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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思考

 GXF360 2017-11-04


(1辉县市水利局;2河南省新乡水利水资源勘测局;3永城市水利局)

摘 要:辉县市小型水库长期以来,大部分由乡镇、村负责或承包给个人管理,存在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经费短缺等问题,大多位于深山区,每年防汛任务非常艰巨。为适应小型水库正常管理及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需要,确保水库防洪安全和效益发挥,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小型水库乡村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通过改制,明晰了产权,界定了管理权,明确了所有权,搞活了经营权,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0 引言

辉县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全市总面积2007km2,人口83万,全市共有中型水库5座,小型水库30座,主要行洪河道7条,水电站工程24座,水闸工程98个,泵站工程57座,农村供水工程62座,机电井9596个,地下水水源地1个,大型灌区1处、中型灌区2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辉县市水利工作坚持以治山治水为中心,通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构建了北水南调、西水东调、群库灌区联网的调水体系,在平原低洼易涝区建成了防洪除涝和井灌系统,为辉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水利支撑。

1 小型水库管理

辉县市共有30座小型水库,长期以来,大部分由乡镇、村负责或承包给个人管理,这些水库多数存在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经费短缺等问题,加之多位于深山区,每年防汛任务非常艰巨。为适应小型水库正常管理及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需要,确保水库防洪安全和效益发挥,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小型水库乡村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辉县市政府于2012年3月制订出台了《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2012年6月组建了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处,明确规定辉县市小型水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小型水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根据水库规模和功能,每座水库从附近乡村确定1~2名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并签订用工协议,小型水库专业管护人员聘用期限原则上为1a,每半年考核一次,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招聘的专业管护人员的生活待遇依据水库的重要性按每人每年5000元左右的标准执行,这些人员经费在水库工程维护费用中进行支出。经过积极争取,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处公益性人员经费和公益性工程维护费共计154.97万元(人员经费71.44万元、维护费83.53万元)已纳入了财政预算,为实现工程的长效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2 中小河流管理

为加强全市河道管理,辉县市政府于2010年7月成立了辉县市河道管理处,组建了河道管理执法队伍,制定出台了《辉县市河道管理办法》,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河道主管部门,全市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纸坊沟河、峪河南北支、石门河、黄水河、刘店干河、淇河等7条主要河道由市水利局河道管理处直接管理,其他小型河道由河道管理处进行业务管理,由所在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防汛期间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目前,正积极争取对全市河道进行划边定界。

为解决河道管护人员经费及河道维修养护经费,辉县市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河道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市财政预算拨款,2014年已将346.58万元经费(人员经费214.60万元、维护费131.98万元)纳入了财政预算;二是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按一定比例用于维修养护;三是申请上级部门维修养护资金115万元,先后对黄水河红石堰、峪河红石堰、黄水河险工险段进行了加固,对河道堤防及闸口实施了岁修养护,增强了中小河流抗御风险的能力,有效延长了工程的使用寿命。

3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方面

为加强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市政府于2010年9月成立了辉县市农村供水管理服务中心,出台了《辉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定辉县市所有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农村供水中心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主体,对全市所有供水管理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以来,总投资14771万元,有效解决了20个乡镇216个行政村28.35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建设集中供水工程62处,其中:水厂19处,联村供水站13处,单村供水站28处,延伸城市管网2处。

在长期的实践工作中,我们确立了五种管理模式:一是由市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直管,由中心派驻直属人员到各水厂(站),全权负责该水厂(站)的正常运行,负责该水厂(站)日常维修、工程管护、水费征收、大修折旧基金的征收与使用;二是移交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管理;三是拍卖经营权,由竞拍所得人管理;四是委托经营管理权管理;五是将山丘区较小的单村供水站,交由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管理。

辉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经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筹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二是农村饮水工程使用时从水费中提取的大修费和折旧费,按0.30元/m3提取;三是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营管理权的拍卖、承包、租赁所得。2014年辉县市落实工程管护经费53.40万元。多模式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模式,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开创了稳固的发展局面。

4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

按照上级部门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辉县市出台了《辉县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辉县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及委托管理和买断(包括投资新建)等多种管理形式,初步完成了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通过水管体制改革,全市造册登记列入改制工作的28194处小型水利工程全部完成产权界定工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资产评估值51859.68万元。共发放产权证及许可证13849份(其中:产权证12668份,经营管理许可证1181份)。改革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更加明晰,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农民利益得到保障,群众参与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程效益得到较好发挥。

5 小型水电站管理

辉县市24座小型水电站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潭头电站、宝泉过坝电站、石门一级站、石门二级站、石门三级站、三郊口电站、三盘磨电站、陈家院电站以及付庄、圪针庄、孙石窑、地荒、八亩地、龙门三级、龙门四级、彰麦地、周君场、雁支口等小电站采取拍卖方式,进行了改制。小双沟、西沟、龙门一级、柿园、南湾等水电站由采取承包方式,进行了改制;由个人投资修建的宝泉二级电站,直接由投资者管理。

通过改制,明晰了产权,界定了管理权,明确了所有权,搞活了经营权,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目前辉县市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仅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发改部门尽快完成群库灌区水价调整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灌区水费入不敷出,支斗渠以上工程管理及维护经费紧张问题。

6 结语

通过改革,切实使小型水利工程有人管、有钱修,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延长工程使用寿命。同时,紧紧抓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全面通水的大好时机,充分利用上级分配给辉县市的指标水量,着眼全市用水现状,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切实做好受水区规划建设,为进一步做好辉县市地下水资源保护,逐步实现水务一体化,积极打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中图分类号:F42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853(2017)09-0072-0

收稿日期:2017-6-23

编辑:刘长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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