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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就是死掉一点点

 冬天惠铃 2018-01-13
雷蒙德·钱德勒

文/墨安泊

01

如果让我说出我最喜欢的作家,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应该是能进前三名的。有时候觉得知道钱德勒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可是稍一细想竟然也有快十年了,不由得感叹时间就那么悄无声息地流逝了。

那时新星刚推出他的作品,在什么地方看到了几句介绍,具体不记得了,只记得评价相当之高,而我一直以来都很喜欢侦探小说,就忙不迭找来看。然后就毫无悬念地不可自拔了。很快把新星那套钱德勒都收了,没忍住又买了几本原版的,不过因为价格不菲,就没舍得都买,此时写这个的当口,突然觉得应该计划一下,把原版也都收齐。

雷蒙德·钱德勒,1888年生于美国芝加哥,幼年时随父母移居英国,在英国受的教育。1912年回到美国,定居洛杉矶。一战中加入了加拿大军队,战争结束后回到洛杉矶。他开始写侦探小说的时候已经四十四岁,当他的第一部长篇《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发表于1939年时,钱德勒已经五十三岁了。

到1958年去世,钱德勒共完成了7部长篇小说,若干短篇和一些评论文章,还有一部未完的长篇。与此同时他还在好莱坞做过一段时间的编剧。钱德勒的长篇都是以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为主人公的,一个偶尔会感情用事的硬汉派私家侦探。没什么朋友,也没有恋人,一个孤独的骑士。

我读的第一本钱德勒是《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钱德勒,而且上榜我最喜欢的书的top10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我几乎可以说是一下子就爱上了《漫长的告别》,而且也毫不犹豫地喜欢上了书中的人物。看完中文版又找了英文版来看,然后又是中文版,又是英文版,这几年间看了不下七八遍,大概是我看的次数最多的书了。这是一本我在任何心情下随时都愿意重新读一遍的书。

02

私人侦探菲利普·马洛偶然结识了一个帅气而有礼貌的男人特里·伦诺克斯(Terry Lennox),并且在特里醉醺醺的时候,两次帮助了他。特里娶了一个超级富豪的女儿西尔维娅(Silvia),后来离了婚,独自去了拉斯维加斯,西尔维娅追去,两个人再次结婚回到洛杉矶。只是在马洛眼里,特里丝毫没有幸福的迹象。

后来,马洛和特里似乎成了朋友,会一起在下午去维克多(Victor)酒吧喝一杯螺丝起子(gilmet)。直到有一天清晨,特里带着一把枪来找马洛,说他妻子被杀了,马洛把特里送上了去墨西哥的飞机,并在被警察关起来并被暴打的情况下没有出卖特里。

没多久消息传来,特里在墨西哥被警察包围的时候开枪自杀了,并留下遗书承认自己杀了西尔维娅。几天后马洛收到了一封特里在自杀前写给他的信和夹在信中的一张五千美元钞票。

不久以后,一个漂亮女人艾琳·韦德(Eileen Wade)希望可以雇佣马洛来保护她不受她醉酒的丈夫的暴力。她的丈夫罗杰·韦德(Roger Wade)是一个知名的作家,正在全力完成手头的一本书,但酗酒严重并似乎伤害过艾琳。

马洛拒绝了这个要求,但是在罗杰因醉酒走失时帮艾琳把他找了回来。罗杰似乎很喜欢马洛,把他当成了朋友,马洛虽然算不上喜欢这个作家,但是也似乎并不真的讨厌他。当马洛某天受邀去韦德家做客的时候,这个作家死在自己家中,旁边有一把手枪,而他的妻子,之前诱惑马洛不成的艾琳则指责马洛杀了她丈夫。

两起死亡,两个看似没什么关系的人,这其中竟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马洛从蛛丝马迹中渐渐找出端倪,最终揭露了真相。

《漫长的告别》

03

故事不错,爱情、友谊、忠诚、背叛还有死亡,这些让故事引人入胜的因素都被钱德勒完美地呈现了出来。不过,就这本书而言,一直以来更吸引我的是故事里的人物,马洛、特里、罗杰、 琳达 ……我可以单纯喜欢一本书,但是对书中的角色没有感觉。但是如果要我爱上一本书,我必须得爱上书中的人物,至少是喜欢他们。钱德勒的书不同于其他大部分侦探小说,对于案件的描述是一部分,但是字里行间对于人物的笔墨似乎更引人入胜。

特里的出场是醒目的,让人一下子就喜欢上他,帅气,孩子气,颓废,即使在烂醉如泥时也能彬彬有礼,让人没办法不喜欢上他,而且无端生出一种保护他的欲望。估计马洛也是如此吧,要不他又怎么会出手帮助一个陌生人呢?有些人生来就有非凡的魅力,特里就是这样的人。

I'm supposed to be tough but there was something about the guy that got me. I didn't know what it was unless it was the white hair and the scarred face and the clear voice and the politeness. Maybe that was enough.

我本来应该是铁石心肠的,可是这个家伙的一些东西触动了我。我说不清那是什么,也许是他的白发,是他的带着伤痕的脸,或是他的清澈的嗓音和他的彬彬有礼。其实这就足够了。

马洛作为全书的灵魂人物,性格则展示得很缓慢,但是每一步都让人印象深刻。当他出手帮助醉酒的特里时,当他被警察关起来时,当他一个人跑去酒吧点螺丝起子,当他去救助罗杰时,当他和琳达一夜春宵时,当他最后揭露真相时。马洛是个成熟的男人,他有自己的原则,虽然这些原则带给他的都是麻烦并付出代价,但是他似乎从不妥协。

有时候我觉得特里和马洛是很相像的,特里也有自己的原则,而这个原则也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特里和马洛又非常不同,马洛是坚强的,被打倒后会挣扎着爬起来,自己舔舔伤口又挥拳出击了;而特里太脆弱,受伤害时,他需要有人把他扶起来,给他处理伤口,并安慰他。

同时,特里也比马洛更感情用事,那封留给马洛的信就是最好的证明,特里把马洛当作朋友,他要给马洛一个交代,纵使他其他的朋友都反对;而马洛,他其实也是把特里当朋友吧,他泡了咖啡,点了烟,去了维克多酒吧。

似乎特里就是孩子气的马洛,而马洛就是男人版的特里。

罗杰,这个人物总忍不住让我同情,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没有特里那种骨子里让人喜欢的特质,也不像马洛那么男人,他不过是个作家,一个很不幸娶了艾琳的成功的作家。当他无法诉说时,他只有喝醉,用酒精来麻痹自己,让自己逃离这个世界,逃离真相。罗杰同时也是善良的,他其实早就隐隐知道了真相,但是他没有办法狠下心来,他应该是爱艾琳的吧,虽然最后这个他爱的女人亲手要了他的命。

艾琳,我并不喜欢她,但是读了几遍之后终于也不忍心讨厌她。她是个悲剧人物,虽然她杀了人,但是归根结底她不过是一个丢失了爱情的绝望的女人。第一次看到结尾,觉得马洛做得对,凶手就该得到惩罚;但是第二次看时忍不住觉得马洛有点儿残忍;后来再看,觉得也许这是艾琳最好的结局,一方面她已经接近疯狂,如果说她杀死西尔维娅是出于嫉妒和不理智,那么她杀死罗杰就是冷酷和残忍了。另一方面,艾琳其实早已死去,在保罗(Paul)离开之后,艾琳就已经死去,留下的不过是一个躯壳。

琳达,西尔维娅的姐姐,一个爱上马洛却被马洛拒绝的女人。值得高兴的是,在钱德勒的最后一本未完成的书中,马洛娶了琳达。很好的结局,不是吗?琳达和马洛,两个清醒的成年人,不由自主爱上了对方。忍不住想起特里和艾琳的爱情,那个时候特里还不叫特里,叫保罗。两个年轻人,疯狂地爱上对方,而这种爱太年轻,太热烈,太不顾一切,以至于多年之后仍然是毁灭性的。

年轻时的茜茜·钱德勒

04

这本书里有好几段爱情,但似乎都不成功,不是离婚就是被杀。而友谊,似乎更靠谱一些。其实,钱德勒作为一个娶了比自己大十八岁的女人的男人,应该是从骨子里相信爱情的,只是,他一定也很清楚,爱情这东西太脆弱,太致命,稍不留意就是玉石俱焚。而友谊,尤其是男人之间的友谊,就像特里和他的战友,是不求回报,牢不可破的,是一切美好和希望的基础。

钱德勒写这本书的时候,他的太太,大他十八岁的茜茜(Cissy)在久病后去世,这给了钱德勒致命的打击,他再也没能重新振作,之后只有一部《重播》(Play Back)和只写了四章的《普德泉庄园谜案》(Poodle Springs)。《漫长的告别》是我心目中钱德勒的巅峰之作。

对于喜欢看侦探小说的我来说,钱德勒是不同的,他笔下的马洛也是不同的,他没有福尔摩斯,波罗那么聪明,从来不能仅靠观察和问话就找出凶手。马洛破起案子来总是磕磕绊绊,要走无数弯路遇到无数危险,什么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的事情都和他无缘,他的破案手段看起来都很普通,打打电话,查查资料,蹲守监视,和人冲突时也是各有输赢,完全没有什么主角光环。

生活中,马洛是孤独的,他独自吃饭、喝酒、煮咖啡、看看窗外的小鸟、自己和自己下下象棋,没什么钱,也没什么朋友。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喜欢他,喜欢他的强硬,喜欢他对朋友的忠诚,喜欢他暗藏在硬壳下面一颗偶尔柔软的心。不过马洛最动人的地方是他的坚持,说文雅了就是锲而不舍的精神,说白了就是轴,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当所有人,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让他远离特里的案子时,他丝毫没有动摇,或者说这些阻碍反而成了他继续的动力。他对特里案子的紧追不舍一方面是出于对特里的友谊,但是更多的是出于对于真相的执着。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事实上他对于真相的追逐也最终让他失去了这段与特里的友谊,虽然友谊对于马洛而言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奢侈品。

王尔德(Oscar Wilde)说,“真相很少纯粹也从不简单。(The truth is rarely pure and never simple.)”

那些不简单纯粹的真相对于马洛而言就是一切,是他一切行动的终极目的,是他生活的意义所在。他一定也曾有很多朋友,但是对于一个不顾一切追逐真相的人而言,等待他的最终只有孤独。

大多数人,对于真相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我们很多时候害怕真相,我们往往乐于接受一些虚假的解释,并沾沾自喜于这些看似合理的虚假。至于幕布后面究竟隐藏了什么,我们不想也不敢去揭开。而马洛就是暗夜中的骑士,带着累累伤痕,摸索前行,不知道黎明究竟在什么地方,但是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

05

书中有些看似和案子不怎么相关的段落,虽然没有推动情节,但是这些描写让人物更丰满立体,故事也似乎更可信了。其中,我最喜欢一段关于酒吧的描写,是特里对马洛说的一段话。

I like bars just after they open for the evening. When the air inside is still cool and clean and everything is shiny and the barkeep is giving himself that last look in the mirror to see if his tie is straight and his hair is smooth. I like the neat bottles on the bar back and the lovely shining glasses and the anticipation. I like to watch the man mix the first one of the evening and put it down on a crisp mat and put the little folded napkin beside it. I like to taste it slowly. The first quiet drink of the evening in a quiet bar - that's wonderful.... Alcohol is like love. The first kiss is magic, the second is intimate, the third is routine.....

我喜欢酒吧刚开门的这个时候。里面的空气还都洁净清爽,所有的一切都光亮如新。酒保在镜子前最后一次审视自己,领带是不是整齐,头发是不是一丝不乱。我喜欢架子上那些整齐的酒瓶和闪亮的玻璃杯还有那些未知的期待。我喜欢看酒保调制这个夜晚的第一杯酒,把它放在精巧的垫子上,然后在旁边放上折叠好的餐巾。慢慢享用,慢慢品尝。在安静的酒吧里安静地喝这长夜的第一杯酒,这简直太美妙了......酒精就像爱情,第一个吻是那么神奇,第二个吻是那么亲密,第三个吻就只不过是例行公事了......

这是马洛和特里最后一次在维克多酒吧一起喝酒,特里聊了很多,马洛却心情不佳,最后两个人不欢而散,再见面就是特里拿着枪去找马洛了。

此外书中还出现了两封信,准确地说是两封遗书。一封是特里写给马洛的,一封是艾琳写给书商哈罗德(Howard)的。两封信中都提到了“年轻(young)”、“美丽(beautiful)” 和“再见(goodbye)”

第一封信中,特里说西尔维娅,“至少她死时依旧年轻美丽(At least she died young and beautiful.)”,然后他写了一段话给马洛,

So forget it and me. But first drink a gimlet for me at Victor's. And the next time you make a coffeee, pure me a cup and put some bourbone in it and light me a cigarette and put it beside the cup. And after that forget the whole thing. Terry Lennox over and out. And so goodbye.

忘掉这些,也忘掉我吧。不过在这之前,请到维克多酒吧去替我喝一杯螺丝起子。下一次,你煮咖啡的时候,替我也倒一杯,在里面加点儿波本,再替我点上一支烟放在杯子旁边。然后,忘掉这所有的这一切。特里·伦诺克斯谢幕退场了,所以再见了!

第二封信是艾琳写给那个对她很有好感的出版商哈罗德的,她写到,

Time makes everything mean and shabby and wrinkled. The tragedy of life, Howard, is not that the beautiful things die young, but that they grow old and mean. It will not happen to me. Goodbye, Howard.

时间把一切变得卑鄙,破烂,皱皱巴巴的。人生的悲剧,哈罗德,不是美丽的事物过早凋谢,而是他们变得衰老和卑鄙。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再见了,哈罗德。

The LongGoodbye

06

在马洛和琳达一夜缠绵之后,马洛拒绝了琳达想要结婚的念头,第二天清晨他们告别之后,马洛说,“告别就是死掉一点点(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这本书的点睛之句,书名“The Long Goodbye”也出自此处。

这句话来自一首法语诗Rondel de l'adieu, 作者是Edmond Haraucourt,没有找到很称心的中文译文,以下是google翻译出的英文。

Rondel of the farewell

By Edmond Haraucourt

To leave is to die a little,

It is to die to what we love:

We leave a little of ourselves

At any time and in any place.

It is always the mourning of a vow,

The last verse of a poem;

To leave is to die a little.

And we leave, and it is a game,

And to the supreme farewell

It is his soul that is sown,

That we sow with each farewell ...

To leave is to die a little.

一路前行,我们遇到的人带走我们的一部分,或多或少;我们也拿走他们的一部分,或多或少。我们相遇,我们告别,祈祷再次相逢或希望永不再见。有时候告别只需要一个转身,有时候我们却告别了几乎一辈子,因为你知道,你不可能和他真的告别,因为一旦告别,他就会带走你的所有。

(说明:文中英文引自Kindle版本,因中文版不在手边,就自己翻译了个意思。)

(注:文中图片,除非特殊说明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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