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据报道,2017年10月13日凌晨,香港籍散货船“Emerald Star”在从印度尼西亚装载镍矿开往连云港途中发生意外,最终船舶在位于菲律宾吕宋岛东北海域沉没。沉船事故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过程中,但业内普遍认为此次沉船事故不排除由于货物流态化同时遭遇台风恶劣天气所导致。
众所周知,从2010年至2013年,已经发生过6艘装载印尼镍矿的散货船在航行途中由于舱内货物呈现流态化而倾斜沉没,这些沉船事故造成近百名海员遇难。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装载含水量超标的镍矿货物的船舶在航行途中一旦货舱货物出现流态化,可供船舶船员采取的有效自救措施非常有限,特别是在遭遇到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发生流态化的船舶倾覆沉没恶性事故可能仅仅是几分钟的事情。因此,从装货源头管控装载镍矿货物状况无疑将是预防易流态化货物运输恶性海难事故的主要措施。 业内包括协会此前已多次发函提示船舶运输镍矿货物及其它IMSBC规则规定的A组易流态化货物及其它类似A组货物的危险性。但不幸的是,多方的防控努力还是未能阻止事故的频繁发生。本文结合以往协会发布的防损通函及风险提示,针对镍矿货物的装货源头管控环节,协会技术人员专门做了梳理和研究,提示会员公司引起高度重视。
一、背景资料
评论: 从2017年4月振石集团获得出口镍矿许可证到2017年5月1日首批镍矿现货运抵中国仅经过了20天,这可能是业内人士所始料未及的;但是令业界更加震惊的是仅仅在印尼镍矿出口禁令宣布解除后的半年后的2017年10月13日就再次发生了令业界震惊的镍矿运输沉船事故。这一事故无疑将对印尼镍矿的出口产生深远影响。 二、业内相关规定
三、IMSBC规则对船舶装载镍矿货物运输的指导意见
货物处所必须清洁和干燥。
当货物由符合本规则7.3.2要求的特别建造或装备的货船以外的船舶载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货物的含水量在航行期间低于其TML;
按本规则第4和5节的相关规定进行平舱。 当该货物的积载因数小于或等于0.56M3/T,舱底可能受力过大,除非货物在舱底均匀铺开以使重量平均分部。在航行和装载期间,应充分注意确保内底不因货物呈堆状而受力过大。
舱底污水井应保持清洁、干燥并适当遮盖以防货物进入。装载该货的货物处所的污水系统应作试验,以确保其能工作。
在航行期间,不得对载运该货的货物处所通风。
该货物的表面外形应在航行期间定期检查。如在航行期间观察到货物表面出现自由水或货物呈现流体状态,船长应采取相应行动防止货物的移动和船舶可能的倾覆,并考虑设法紧急驶入避难地。
结束语 镍矿等A组易流态化货物的运输无疑存在潜在风险,协会提请会员船东应根据相关公约规定及协会通函要求谨慎对待,从源头控制装船货物状况,通过委托保赔协会指定检验师对货物的含水量进行检测,控制装船货物含水量在适运范围之内,并且在航行途中认真做好管货义务,以确保船舶、货物和人员的安全,杜绝运输过程中货物流态化及或沉船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声明:文中涉及任何敏感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以上内容仅供会员公司参考,如需更多详细信息及具体建议,请与协会相关发函或联系协会防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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