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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镍矿运输的安全指引

 youngqinl 2020-08-18

一、镍矿运输概况

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有色金属原料,被用来制造不锈钢、高镍合金和合金结构钢,近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目前,中国不锈钢生产和出口量位居世界第一,作为全球最大的镍铁生产和消费国, 2010年中国进口镍矿约2000万吨,2011年进口量将继续增加,是一个重要的货源。世界上红土镍矿分布在赤道线南北30度以内的热带国家,集中分布在环太平洋的热带、亚热带地区,主要有:美洲的古巴、巴西;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喀里多尼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近几年,人们对于红土型镍矿资源的利用性能及其类型又有新的认识,现可分为两类:一类称为“湿型”,主要分布于近赤道地区,如新喀里东尼亚、印尼、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加勒比海地区;另一类称为“干型”,主要分布于距赤道较远的南半球大陆,以西澳为代表。

二、镍矿运输的危险性

1.镍矿的含水量通常比较高,特别是热带地区的红土镍矿,为湿型红土镍矿,通常FMP(流动水分点)在35%-38%左右,TML(适运水分极限)的含水量为90%的FMP(流动水分点)的含水量,即31.5%-34.2%左右。而南亚镍矿开采区大多是新开发的港口,货物的含水量取决于其自然含水量状况,发货人及岸上大多没有足够的堆场翻晒货物,没有足够的帆布遮盖,雨后驳船也没有排水设备和措施,减少含水量的方法、措施和条件非常有限,特别是在雨季,实际装船货物与按照规定在货物装船前七天内得出的货物特性检测报告也可能存在较大误差。货物各舱含水量总体超过TML甚至是FMP的情况十分常见,发货人所提供的含水量报告和货物信息申明存在与实际装船货物不一致的现象十分常见,对航行安全威胁大,十分需要船长严密做好现场监控,并坚决执行IMSBC和SOLAS的规定以及法规赋予船长的权力。

2.镍矿尚未列入IMSBC规则的附录货物中,但镍矿装运的危险并不亚于IMSBC规则中A类货物易于液化的流动危险,由于含水量较高的问题,镍矿装运的危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货舱底部货物含水量较高,底部货物渗湿,整体或部分货物存在滑动危险,二是表层货物含水量高时,表面渗水并出现液化而出现的流动危险,三是整体含水量较高时,货舱内货堆如同软体一样软化,整体货堆变形造成重心移动。因此对于镍矿装运,需要比照IMSBC规则中A类货物来进行安全适运性的评估和监控。

3.由于目前并没有针对检验红土镍矿装运货物特性的具体明确的程序和方法,因此采用IMSBC规则中针对A类易流态化货物流态影响的检测程序和方法,仍然最为接近的一个方法和程序,具有一定的参考比对价值,特别是需要遵照IMSBC第四节评定货物的安全适运性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各方面的综合评估。同时需要收集、整理、分析实证经验参数、方法。

4.由于镍矿吸水性强,其局部或整体含水量很容易超标,但是在驳船或堆场上时,含水量较大的货物表面往往显得相当干燥,常使人误判其含水量而造成超标货物被装上船,因此一定要进行现场检测。

5.应当特别警惕当货物出现水分渗移时,即使平均水分含量低于TML(适运水分极限)也可能会出现危险的底部渗湿,尽管货物表面可能呈干燥状,导致货物移动的不被觉察的液态化也可能出现。当货物很浅且有较大倾角时,高水分含量的货物特别易于滑动。因此,开始装货时的水分含量监控一定要非常严格。

6.要充分注意到,当形成黏性液体状态时,若船舶往一侧倾斜时货物可能流向船舶的一侧,但船舶往另一侧倾斜时货物不能完全流回,因此船舶可能会逐步达到一个危险的倾斜角而突然倾覆。

7.镍矿水分含量较大时,其比重(密度)增大到1.6 t/m³-1.7t/ m³,积载因数在0.60 m³/t左右,几近高密度固体散装货物(积载因数等于或小于0.56m³/t),需要特别注意货物重量的分布以避免局部和总体应力过大,货物适当分布的信息可由稳性资料手册或配在意计算获得。

三、镍矿运输装前准备

1.检查核实船舶结构状况,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2.检查货舱水密情况,保证货舱紧固设备完好无缺。

3.检查货舱、压载水舱排压水情况,保证排压管系畅通无阻,泵浦正常有效,检查是否配备有足够的移动排水设备,如潜水泵、滤器(箩筐、滤水铁桶等)、水管、电源插座等。

4.检查主机、电机、舵机、锚机等机械设备及航行通讯导航设备情况,保证安全有效。

5.做好配载和装载计划,核定稳性、强度、吃水差,确保符合要求,尽可能减少油水造成的自由液面影响,保证压载水操作时严格按管理程序进行,船舶处于安全正浮状态,保证在装载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及装载完成后的状态符合海上航行要求。

6.确认收到并认真核查书面形式的货物信息申明,货物信息必须在货物装船前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船长。确认货物名称与计划装货的货物是一致的,核查确认货物信息申明中的参数的正确性,包括:货物名称,货物组别(A类B、C类或其它),货物数量,积载因素,平舱要求和平舱程序,移动的可能性、包括静止角,以证书的形式提供七天内关于货物含水量及可能流态化的适运水分极限的实验数据附加信息,形成潮湿底部的可能性,货物的易燃性、毒性、腐蚀性及耗氧倾向,平舱要求,国家主管当局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如附表一IMSBC中的货物信息表格样本。

7.认真阅读和理解IMSBC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关于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装载、载运和卸载的一般性预防措施、第四节评定货物的安全适运性、第五节平舱程序、第六节静止角的确定方法、第七节易液态化货物、第八节易液态化货物的测定程序、附录2实验室测试程序、使用的仪器和标准的相关指导和要求。船长、大副、驾驶员以及其他参与装货值班的甲板部船员应当得到充分的培训,并充分了解货物监装的要求和货样取样程序要求以及圆桶测试的方法,船长和大副并需了解并能利用船上的条件做比重、含水量的核算。

8.事先准备好称重器具(如称或天平)、量杯、容器(货样袋、料桶或塑料袋和编织袋)、铁锹、取样铲、钢锤、铁罐、圆罐、标签、唛头笔和照相机等器材,以便做圆桶测试、检验比重、含水量等必要的现场测验、标识和记录。

四、镍矿运输装运监控

1.严格遵照IMSBC第四节评定货物的安全适运性的要求,在整个装货期间全程监控并评定本航次所装货物的安全适运性。

2.船长和大副应当做好货物装载工作安排,安排好值班和监装人员,分工值守,保证工作不漏不弃。

3.每堆货物或每艘驳船开装之前,应当在货堆表面0.5米以上的深度取样2公斤以上货样做一次圆桶测试,以验证含水量及其流动性达到适于装船状况。

4.在船长监控下,要求大副并指导值班驾驶员,在装货整个过程中必须对在堆场的货物和装船货物进行定期定量的多次核实,至少每货重1000吨左右对应货样做一次圆桶测试。取样标准是:总载货量不超过15000吨,每125吨货物取子样200克;货重在15000吨至60000吨之间,每250吨采子样200克;货重超过60000吨,每500吨采子样200克。

5.圆桶测试,作为测定液态化可能性的补充测试程序,是船长在船上或岸边近似测定货物的液态化可能性,可以作为船长判定货物不适于装船的初步证据,是否适于装船的最终证据则必须有实验室的实验数据来确定。圆桶测试:取一圆桶或类似容器(0.5至1升)(可以用小油漆桶或钢管改装而成),将货物试样盛到容器的一半,以每1至2秒的间隔从高度约0.2m处砸向一硬表面(如甲板、硬桌面),重复25次,观察货样表面是否出现游离状水分或呈流动状态。如果出现游离状水分或呈流动状态,则在装货前应进行附加的试验室试验。请见附图-圆桶测试后货样情况。

6.鉴于镍矿本身吸水能力较强,并且镍矿颗粒大于7mm的货物比重较高的问题,需要对局部货物含水量可能超标保持必要的警惕,防止因为整体货物含水量测试表现符合的假象。对于圆桶测试合格的货物还需要用手出力揉捏货样(圆桶测试后的货样),检验对比货样的软硬程度,如果十分柔软而不松散,则应当怀疑货物不适于装运。

7.禁止雨中装货,对于淋过雨的货物必须重新检测,不得将明显含雨水的货物装入船舶货舱中。

8.应将全船各舱各个阶段的堆积、装载的货物情况拍照留存,并且将初始水分测试结果和随后的部分有代表性的照片及时发送到公司船工部海务科。应对各舱完货后的状态进行拍照,以便航行中检查时对照,必要时,应在货舱内做货堆高度标志,以便参考。

9.在充分考虑船舶特性和计划航程的前提下,当船长根据所获信息分析认为事关船舶稳性,有权要求货物平舱平整。通常对装船货物进行自然平舱即可,对于较为干燥的货物应尽可能合理地散布到货物处所的边界,以尽可能减少货物移动,防止滑动危险,减少货舱内底局部应力;对于较为潮湿(含水量较高)的货物,应保持货舱内平衡分布的多个一定堆高的货堆,表面货堆高度大约在三米左右,以方便货堆变化的监测和易于渗水收集。

10.如果出现货物适装情况与货物申明不一致的情况,应立即停装,并立即取证、报告公司和PNI、货主、租家、代理等有关方,仔细做好相关记录。应当立即停止装船的情况:

1)装船前货物圆桶测试出现游离状水分或呈流动状态。

2)货物表面渗水。

3)已装入货舱的货物被后装入船舱的货物冲击至泥浆飞溅至货舱舱壁。

11.船长应当与公司海务、经营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利益方应当保持紧密协作,保证信息报告沟通及时有效。对于货物积载工作如有疑虑,应及时沟通联系报告。如有PNI检验师或其他检验师在船协作装货,并不解除船长和大副的监装职责,船长和大副应保证货物监装的独立性不受外部干扰。

五、镍矿运输航行安全要求

1.认真准备航行计划,针对装船货物的安全评估情况,特别是货物含水量近于临界点时,做好航行计划批注和准备,制定航次航行安全措施,特别需要注意到沿途可能需要的避风、紧急停泊、靠卸港口的港湾锚地情况。

2.认真准备和研究气象资料,必要时申请气导服务。

3.核算稳性状态,考虑货物表面液化的情况和安全余地,尽可能减少其他恶化稳性的因素。

4.详细记录完货开航状态,包括货量、分仓、各舱货物积载形状、高度、标记、稳性、强度、吃水差,尽可能通过文字、图标、相片详细报告给船工部海务科。

5.认真做好开航后的安全工作,做好大风浪航行准备,注意货物监测中的人身安全,应避免横风横浪造成的较大横摇情况出现,尽可能保持顶风浪航行,在风浪中的转向、避让等操作应留有足够的提前量,避免快速大幅度摆舵。

6.航行途中每天应尽量开舱检查并记录货物表面状况。

7.航行中保持与公司总调和船工部的密切联系,每日报告货物检查情况,对于载运航程超过一周,或预计连续航行在以下天气状况中的船舶,增加报告次数:在六级风、中浪的海况中每12小时发送一份天气、横摇纵摇、货物报告,如遭遇八级风以上海况,每六个小时邮件报告另加电话报告。

8.保持对污水井和货物表面定期测量和排水,认真做好排放时间和水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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