仅如此。柏格森的认识论与他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是难解难分的。这不仅表现在,他认为,作为世界和万物本质、本体的生命或绵延,只有通过直觉才能把握,从而直觉就成了宇宙本体有意义甚至存在的前提。更重要的是,他甚至认为,作为宇宙本体的绵延与作为认识活动的直觉是同一个东西,即绵延着的意识。这样一来,研究直觉也就成了形而上学研究的一个内容。从这两点都可以说柏格森的形而上学是直觉主义的。柏格森是把他的整个哲学而不仅是认识论称做直觉哲学的,据此,我们也应当把他的整个哲学而不单是认识论称做直觉主义。



二、世界的本体



形而上学问题,即世界的本体、本质问题,是柏格森直觉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不过,本文不拟详细讨论这一问题,而重点是讨论作为一种认识能力和方法的直觉,从认识论角度展示他直觉主义的内容。由于世界的本体是直觉认识的对象,不了解世界本体的特点,就不能真正了解直觉的性质和特点,因此,我们首先简要讨论他的形而上学即本体论的基本思想。

柏格森在一系列著作中讨论了宇宙、事物的本体、本质也即根本实在问题。他用以表达本体、根本实在的概念有生命(生命之流)、绵延、深层意识、基本的自我、变易等等。这些概念在含义上有的有区别,有的几乎没有区别。


柏格森在《时间与自由意志》中最先提出了他哲学的一个基本概念绵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本自我或深层自我概念。他区分出两种不同的时间。一种是数学、物理学等精确科学所处理的时间。这种时间的特点是:它的各瞬间没有质的区别,可以明确区分开来,相互外在,并排置列,就象一些物质事物并排置列于同一空间中那样。柏格森认为这种时间是不真实的,是空间化了的时间。另一时间即绵延,其特点是,它的各个瞬间相互渗透,彼此融合,不能明确区分开来。过去积留于现在之中,现在携带着过去长进未来。过去、现在、未来构成一个连绵不断河流。这种时间的每一瞬间都与其他瞬间有质的区别。他把这种时间说成是真正的时间。柏格森认为,纯物质的东西没有绵延,绵延只属于我们的心灵,是我们意识的一种性质。


柏格森说的自我是指我们的精神方面,即我们的意识。他把自我区分为表层的和深层的两部分。表层自我是由清楚明确的感觉、知觉、观念等意识因素或心理状态构成的。这些心理状态能区分开来,各自有明确的轮廓,并排置列。它们构成的整体是一个数量式的众多体。为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我们的感觉、思想、观念等受到外物和语言的规定,由此便产生了表层自我。柏格森说表层自我是深层自我在社会生活这个空间中投下的阴影,是不真实的。


深层自我是处于表层自我下面的、处于纯朴状态的意识。其特点是,它的各因素或状态彼此相互渗透、相互融合,没有分明的界限。没有明确的轮廓。这是一个连绵不断的流。在这个流中,任何一个瞬间的意识状态都比它之前的状态增加了新的内容,各个意识状态有质的区别。深层自我是一个性质式的众多体。这种意识没有受到来自社会生活的外物、语言等的规定,保持了本来状态,所以是真实的自我。柏格森把深层自我的内部组织形式或它的存在方式叫做绵延。柏格森说:“在我自身之内正发生着一个对于意识状态加以组织并使之互相渗透的过程,而这过程就是真正的绵延。”由于绵延是深层自我的内在形式,有时他干脆把深层自我(意识)等同于绵延。柏格森也把深层自我(深层意识)称做人格。在《形而上学导言》中他说,至少有一种实在,我们用直觉来把握它。“这种实在就是在时间中流动的我们自己的人格,也就是绵延的自我。”

早期,柏格森明确主张绵延只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中。绵延,因此也叫做内在绵延。只有意识有绵延,是因为意识包含着记忆。记忆之舟把过去载到现在,同样地,现在也将被载入未来,这样,过去、现在、未来便相互渗透、融合,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连绵不断的流,而这正是绵延。至于外物,此时柏格森把它理解为与意识对立的、纯粹物质的东西,因它们没有记忆,也就没有绵延。外物尽管也有变化,但这种变化是,现在状态出现时,过去状态已经消失,因此它们只有现在,只有同时发生,因此也就没有绵延。通常人们认为变化着的外物有陆续出现或绵延的属性,柏格森说,其实这是我们把自己的内在绵延引入外界物体的结果。

柏格森在《创化论》中提出一种生命哲学,认为宇宙以及万物的本质、本体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意识或类似意识的东西。因此,宇宙和万物也就具有绵延的性质了。他说:“宇宙是绵延的,每个分离的意识是绵延的,同样,活生生的有机体也是绵延的。”


绵延概念己包含了运动或变易的意思。因为绵延不过是一个表述事物运动、变化的特性的概念。在《形而上学导言》中,柏格森把变易或可动性说成了实在(指作为事物、世界本质、本体的根本实在):“存在着一种外在的、然而是直接给予心灵的实在……这种实在就是可动性,没有已造成的事物,只有正在创造的事物;没有自我保持的状态,只有正在变化的状态……如果我们同意把倾向看作是一种开始的方向变化,那一切实在就是倾向。”同样的思想,柏格森在一次关于变易的讲演中表述的更加透彻。他认为,宇宙间最真实的存在就是变易。他说,“变易是有的,但是在变易的下面并没有任何变易着的事物,变易不需要一个支撑者。”变易不是事物或实体的属性,而就是事物本身、实体本身。人的内心生活(即意识)的变易具有实体性,外界的变易同样具有实体性。认为有不变的事物、状态、“实体”,是人们为了生活而以实用的目光“看”实在的结果。不变的事物、状态、“实体”是假相,所有这些事实上都是变易、运动。柏格森还说明了变易与绵延的关系:绵延是变易的不可分割的连续性。“真实的绵延就是我们之所谓时间,但是作为不可分的东西被感知的时间。综上所述,柏格森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场合下分别用绵延、基本自我、深层意识、生命、变易等概念表示宇宙本体、基本的实在。他几乎没有给这些概念下过严格而明确的定义。因而他的思想缺乏明晰性。不过,他的基本思想还是可以把握的:宇宙的本体、根本的实在是一个不可分的、连续的流。在人类,是处于纯朴状态的意识,在外物,是生命。这二者又都可称为绵延、变易。柏格森强调宇宙间最真实的存在不是某种事物、“实体”,而是变化、流动性,这一观点是对以爱利亚学派和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某种不变的东西、某种“实体”是最真实存在的西方哲学传统观点的反叛,是对赫拉克利特“变的哲学”的回复。把握上述实在是柏格森直觉哲学的根本任务。



三、直觉的认识



直觉和理智一样,既是一种认识能力,也是一种认识方式。在《创化论》中,柏格森说直觉是一种本能。何谓本能?本能和理智一样,是原始生命或生命之流的另一主要倾向或支流。在生命发展过程中,本能在从最低等的动物至节足动物的阶段中显现出来。尤其在膜翅类动物如蜂、蚁那里显现的格外充分。本能是动物为了维持生存把自己的身体器官当作工具使用的一种能力。动物使用这种工具时表现出高超的“技艺”。似乎它们对自己的身体器官、作用对象以及二者的关系有一种“知识”。柏格森认为动物和其作用对象之间有一种“共感”(sympathy,也译同情、交融),这种共感就是动物的作为认识活动的本能,也就是动物的直觉。在人类,生命主要以理智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本能(直觉)仍然存在,尽管它已十分微弱。可见,人的直觉与动物的本能(直觉)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原始生命所包含的一个倾向。


柏格森在许多著作中论述了直觉。他给直觉下过多个定义,其中一个是:“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另一个是:“这里所说的直觉,是指脱离了利害关系的,具有自我意识的本能。它能在对象上反思自身,并且能无限扩大对象的范围。综合这两个定义的思想,并结合其他有关论述,可把柏格森关于直觉的思想归结为以下几个要点:


1·直觉是理智的交融。这是说,认识者用心灵去感知对象的内在本质。对象若是认识者自己(深层意识或人格),直觉就是内省;对象若是外物(包括宇宙整体),直觉就是体会或体验。直觉,是心灵直接接触、把握对象的内在本质。这是一种简单的精神活动,它既不需要感性,也不需要理性的抽象思维的参与,而是单凭意志努力即可实现。直觉的对象是人的存在即深层自我、外物和整个宇宙的生命、交易等。柏格森说的心灵“就对象反思自身”、“倾听生活深处的不断歌吟”、“运用一种精神的听诊法去感触原本的东西的心灵的博动”等等,都是对直觉这种认识活动的一些不同表述。


需要指出的是,“理智的交融”中的“理智”一词,恐怕只能理解为一般认识能力,而不能按其严格的意义理解为抽象思维能力。因为,按柏格森的基本思想,直觉是排斥抽象思维方法的。这种方法与世界、事物的本质———生命、绵延、变易等是格格不入的。因此,说抽象思维能力与事物本质交融乃是不可理解的。这里表现出柏格森对直觉思想的表达是不准确的。


2·直觉是能无限扩大对象范围的本能。本能(和直觉相比)也是认识者“心灵”与对象的共感,也是对对象本质的把握。不过,本能只能把握与认识者自己实际利益相关的个别对象。而直觉,由于有理智相伴随,在理智的引导下,它不再局限于个别对象的生命,而是可以扩展到其他对象,乃至整个宇宙生命。前者(本能)作为一种认识能力,是动物生存的一种手段,后者(直觉)则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认识活动。


柏格森曾把直觉说成是一种特殊的感知。这时他也表达了与上述类似的思想。他指出,感性知觉的范围是有限的,这种知觉把事物、世界的许多性质方面遗漏掉了,更不能把握事物、世界的本质。他提出,要通过意志的努力扩大知觉范围,以把握世界的本质,并认为这是完全可能的。他指出,艺术家已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他们把知觉范围扩大到了常人的知觉所无法达到的领域,把握了事物的本质。我们循着艺术家实践过的方向前进,也一定能把知觉范围无限地扩大,直至把握世界的生命。“通过知觉能力之扩大和跃然振作,或许也通过那些特异的人物对直觉能力的延伸……我们会重建知识的连续性,这种连续性不再是假设的和构想的,而是我们亲炙亲历的。”


3·直觉认识是脱离了利害关系的。获利只是人们物质生活方面的事情,只与人们认识和改造物质有关。事物、世界的本质、本体———生命、意识或神,是纯粹的精神,与物质利益无关。把握它的认识活动———直觉也与获利无关。不仅如此,在柏格森那里,追求利益甚至是与直觉对立的:追求利益就不会有直觉发生。因为认识如果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这个目的就决定了用概念表达对象的方向,即规定了认识对象的外部观察点。这就使得认识者必然不能钻进对象内部把握其本质。柏格森指出,艺术家之所以能直觉到事物的本质,是因为“他们不单纯是为了行动而去知觉;他们是为知觉而知觉,不为任何目的而知觉,只为喜欢这样做而知觉。”只有像艺术家那样,抛开获利目的,才能直觉世界的本质。总之,超脱利害关系,对于直觉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因为如此,柏格森把他倡导的直觉哲学归结为:“这是一个转移注意力的问题:一方面把注意力从根据实际的观点看使我们感兴趣的那部分宇宙转移开,另一方面使注意力转回到不适用于任何实际目的的东西。注意力的这种转换当会成为哲学本身。”


4·直觉不使用僵固的、现成的概念(理智的概念),不使用符号。直觉也许使用一种概念,但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理智概念的概念。这种概念是“不稳定的、易变的、甚至是飘浮不定的表象,它们总是按那飞逝的直觉的形式来模塑自己的形象”。这是一种“能够从实在的一切迂回曲折中去了解实在”的概念。由于直觉认识没有功利目的,对于实在的认识不需要以任何形式表达出来,所以它不需要任何符号(语言、肖像等)。同时由于它的对象是绝对的变易、纯粹的绵延,认识的结果是与此相一致的一种独特经验(内省、体验),所有这些也不可能用任何现成的、不变的概念、符号表达出来。“形而上学就是一门不用符号的科学。”


以上是直觉的基本特点。可以看出,直觉与理智的认识在许多基本点上都是恰恰相反的。柏格森把理智的认识说成是“理智的自然倾向”,而把直觉说成是思维活动“习惯方向的逆转”。理智认识物质事物,关乎人的实际利益,是人们生存的必要条件。柏格森充分肯定理智认识的意义。直觉认识世界的本质———生命,与人的实际利益没有直接关系。但它并非与人生毫无关系。柏格森说:“一旦生命处于利害攸关的时候,直觉就会发出迷人的微光,它把这微弱的、摇曳不定的灯光撒在我们的人格上、自由上,撒在自然界中有人类出现的地方,也撒在我们的起源和命运上”。这些诗意的语言无非是说,直觉使我们了解生命的意义和真理,并提升我们生命的意义。晚年的柏格森对直觉的功用表述得更为


具体。他说直觉“会使我们认识到我们的内在生命的不断绵延”,“可以使我们达到我们存在的根基,并且进而达到普遍生命的基本原则。”基督教神秘主义者的直觉则“使他们都承认实际存在着一个‘最高存在’(指上帝———引者注),并相信他们自己能与之精神相通。”这是说,直觉使人们懂得个人生命的基础是普遍的生命(宇宙生命),即上帝。直觉能使人在精神上达到上帝,与之合一。也许这样人们就了解了生命的意义。总之,直觉解决精神方面的问题,其作用是理智认识所不能替代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