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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方圆5810 2018-03-31

被告唐某某与原告张某某一起逛街,因买手机缺钱,向张某某借款500元,同时向张某某出具了一张500元的欠条。口头约定借期半年,到期后,被告以手中无钱拒绝偿付欠款本息。原告在收不回借款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及利息。被告辩称欠条是自己写的,但是受被告唐某某胁迫的情况下所写,没有法律效力,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中国法院网)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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