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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之读书笔记

 当以读书通世事 2018-01-02

《活着》之读书笔记

《活着》之读书笔记

活着

我常常会看到有人说,某某书的某个观点或者某种认识改变了他的什么什么的,但其实,我觉得自己的某些认识是固有的,或者说,不是会轻易改变的,但是关于“生与死”,关于活着,这本书确实改变了我的观点。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品,这部小说在2004年获得了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本书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光自序就写了五个,中文版、韩文版、日文版、英文版还有出版社麦田版的。这几个版本的自序,我很喜欢日文版的,作者在撰写的过程中,曾经用了第三人称来写,后来发现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是特别恰当的,因为第一人称的讲述是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讲述的是生活。并且讲述了《太平广记》中一个由时间创造的故事,作者说,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是的,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主人公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是福贵活着的方式。在中文版的自序中,作者告诉我们写这本书的缘由是因为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这首歌是我小时候学会的第一首英文歌曲,I’m coming, I’m coming, for my head is bending low:I hear those gentle voices calling, 'Old Black Joe'。

“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的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是的,福贵和他的叫福贵的牛活着,而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的离他而去,有的人活着,有的人死了,我想通过主人公那些死去的亲人来分享这部小说《活着》。

整个故事是以倒叙的方式给我们讲述的,作者没有交代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但是根据某些特征,比如1945年日本投降,徐福贵参加过三年的解放战争,所以故事大概从1946年左右开始,福贵大概出生于1925年左右,地点大概在江南某地农村(亦有说在北方)。

父亲之死,福贵本是富贵人家的公子,有个雇工长根伺候左右,他不思进取,每日进城吃喝嫖赌,父亲怎么说都没用,母亲说“随根了。”父亲当年也是将祖上二百多亩的农田败坏成一百多亩了,他让妓女背着他在岳父家米行门前叫嚣,更过分的是,打骂怀着身孕跪着求他回家的媳妇家珍,简直就是坏事做绝,最后终于倾家荡产,挥霍所有,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怕他也随父亲去了,安慰说:“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

老全之死,福贵进城被国民党抓了壮丁,残酷的内战,饥寒交迫,老全阵亡,春生和福贵成为战俘,对家人的思念,使福贵选择拿些盘缠回家,而春生选择留在部队。我曾看过一些文章,在对待俘虏上,做的最好的就是解放军,无论从医疗还是饮食,去留问题,都遵从本人的意愿,常常是俘虏吃的比解放军的好,二战期间对待俘虏最差的就是日本,其次是前苏联。在临回家的时候,福贵对自己说:“我就不报恩了,我记得解放军的好。”

龙二之死,好赌是人的天性,不分男女老少,但是没有人靠赌发财的,当然,除了出老千。龙二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赢得了福贵家的一百亩农田,还有房屋,当然还有身份,当上了龙老爷,我挺佩服福贵的是角色转变特别快,特别适应,一般人做惯了少爷,怎是说变就变赤贫的吗?他可以一口一叫龙老爷,连龙二自己都不好意思呢。福贵回家后开始土改,这个“老爷”的身份把龙二推上了绝路,政府枪毙了这个恶霸。感情是当年输掉的土地还救了福贵一命呢。福贵想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家珍说:“我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徐有庆之死,“我看到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对于生死,见多了,所以不会轻易被感动,倒是许多关于感情世界里特别深情和煽情的语句,特别能打动我,但在这里作者恰恰就是对于死亡都是很平静的描述,使你感觉这些也并不稀奇吧。读到这句话的时候,眼泪还是流出了,因为有庆真的是特别懂事的孩子,或者说他根本不该死于给县长夫人“献血”。有介绍说,作者余华的父母为医生,他从小总是在医院,见过很多死亡的人,我想这对于他在作品上的表达不无关系。有庆为了每天喂羊,都跑着上学放学,福贵嫌他穿鞋太费了,他就光这脚跑,他的两只羊充公了,被吃了,他都是默默的忍受,全家人炼铁的描述,真的很有趣,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他是姐姐最疼的人,他才13岁啊。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而这盐像是撒在了我的心里,好痛。

春生之死:春生是福贵的战友,当初他作为战俘选择留在解放军队伍里,转业回到县里担任县长。夫人难产,学生们都抢着去献血,刚好有庆血型相配,没想到救了县长夫人,有庆却死了。春生在无数次的战争中活下来,从第一次在长江附近打仗到抗美援朝,顽强地和命运抗争着,九死一生。可是后来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折磨迫害,最后吊死在一棵树上。生命啊,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其实活着本身就是最高的价值。作者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巧妙的通过死来引申出一个一个的现状。

徐凤霞之死,凤霞是福贵的女儿,小时候聪明伶俐,但是福贵从战场回来的时候才知道,由于发烧,凤霞变成了聋哑人。为了让儿子上学,福贵不得不把凤霞送人了,这在当时的年代很正常,但是聋哑孩子在外人家,看着真是揪心,没多久凤霞就跑回来了,她不会说话,但是有着特别甜美的微笑,她可以像大人像男人一样干农活,只为了能和全家人在一起。队长介绍了城里的有些偏头的二喜,他们结婚了,然后怀孕了,读到这里,我已经猜到了,凤霞将死于难产。果然,在生下儿子苦根后,大出血死亡。徐家又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

陈家珍之死,家珍是成立米行老板家的小姐,“家珍是个好女人,家珍对我从来都是逆来顺受。” 家珍是一个为自己的男人而活的典型。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似乎男人永远是女人的天,即使自己的男人猪狗不如,也要做牛做马侍奉着,这似乎就是女人的命,女人就应该这么活着。福贵将家产败光,变得一无所有,家珍没有埋怨,她早就知道这样的结局,她只是一边替福贵捶背一边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她知道,这是命,但生活还得继续。无论是为了自己的男人而活,还是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活,家珍都是为了这个家而活着。家珍为这个家付出的,远远要比福贵多得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家珍给了福贵一个家,使福贵有了活着的基本。在勉强承受住失去儿子的悲痛之后,身患重病的家珍又遭到了女儿凤霞难产而死打击,她的世界一下子崩塌了。因此,没了子女的家珍,很快也随着女儿去了。

二喜、苦根之死:有些偏头的城里人二喜娶了聋哑姑娘凤霞,帮助家里修房子,每次两人回家都手牵着手,作者也一直在夸赞二喜和凤霞的幸福,而这些就是为了衬托出之后的苦难吧。二喜被水泥板夹死了,留下了苦命的徐家的外孙子—苦根,苦根长到七岁的时候,与富贵相依为命,日子苦啊,连吃豆子都是奢望,结果吃豆子吃多了,撑死了。

富贵,他并没有像他的名字一样大富大贵,相反后来悲剧般地发生在他身上的是亲人一个个都死去了,最终与老黄牛为伴。每个人都在顽强地去活着,可是都不幸地死去。年轻的时候地主少爷,游手好闲,出入于妓院赌场之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这话成了他的生活信条,以后教育儿子、外孙时也用这句话。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晚年的富贵与那头叫福贵的黄牛为伴,喊着亲人的名字一块干活,活得平静而坦荡,或许他琢磨透了活着的涵义。

我觉得有句话说的是对的,那就是“人活着本身就是个奇迹。”我见过许多死亡,其实活着是人的本能,但是如何活着,用什么样的心态活着,我想余华的《活着》给大家一个绝好的回答,也改变了我对于活着的一些看法。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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