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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中的名词解释(上)

 溪上雅士 2017-11-25

1.三易:《周礼》记载,“易经”有三种,或称为三个系统,即:《连山》《归藏》《周易》。

2.三才:指天道、地道、人道,即天、地、人。三者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同时它们又各具不同的特点和规律。《易经》就是讲天、地、人“三才之道”的书。

3.简易:不论事物多么复杂深奥,人类的智慧都可以把它们转换成容易理解和处理的问题。

4.变易:万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没有一样东西是不变的,如果离开变化,万物就无法存在。

5.不易:在万物皆变的前提下,有不变的东西存在——万物变化所依据的根本规律是不变的。

6.象:象字在《易经》中有两种含义:一、名词,指现象、表象、形象。而卦象和爻象的象,指的则是形象。二、动词,意思是象征。象是《易经》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六十四卦的哲理就是通过象的形式表达出来的。

7.彖:读tuàn。彖本为一种兽,猪形而有六牙。而卦有六爻,所以彖被借过来,用以总括六爻之义和一卦之义。《易经》中的“彖传”是论断一卦基本思想的文字。

8.文言:文是修辞、说明的意思。“文言”是解释、说明乾坤二卦的卦辞和爻辞的。

9.卦辞:说明六十四卦要义的文辞。各卦卦形下都有卦名和卦辞。如乾卦:“乾,元亨,利贞。”其中“乾”是卦名,“元亨,利贞”是卦辞。

10.象数义理:“象”是八卦、六十四卦及其所象征的事物的形象;“数”反映卦象中可以表现为“数”的关系;“义”反映《易经》表达的伦理道义;“理”是《易经》对万物规律所做的探讨。象数派接近自然科学,义理派接近社会科学。象数讲的是事实的“必然”性,义理则着重讲为何会“必然”。

11.阴阳:表示宇宙间一切相互对立的事物,矛盾统一的动态平衡势力或属性。凡动的、热的、在上的向外的、明亮的、亢进的、强壮的均为阳;凡静的、寒的、在下的、向内的、晦暗的、减退和、虚弱的均为阴。阴阳观念体现了中国古人非凡的概括力。

12.两仪:对于两仪,历代易学家共有七种说法:一为阴阳,二为天地,三为奇偶,四为刚柔,五为玄黄,六为乾坤,七为春秋。但通常指阴阳。

13.四象:指少阳、老阳、少阴、老阴。此四者在数上为七、九、八、六,在时令上象征春、夏、秋、冬。此外,关于四象还有三种说法:一为金木水火,二为东西南北,三为阴阳刚柔。14.阴爻、阳爻:阴爻、阳爻是组成卦的基本符号。阳爻用“-”表示,象征:阳、天、君、父、君子、大人、男人、奇数、刚、键、动等。阴爻用“- -”表示,象征:阴、地、民、母、小人、女人、偶数、柔、静、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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