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方法简单说两个一致行动人协议和AB股。 1.一致行动人协议 在公司早期,可以约定一个较长期限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将公司目前的投票权全部委托给你,所以你就实现了相对程度上的控制权。 当然,这个协议是有期限的,期限内可能奏效,但是期限过了,谁也说不准。 目前的案例,很多上市公司都有,往往券商在保荐时,会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其他的公司内部股东签订一直行动人协议,核心目的在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AB股 典型的AB股就是阿里巴巴,具体的协议如下: 协议约定:(1)软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当选,未经马云及蔡祟信同意,软银不会投票反对阿里巴巴合伙人的董事提名,直至软银的股份比例低于15%;软银将其持有的超出阿里巴巴总股本30%部分的普通股投票权授权给马云和蔡祟信支配。(2)马云和蔡崇信将在股东大会上用其所拥有和支配的投票权支持软银提名的董事当选,直至软银的股份比例低于15%。(3)雅虎将动用其投票权支持阿里巴巴合伙人和软银提名的董事当选。 可见阿里的高管团队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当然,这些方式在仅有0.1%的股权下,都是比较难以操作的,所以还是尽量不要这样,这种极端的份额比例,实在是太危险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