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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三十七章解读

 书页无卷 2018-11-22

——关于《老子》第三十七章的解读

原文:“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P212.以下简称《今译》)

 

本章是河上公本、王弼本、傅奕本等《老子》传本“道经”部分的最后一章,也是帛书《老子》“道经”及其全书的最后一章,《老子》祖本是否如此不得而知,但不同传本对于该章的兴趣及其重视则有目共睹。本章不仅是“道论”的一个总结,而且也是“德论”的逻辑归宿。“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班固《汉书·艺文志》)老子的玄之又玄的“道之构造”,其目的在于“推天道以明人事”,为“君人”“应该如此”、“何以如此”提供一种无可辩驳的形而上的根据。本章的逻辑结构简单而又清晰:(无为而无不为)道——(侯王)守之——(万物自化)天下自定。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常”,与第三十二章中的“道常无名朴”之“道常”是一个意思,即常道或道之常态。“无为”,一是“不为”,即只提供或维持万物自化及平衡的条件和环境;二是因顺万物的本性而为,即不妄为。“无不为”,道一切皆可为、一切皆为道所为,即没有一件事不是道所为的。“无为”即“无为之为”,是手段和前提,“无不为”即无所不至,是效果和归宿,在治国上则体现为“无不治”(第三章)。句谓:道顺自然而为并创设条件使万物自化,所以它无所不为、无所不能为。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侯王不能守道在春秋时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其结果不仅自己身家性命不保,而且带来了社会的持续动荡。据统计,春秋短短二百四十年间,大小战争二百九十七次,弑君三十六例,亡国五十一宗。无数世家公侯或平夷废灭,或降在皂隶;社会混乱,生灵涂炭。侯王若能以道治国,则天下之幸、万民之幸,不仅天下安定,而且万民归附。“万物将自化”中的“万物”当然包括“万民”但又不能归结为“万民”,用“物”来反衬“民”不仅是老子的一种写作手法,而且反映了老子对某种倾向强调的程度,如第二十四章、三十一章中的“物或恶之”(连物都讨厌,况人乎?)。这里的意思有两层:一是万物都自化了,万民就更不用说了;二是侯王若不妄为,人文生态、自然生态就不会破坏,万民、万物的自化才有可能(狮子老虎想自化,但大山铲平了、森林砍伐了,它们去哪里自化?)。句谓:侯王若能持守大道,万物将会自我化育和生长。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欲作”之欲,是指超出正常需要的过分欲求,不仅人有这种情况,若用拟人化的手法去描绘动植物及其他无生命的物质,它们也有(如水之泛滥是水之欲、草之疯长是草之欲、风之怒号是风之欲等)。高亨曰:“欲,读为‘私欲’之‘欲’,名词也。《说文》:‘作,起也。’化而欲作者,言万物化而又私欲萌动也。”朱芾煌曰:“有自化者,即有不自化者;有化而不复作者,即有化而欲作者;圣人于此何以镇之?曰镇之以无名之樸。”“吾将镇之”之“吾”,从上下文关系可知是指侯王(或侯王授权者)。“镇之”,是指按照“合道”的法律、程序(《黄帝四经》、《韩非子》等都有“援道入法”的思想),通过强制或非强制、暴力或非暴力以及感化等手段加以镇服。《老子》第七十四章写道:“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这里的“为奇者”就是“化而欲作”者之一,所以要通过“执而杀之”的手段来加以镇服。《老子》第四十二章中“强梁者不得其死”的“强梁者”、第七十三章中的“勇于敢则杀”的“勇于敢”者,皆属于“化而欲作”者,要么“不得其死”(被镇压亦是“其死”的一种方式),要么“则杀”(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以道治国的时代,警察、军队、法庭等,样样存在。动物中的“化而欲作”者而被“镇服”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如澳大利亚每年按一定比例猎杀袋鼠,就是对袋鼠疯狂繁殖的遏制;巴黎市政府给鸽子喂食避孕药,则是对“鸽之欲”的控制。

“镇之”还包括“无言之教”式的感化,如“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第二十七章)、“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第四十九章)等。“镇之”的目的是让那些“化而欲作”者回归到“无名之朴”(即道),有些注家理解为“用无名之朴来镇服‘化而欲作’者”,恐有失老子原意。

句谓:自我化育中若有私欲萌动者,侯王将采取“合道”的手段加以镇服并使之回归“道”中。

“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不欲”,龙兴碑本作“无欲”,王弼本等作“不欲”,从王弼本;“自正”,王弼本等作“自定”,帛书本、傅奕本等作“自正”,考虑到“正”有“定”义且意义宽于“定”,且第三十九章有“候王无以正,将恐蹶”、第四十五章有“清静为天下正”等句,“自正”较“自定”为优,故从帛书本、傅奕本。句谓:回归“道”中,私欲将自然消除。私欲消除而趋于安静,天下便自然和谐与安定。

 

根据以上解读,本章译文如下:

道顺自然而为并创设条件使万物自化,所以它无所不为、无所不能为。侯王若持守大道,万物将会自我化育。自我化育若有私欲兴作,侯王将用“合道”的手段加以镇服并使之回归“道”中。回归“道”中,私欲将自然消除。私欲消除则趋于宁静,天下自然会和谐、安定。

201571日发表于《文化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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