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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税收知识、税法基础知识汇总(四)

 昵称42143073 2017-10-30

   第三章: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一、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税目和税率

  消费税共设有14个税目,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固定税额标准。具体税率如下:

  1、烟。(1)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2)雪茄烟,税率25%;(3)烟丝,税率30%。

  2、酒和酒精。(1)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20%;(2)薯类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20%;(3)黄酒,税额240元/吨;(4)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及以上的,税额250元/吨;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税额220元/吨;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5)其他酒,税率10%;(6)酒精,税率5%。

  3、成品油。(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4、化妆品,税率30%。

  5、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率10%。

  6、鞭炮、焰火,税率15%。

  7、汽车轮胎,税率3%。子午线轮胎免税。

  8、摩托车。(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9、小汽车。(1)乘用车。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10、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11、高档手表,税率为20%。

  12、游艇,税率为10%。

  13、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14、实木地板,税率为5%。

  三、计税方法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计税方法,具体计算公式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税征的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其中: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4、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第四章:营业税 

  一、纳税人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扣缴义务人

  1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3 、建筑安装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4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7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三、征收范围

  对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的应税劳务及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征收。

  四、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纳税人的营业额(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乘以相应税率为应纳营业税额。

  五、税率

  现行营业税,区分不同行业和经营义务,设计了 3 档税率。

  (一)对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适用 3% 税率。

  (二)对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适用 5% 的税率。

  (三)娱乐业适用 20% 的税率。

  第五章: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一、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流转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①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城市的,税率为7%;

  ②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③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①②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二、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流转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税额×费率。

  地方教育附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流转税的税额,附加率为2%。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税额×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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