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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请不要误解,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都需要支付N 1的经济补偿金!|劳动法帮

 奶油花卷 2018-01-10


【引言】

最近接到好多HR的咨询,发现他们之中好多人存在一个共同的误解,那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就是N+1!

王永远律师讲解】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目前我国劳资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一、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资双方因上述第一、二、四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只需支付N倍的经济补偿金,只有用人单位因上述第三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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