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的诗
原作老子 述者芃澜
老子显然是一位诗人,他的《道德经》是用诗的语言写成的。 诗的语言是长于意向的,读诗的语言,在于感悟,而不在于说破;在于意,而不在于言;在于境,而不在于辩;在于倾吐,撩拨思绪,而不在于用,吓唬小孩子。 三十七、无名之朴
道恒是无为的, 侯王若是能够守定, 万物将自然生化。
万物生化了, 人心的欲望也就随之而起了 我就镇以无名之朴。
镇压了无名之朴, 也就摒弃了欲望。
摒弃了欲望, 也就恢复了平静, 天下也就随之而自正了。 (谢倍伟老师手书马王堆帛书《老子》第三十七章)
原文: 1、本章马王堆帛书本《老子》甲乙本与楚简本以及今本差异较大,为便于理解可比较而观。 今本通行为: 道恒无为而无不为, 侯王若能守之, 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 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无名之朴, 夫亦将不欲。 不欲以静, 天下将自正。 帛书甲本作: 道恒无名, 侯王若守之, 万物将自(上为下心)。 (上为下心)而[欲作, 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楃(朴)。 [镇之以]无名之楃(朴), 夫将不辱。 不辱以情(静), 天地将自正。
帛书乙本作: 道恒无名, 侯王若能守之, 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 吾将阗(镇)之以无名之朴。 阗(镇)之以无名之朴, 夫将不辱。 不辱以静, 天地将自正。
郭店楚简本作: 道恒亡为也, 侯王能守之, 而万物将自(竖心爲)。 (竖心爲)而欲作, 将镇之以亡名之朴。 夫亦将知足, 知足以静, 万物将自定。
2、可见首句,郭店楚简本作:道恒亡为也。帛书作:道恒无名。而今通行本(主要是王弼本)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将王弼本的的“道常无为”与楚简本的“道恒亡为”比较即知其由来有自。而“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则来自汉代对于“无为”思想的进一步深化。“无为而无不为”被胡适目为老子思想大纲。其实是汉代对无为思想深化的结果,从而避免了实践中将“无为”作为消极避世的价值取向。因其思想地位的重要性,也因为有必要面对当时对黄老思想的批判,而需加以经化,以求立足,故不得不补充进去。 那么帛书本的“道恒无名”,与楚简本的“道恒亡为”比较又说明了什么呢? 这里的要害在于章节。简本诸章顺序与帛书本大不同,帛书本基本与今通行本类似,说明今日《老子》章节的定型在帛书本时期已大体确立。而楚简本则大不同。本章在楚简本中,是与另外一段文字共成一章的。 原简为: 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临事之际,慎终如始,此无败事矣。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之所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道恒亡为也,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為心)化。(為心)化而欲作,将镇之以亡名之朴。夫亦将知足,知足以静,万物将自定。 楚简有标点,其中章节间有明确标示符号: 故知此为一章。 本章之前一段文字,今通行本置于德篇第六十四章。从楚简本的行文来看,两章相连,重在讲无为,无执。则知“道恒亡为”据此而出。也是事出有因。 而帛书本分老子为道篇,德篇,明矣。帛书在篇后皆注有小字。本章为道篇最后一章,其文为:“道二千四百廿六”,同样德篇后批文:“德三千卌一”。确切说应是帛书乙本,帛书甲本篇后未注。这表明乙本为最终修订本。 古人校书甚为讲究,其中深有法度。后人不识法度,往往以为古人擅改误改,目为伪经。(清代证伪最是荒唐,遗毒最深。)其中最重要的法度,在于定篇、章、句。 为何要定?须知,于经而言,是校读,是传述,而无作。作最为神圣,也是圣人的专利。“圣人作,贤者述。”(王充语),“作者曰圣,述者曰明”(刘勰语)因此古人治经学在于明,在于述。而圣人之言,传习古久,难免脱落错乱,这就需要先明校读,即所谓训诂。今人以为训诂,即考释文字。不知校读一途,首在“定篇章句”。王充说过:“夫经之有篇也,犹有章句也。有章句,犹有文字也。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篇则章句之大者也。” 从来就没有什么原经原典,一部经的历史,就是一部塑经的历史,而一部塑经的历史,就是一部定篇章句的历史。东汉王逸在《楚辞章句》中说,“今则稽之旧章,合之经传,以相发明,为之符验,章决句断,事事可晓,俾后学者永无疑焉。”回看一下诸经,哪个不是如此?《老子》是,《庄子》是,《内经》更加是。 字从于句,句从于章,章从于篇。不同的句放在不同的章里,意思或未大变,而道境则大不同。因其章之境不同,而加以取舍文字,也就成了情理中的了。本章文字置于楚简篇章中,“亡为”当取,而置于帛书篇章中,则“无名”当取。为何?帛书第二十八章,提起“朴散则为器”,第三十二章,继以“道恒无名,朴虽小,而天下弗敢臣”,第三十七章,乃收以“镇之以无名之朴”,于是诸章次第分明。且,道篇诸章,未有“道恒无为”之论,只有“道恒无名”,乃取“道恒无名”,而不取“道恒亡为”,以利收篇,结束道篇。否则,“道恒亡为”一起,必得经文以申,否则便不能完备。
道恒无名, 侯王若守之, 万物将自(上为下心)。 3、楚简本,帛书甲本,化皆作(為心)。爲上心下,或者心左爲右。根据楚简本字韵推之,此字与“为”同韵,而非“化”。但帛书乙本再定时,已改为化。“物化”,是庄子提出的。至其时已普遍认可,成为道家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当帛书将“亡为”舍弃而用“无名”,则(爲心)这一楚字已不需再留用,改为“化”,则更好一些。(爲心)的意思自然就是依从自心而为,万物生长而起,皆似乎出于自心。 秦统一文字之前,各国皆有其字。且很多读音也各不相同,如同今日之方言差异。楚简以楚文字写成,老子又是楚人,其书多楚音楚字。楚字就与秦字很有些不一样,如“李”类“来”,李零教授据此推测,老子的姓李,亦可称为“老李子”与同为道家人物的“老莱子”若皆以楚文字来抒写,或为一人。司马迁怀疑老子即老莱子的说法,一定事出有因。同时,也一定存在着楚字中有,而秦字中无的文字,包括他的读音。秦统一文字后,这些地方文字皆被取代了,但在经典的传习中,则未必一下子能够消弥,但也终究随着时日推演,最终难逃被假借取代的命运。以化替(爲心)就是这样的过程的结果,在帛书甲本到乙本的修订过程中,生动地保存了下来。
化而欲作, 吾将阗(镇)之以无名之朴。 4、“无名之朴”即化自于第三十二章。道之万物,自无名而出有名,朴为万物托产之体,当属无名,“朴散乃为器”,即万物出,始各有其名。因此称为“无名之朴”。本节之欲作,非万物之欲作,是侯王之欲作。看万物繁华,乃随之欲生。此欲,即欲有所为之欲。那么守道的侯王当此将如何处呢?圣人说,“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这里的吾,是圣人自指,是给已然欲生之侯王支招。所以,这句话,其实就是第三十二章的换个说法。这也正是帛书整理者在定章时,将其置于第三十二章之后的原因。
阗(镇)之以无名之朴, 夫将不辱。 不辱以静, 天地将自正。 5、从楚简本,到帛书本,再到今通行本(以王弼本为核心),我们可以看到,有这样几个变化: 一是,帛书本为使上下文连贯,而补入了“镇之以无名之朴”,将楚简本的“亦将知足”,处理为“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辱”,而王弼本,又改为“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 二是,楚简本最后一句为“知足以静,万物将自定。”帛书为,“不辱以静,天地将自正”。而王弼本则为“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楚简本显然承上文语义而下,将圣人建议已然欲起的侯王要镇之以“无名之朴”,进而补充,这样做也就是要知足,是为“亦将知足”,承起全章之“无为,无执”的总起。 帛书本,则改了篇章,着力并非无为,因此要稍加转变,用意在对“镇之以无名之朴”的结果进行阐述,成为 “镇之以无名之朴,就会不辱”,以结果来强化镇之以无名之朴的意义,是为“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辱”。 通行本,企图与“无为无不为”的思想相合,于是,改“不辱”为“不欲”,“不欲”近于楚简本的“知足”。所以我们细细品一下,王弼本“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的“亦”字,与“无为无不为”的关系,反复读读,就可体会到章句字的那种微妙关系了。 静,是老子之前就有所论述的了。即第十六章所陈述的境界。“夫物云云,各复归于其根,归根曰静,静,是谓复命。”天下万物,终究将回复到各自的根本,这就是静。因此,守静即能观复。 楚简本谓“万物将自定”,正是指万物复归其根的自然变化。由“万物自(為心),到万物自定”,正是一个轮回。实在没什么好执的。 帛书本却谓“天地将自正”,这里的天地,则是万物的大制,万物在其间自化,天地自有正其之内在之力。 王弼本则谓“天下将自正”,这个天下,则是指侯王的天下。是走了侯王的路线到底了。无法说哪个版本更真,只可以说,不同的立意,以及章句的安排,造成了文字改变的合理因由,从而指向了不同的道境。
6、最后要如帛书乙本所做的那样。帛书乙本在本章后,郑重写上“道二千四百廿六”,这是一种在标定老子后,如同放下一块石头一样的心情。这是一个述者在完成了对经的整理后,做了认真的誊写,书落了最后一笔时的踌躇满志。将世上所传的老子经文经过重新的定篇章句,然后划上句号,确然地分为道篇和德篇,这绝对不是一种简单的事情,而是含着整理者对于老子经文的全部理解和价值取向的,是一种面向圣人的心心相印,是一种面向后人的憧憬期待。 如东汉王逸所说的那样,“章决句断,事事可晓,俾后学者永无疑焉。” 回看前文: 恒一|《老子》——道的诗(一) 恒二|《老子》——道的诗(二) 不上贤|《老子》——道的诗(三) 有无|《老子——道的诗》(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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