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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三社联动”机制下社区基金会的功能与运行逻辑

 玖玖家政 2018-04-13


胡小军

朱健刚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广东 510275

 

[摘要随着中国城乡社区治理的深入推进,社区基金会数量快速增长,这一新的社区慈善模式逐步从深圳、上海等地的实践向全国推行。与此同时,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提出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制度支撑与可行路径。社区基金会作为社区社会组织体系的新兴组成部分,在“三社联动”中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本文首先从资源汲取和组织动力两个维度出发,对“三社联动”中社会组织的类型进行划分,分析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不同角色。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面对正处于迅速转型中的社区,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公民培力和社区合作媒介是社区基金会的三大核心功能。最后,研究指出,筹资机制、战略资助机制以及决策和监管机制是保证社区基金会有效运行的关键机制,也是现阶段能力建设的重点。

 

[关键词]社区基金会;三社联动;功能定位;运行机制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建设背景下的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研究”(编号12AZD027)的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胡小军(1979-),男,陕西人,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社会组织、社区治理;朱健刚(1972-),男,湖南人,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公益慈善。




01


问题的提出


2017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这意味着社区基金会这一新的社区慈善模式从深圳、上海等地的实践逐步向全国推行。回顾中国社区基金会的发展历程,从2009年第一家以社区命名的基金会——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成立,截至201612月底,社区基金会的数量已达77家,成为基金会领域中的一支新兴力量。在地域分布上,上海和深圳两地社区基金会数量位居前列,所占比例分别为38.9%32.5%。南京、广州等地政府也陆续出台旨在促进社区基金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全球范围内,中国正在成为社区基金会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


与此同时,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大背景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正在各地大力推广和应用,并成为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回应居民多元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其中,社区基金会作为本地社会资源动员与整合的重要平台与新型组织形式,在“三社联动”机制和体系构建中能够发挥独特而关键的作用。但是,在实践运作过程中,社区基金会普遍面临功能定位不清晰、运作机制不完善以及由此导致的社区动员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社区基金会自身优势未得到有效呈现。因此,如何在明确社区基金会核心功能的基础上,优化社区基金会运行机制,激发社区基金会活力,进而推动“三社联动”机制真正落地,实现社区治理创新,成为各级政府、学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以深圳和上海两地社区基金会为主要研究对象,基于实地调研结果,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02


“三社联动”中社会组织的构成与角


“三社联动”指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方面联合行动、互相促进,实践各自职能和获得共同发展的过程。013年,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中,明确将“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动服务机制”作为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任务之一。在此之后,“三社联动”开始在国内大规模推进。其中,关于“三社”主体的界定,特别是社会组织的构成与角色一直是学界讨论的重点。


徐永祥和曹国慧(2016)将“三社”中的社会组织定位为“新型社会组织”,指以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为核心的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顾东辉(2016)基于“主体联接”的视角,视社会组织为社区内外参与社区事务的非营利组织,区别于居委会等传统机构及社工机构;李精华和赵珊珊(2016)将社会组织定义为社区内生或一定时间内扎根于社区,提供非营利服务支持的法人及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社团组织;徐选国和徐永祥(2016)认为除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类法人社会组织外,应将法定意义以外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纳入“三社联动”社会组织的范畴。通过研究文献梳理,可以看出,学者们对于“三社联动”中社会组织的构成当前还未有统一界定,社区基金会等新型社会组织也未纳入研究之中。


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模式创新,“三社联动”的提出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问题解决、推动社区多元服务体系与合作治理机制构建提供了制度支撑与可行路径。针对“三社”中社会组织构成这一问题,本文在借鉴国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社会组织内在属性和基本特征,从“资源汲取”和“组织动力”两个维度将社会组织划分为四种类型:社区自组织、社企型组织、慈善服务组织和社区枢纽组织(见表1


1“三社联动”中的社会组织类型

维度

资源汲取

社区资源

外部资源

组织动力

社区自组织: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基于共同兴趣、利益或价值,“自下而上”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资源主要来自于本地社区动员

社区枢纽组织:一般是在基层政府指导下,由社区内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联合型、支持性社会组织,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社会组织培育或扶持等资金

社企型组织:为社区提供养老、教育、医疗等多层次、多样化服务的民办服务机构,资源主要来自于服务性收费

慈善服务组织:为社区中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社群等提供慈善服务的社会组织,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项目资助或社会捐赠

 

(一)社区自组织


社区自组织一般也被称为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一直是社会组织培育的重点。在“三社联动”快速推进的背景下,社区自组织的重要性更加凸显。2016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置于优先地位,并强调社区社会组织应成为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载体。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分类,学者们基于不同视角予以划分。例如,李雪萍和曹朝龙(2013)根据组织的目标及特点,将社区社会组织划分为文体活动类娱乐型组织志愿服务类组织、利益代表型维权组织;毛佩瑾等(2017)则基于组织属性和受益人群不同,将社区社会组织划分为公益类互益类和综合类三种类型。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专门出台了旨在培育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例如,广州市民政局在2016年专门制定了《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将社区社会组织划分为公益慈善类、社会事务类、社区服务类、文化体育类、议事协调类五种类型。


社区社会组织的类型虽然多样,但是社区社会组织一般都具备三大基本特征:第一,组织服务于特定的地理区域;第二,社区本土资源在组织资源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第三,组织的决策机构(如理事会等)以社区成员为主体。其中,社区基金会作为一种新兴的组织形式,处于社区社会组织体系的“上游”,并具有筹资和资助双重功能,通过广泛动员社区资源,支持社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区治理创新。


(二)社企型组织


社会企业是具有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双重属性、双重特征的社会组织。基于此概念,本文将那些面向社区居民提供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并以服务性收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民办服务机构统称为“社企型组织”。这类组织大多在民政部门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登记注册,例如民办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2017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强调逐步放宽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及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并落实社会领域民办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预见,随着社会服务供给体制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企型组织将得到政府更多的关注与支持,其发展也将进一步加快。


(三)慈善服务组织


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当前,在社区开展工作的社会组织中,慈善服务组织的发育程度和专业能力相对较高。政府购买、委托或资助以及慈善捐赠是支持这类组织运作的主要资金来源。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的实施,直接推动了以社会工作机构为代表的慈善服务类组织的快速成长。以广州市为例,从2008年开始试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来,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建立188个街(镇)和社区级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以社区为基础和平台,由社工机构承接和运营,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此外,在2008年“5·12”汶川地震之后,社会慈善捐赠持续增长。2015年度,中国境内接受社会捐款捐物总额达到1108.57亿元。与此同时,伴随着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的实施,民间公益组织活力渐显。其中,社区发展一直是民间公益组织的重点关注方向之一。与社工机构目前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为主体的资源结构不同,民间公益组织的运作资源主要来自于面向社会公众、企业或基金会的慈善募捐,组织所服务的社区类型也侧重于选择农村贫困社区、受灾社区或城市边缘社区。例如,在珠三角地区,存在诸多长期扎根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城中村”社区,为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外来女工等提供专门服务的民间公益组织。


(四)社区枢纽组织


社区枢纽组织一般是在街(镇)基层政府指导下,由社区内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联合型、支持性社会组织,例如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发展协会等。枢纽组织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资源链接、能力建设等服务,组织的资源更多来自于政府支持,包括场地、资金以及工作人员人力成本等。考察深圳和上海两地社区基金会的具体运作实践,一些成立时间较早的社区基金会在动员本地资源的同时,也链接社区外部资源或引入外部专业服务项目支持所在社区建设。诸多社区基金会也将扶持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机构的业务范围之一。因此,社区基金会的枢纽角色也值得特别关注。


03


社区基金会在“三社联动”中的功能


关于社区基金会的定位与功能,最具影响的研究是Graddy and Morgan2006通过对社区基金会组织战略的分析,将社区基金会战略选择方向划分为捐赠人服务(Donor services)、媒介(Matchmaker)和社区领导者(Communityleader)三类。其中,提升社区领导力被认为是社区基金会的最终战略聚焦点。此外,在全球范围内,社区基金会的资助机构及行业组织也产出了一些在业界深具影响的研究成果。例如,莫特基金会(Charles Stewart Mott Foundation)提出社区基金会的五大功能,即社区资助者、社区问题回应者、社区慈善资源管理者、社区议题倡导者以及跨界合作推动者。社区基金会全球基金(GlobalFund for Community Foundations)则将资产(Assets)、能力(Capacity)和信任(Trust)视为社区慈善的三大基石


面对中国正处于快速转型中的社区,社区基金会作为社区慈善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在“三社联动”机制中应发挥何种功能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基于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以及对深圳、上海等地社区基金会实践的调研,本文将社区基金会在“三社联动”中的功能归结为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公民培力、社区合作媒介。


(一)社区资源动员


“三社联动”的推进需要相应的资源基础。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政府依然是资源投入的主体。例如,深圳市政府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向社区输入资源,从2010年开始推行的社区服务中心,已在深圳实现全覆盖,每个中心由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50万元。此外,深圳市还从2015年开始全面推广“民生微实事”,每个社区每年可申请200万元经费用于实施惠民项目,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社会组织等均可作为项目申报主体。与政府财政投入资金规模相比,社区基金会当前所拥有的资源相对较少。深圳市在2017年之前成立的25家社区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总额仅为5007万元,上海市30家社区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总额为8044元。虽然社区基金会在资源总量上不具优势,但是在社区资源动员与供给中具有独特功能。具体而言,政府财政资金等进入社区的外部资源往往“刚性”较强,而社区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慈善财产的属性加之以社区成员为主体的治理架构与决策机制,决定了社区基金会的资源“活性”较强,具体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区基金会能够快速响应社区需求信号,灵活性和时效性强。调研显示,一些社区基金会在重疾救助、灾害紧急援助等社区即时性需求回应中展现出贴近民众、灵活快速的在地优势。例如,深圳市F社区基金会在社区发生滑坡灾害事故后,与慈善会等外部社会组织积极对接,在社区义工动员、信息传递、安置点灾民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社区基金会能够基于社区实际,回应居民个性化需求。社区需求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以及社区外部资源的投向及使用一般都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定。因此,社区仅依赖外部资源难以回应日趋多样化的需求。社区基金会则可通过协议委托、项目资助等方式,支持个性化服务的提供。例如,深圳市Y社区基金会通过公益创投的方式,资助社区特色公益项目的实施。在基金会首批资助的8个项目中,服务对象和内容涵盖儿童课后托管和学业辅导、长者健康促进、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支持等,有效拓展了当前社区服务的领域和服务人群的覆盖范围。


第三,社区基金会通过发展永久捐赠基金Endowment,能够持续回应事关社区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需求。政府购买服务等社区外部资源一般倾向于支持直接服务类或慈善救助类项目,并有一定的时限要求。而诸如社区组织培育、社区人才培养、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参与等关系社区长远发展的工作则需要更加长期、稳定的资源支持。社区基金会的资源来源于当地并属于社区,通过不断积累永久性捐赠基金,在社区战略性需求回应中能够予以持续的支持。


(二)社区公民培力


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的提升是“三社联动”的重要目标,也是社区有效治理的基础。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社区内成员作为主体的广泛参与和积极行动,这也是社区公益得以生长和发展的根本所在。朱健刚(2015)将这一过程描述为社区积极公民的生成和培力。具体而言,社区工作者应针对社区需求和社区问题,与社区成员共同讨论和分析,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而这些社区集体行动也在生产和塑造着新的社区公共空间。在这个公共空间里,通过各类公益活动的持续开展,发掘社区中的公益骨干和积极力量,并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支持性的发展环境。与此同时,在社区工作者的协助下,与这些社区骨干和领袖一起促进社区公共事务的集体讨论,寻求共识,共同完善和建立各种公共生活的制度与规则。在此基础上,逐步培育和发展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及志愿团体,并支持这些组织与地方政府、企业及相关团体建立有效的合作伙伴关系及相应的制衡机制,共同应对和解决社区中的关键问题,进而推动社区公共权力结构的转变,实现社区善治。


考察中国社区基金会的已有探索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工作值得关注:第一,在社区基金会内部治理层面,与企业、高校、家族等其他类型基金会相同,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但是不同之处在于社区基金会理事成员的构成。在《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暂行办法》以及上海市社区基金会建设指引(试行)》中均提出社区基金会理事的构成要体现社区代表性,原则上由捐赠人、居民代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或村委会)代表、社区社会组织代表以及街(镇)代表等组成。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社区基金会也是社区多元合作治理的基层实验平台。在这一平台上,各方学习如何达成共识以及协调社区利益相关方,进而有效动员社区资源,回应社区多元需求。第二,一些社区基金会将资助和扶持社区自组织发展纳入业务范围,通过小额项目资助、培训等支持社区自组织的成长,发挥社区培力功能。


对此,深圳市S社区基金会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典型性。2014年,89名社区居民每人捐赠1000元发起成立了“社区公益基金”。2015年,在270多位捐款人和两家企业的进一步捐赠支持下,正式注册为社区基金会。其中,第一届7名理事和1名监事由最初的89位捐赠人直接选举产生。随后,基金会又制定了《捐赠人公约》,规定捐赠人代表大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在捐赠人代表中选举产生。可以看出,基金会在内部治理架构与决策机制设计中,非常注重捐赠人的参与,并讨论制定大家共同遵守的议事规则。虽然这一过程局限在组织层面,但基金会本身成为培养具有公民素养和公共精神居民的有效平台。此外,S社区基金会将孵化社区社会组织、资助社区公益项目以及支持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作为三大核心功能,并在理事会下设“项目资助评审委员会”。在2016年度,基金会资助业主互助会、老年大学、摄影协会等8家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促进社区自组织培育。


(三)社区合作媒介


促进社区不同组织、团体以及社群之间建立伙伴关系与持续合作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这是“三社联动”模式有效运行的关键所在。其中,社区基金会通过社区公益价值链的打造,在“三社联动”中能够发挥重要的社区合作媒介功能,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社区基金会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捐赠人服务,搭建社区慈善捐赠平台,为本地居民、企业等“回馈”社区、重新建立与社区的联接提供新的渠道与载体;第二,社区基金会通过公益项目资助,支持社区自组织、慈善服务组织等参与社区问题的解决,回应社区居民多元服务需求,特别是支持社区互助与自助服务工作的开展,增进社区的信任与融合;第三,当今社区所面对的很多问题已超出社区所能控制的范围,不能仅依靠社区自身来解决,因此,社区治理本身是一个开放的过程,在强调社区主体性的同时,也需要不同尺度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社区基金会也是社区与外部交流合作的枢纽平台之一,包括链接外部慈善资源、引进专业服务项目或组织等,保持社区内外的联接与合作。


上海市第一家社区基金会——J社区基金会于2015年发起的“一日捐资助计划”在打造社区公益价值链、促进社区合作方面具有积极的示范价值。以首届资助计划为例,整个过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慈善公开募捐。J社区基金会登记注册为公募基金会,在基金会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支持下,基金会参与年度“慈善联合捐”活动,面向社区居民、居委会、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线上和线下募捐活动,搭建慈善资源与社区公益项目匹配平台。例如,在基金会2013年成立后首次参与的联合捐活动中,募捐资金总额为69.4万元,其中来自社区居委会筹集的资金所占比例达到58.4%


第二阶段,项目公开评审。基金会邀请了30位居民捐款人代表以及9位来自政府、企业、学界和公益界的人士担任特邀评审,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公开征集,共有来自社区内外的9家社会组织申报的10个社区公益项目参加现场答辩。最终,通过居民捐款人代表举手表决和特邀评审评分,5个项目共获得35.8万元资助,服务对象包括长者、流动儿童以及社区困难家庭等。研究进一步对2015~2017年期间基金会资助的项目进行分析,结果显示,三年共资助了16家社会组织实施了26个社区公益项目。其中,长者服务类项目占46.2%,青少年服务占30.8%,困难家庭帮扶类占19.2%,助残服务占3.8%


第三阶段,项目管理与监测评估。基金会除了提供项目资金外,还发挥在地网络优势,为社会组织链接场地等社区资源、协调社区公共关系以及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估等,为项目在社区的落地实施提供“一站式服务”和立体化的支持。


由此可见,社区基金会通过慈善募捐与项目资助等方式,正在成为促进捐赠人与社区、居民与社区自组织、社区与外部之间互动与合作的重要媒介。从长远来看,社区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长期扎根社区,加之多元合作与公开透明的运作模式,能够更好地获得来自社区居民、基层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企业的信任,发展社区伙伴关系,进而营造人人参与的社区慈善文化,增强社区内在凝聚力和居民归属感,为社区合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构建文化基础。


04


区基金会的运行机制与逻辑


随着中国社区治理创新工作的深入推进,作为“三社联动”中社会组织体系的新兴组成部分,已有研究和实践表明,社区基金会能够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基于上述对社区治理中社会组织主要类型的描述以及对社区基金会具体功能的分析,本研究结合中国社区基金会当前发展阶段与特征,进一步对关系社区基金会有效运行的关键机制进行探讨和分析,这些机制包括筹资机制、资助机制与治理机制。


(一)筹资机制


社区基金会作为基金会谱系中的一种形式,与社区其他类型社会组织相比,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多元化的募资渠道,这也是其比较优势所在。但是,筹资能力不足是当前制约国内社区基金会作用发挥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筹资机制和体系的构建在社区基金会发展战略中居于优先位置。综合国内外社区基金会筹资实践,笔者将社区基金会的筹资机制和模式初步归总为五种类型:公众小额劝募、永久捐赠基金、项目专项基金、资源匹配链接、社区慈善信托(见表2)。


2:社区基金会筹资机制与模式

筹资模式

具体描述

国内实践案例

公众小额劝募

主要面向社区居民,通过互联网募捐平台或举办线下募捐活动,建立常态化和持续性的小额捐赠机制,筹集社区慈善资源

上海J社区基金会参与举办一年一度的“慈善联合捐”活动,向社区居民、辖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慈善募捐

永久捐赠基金

捐赠人在社区基金会设立不动本基金,每年仅利用基金产生的利息及增值收益开展资助。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又可划分为非限定性基金和限定性基金

广东Q社区基金会在某基金会的捐赠下设立规模为300万元的永久捐赠基金,基金为非限定基金,收益可由社区基金会自主使用和配置

项目专项基金

企业、个人或机构等在社区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开展项目资助,社区基金会同时为捐赠人提供社区需求评估、拨款和财务管理、项目监测与评估等多样化的专业服务

深圳市S社区基金会设立“纪念袁庚专项基金”,按照捐款人的意愿,开展纪念袁庚的各项活动,开展袁庚生平和精神相关研究等

资源匹配链接

社区基金会搭建平台,促进社区需求、社区公益项目与各级政府、慈善组织、企业等社区内外部资源的有效对接和匹配

深圳Y社区基金会通过1:1配捐方式,链接汇丰银行慈善捐助资金,并通过公益创投方式,资助社区公益项目实施

社区慈善信托

社区基金会可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或慈善项目执行人,按照《慈善法》《信托法》及《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慈善活动

某企业家捐赠5亿元现金设立社区慈善信托,该信托采取双受托人结构,由信托公司和一家基金会共同担任受托人,广东D社区基金会作为慈善项目执行人,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社区公益项目

 

(二)资助机制


基金会根据资金使用方式的不同,一般可划分为资助型和操作型基金会两类。其中,中国社区基金会当前以操作型基金会为主体,通过直接组织和实施各类项目和活动响应社区需求。面对正处于迅速转型中的城乡社区巨大且多层次的需求,社区基金会提供具体的服务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但是随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资金投入的逐步加大,基金会在社区社会组织体系中的优势没有有效体现,资金的杠杆作用未发挥,边际效益不断下降。近年来,随着现代慈善理念的推广以及“募用分离”等政策的引导,与国内基金会整体行业发展趋势相一致,一些社区基金会也开始尝试通过资助的方式配置资源,支持其他类型社会组织及相关团体在社区开展工作,但是资助体系和机制仍不成熟。本研究认为,在“三社联动”机制下,社区基金会资助机制的构建应以战略资助为重点,着力于提升基金会的社区领导力(见图1具体而言,社区基金会的战略资助一般具备四个方面的特征: 



社区基金会战略资助体系

 

第一,立足社区长远发展,回应社区战略性需求。如前文所述,社区基金会可以对社区的即时性需求进行灵活响应,包括快速募集慈善资源或提供直接帮扶服务等。但是,社区基金会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应更多扮演社区建设“投资者”的角色,关注社区战略需求与长远发展目标,资助那些旨在寻求社区问题系统有效解决方案的创新项目或机构,促进社区的积极变革。


第二,社区的培力和增能是资助的重要目标。社区基金会的资助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或一般的慈善服务项目不同,社区能力建设与提升也是资助期望实现的成果,包括社区自组织的培育、社区人才的培养以及社区公共事务中居民参与度的提升等。因此,参与式资助、非限定性资助以及机构发展资助等理念和方法正在得到社区基金会的采纳和应用。


第三,建立多元、持续的社区合作网络与伙伴关系。社区基金会在资助过程中,应与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枢纽组织等社区内外部的利益相关方建立有效的协作与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社区基金会的慈善组织属性决定其遵循公开、透明的运作方式,在基金会这一平台上,基于慈善目的,更有利于实现社区多方协作,共建社区公益生态。


第四,为受资助的组织或团体提供资金和非资金双重支持。社区基金会除了提供项目资金支持外,在资助过程中也非常注重非资金的支持,包括搭建联合劝募平台或设立配捐资金,为社区组织提供募款支持;开放基金会平台,支持社区组织设立机构发展基金或项目专项基金,并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开展能力建设,支持社区组织的专业化发展等。


(三)治理机制


社区基金会功能的有效发挥需要良好的治理机制予以保障。其中,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又构成基金会治理的核心。一方面,社区基金会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的设计,应符合国内基金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实现依法自治;另一方面,较其他类型基金会或慈善组织而言,社区基金会的治理还应呈现一些新的特征:


第一,关于决策机制,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中,首届理事一般由发起人和主要捐赠人提名或邀请产生,此后若增补或罢免理事均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在此前提下,社区基金会的理事会成员一般应以社区成员为主体,并在构成上体现一定的多样性。同时,理事会的决策应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等特点,能够适应社区需求的变化。但是,当前在以基层政府通过出资等方式推动成立的社区基金会占据主体的情况下,社区基金会理事会的决策功能普遍弱化,内在动力不足,存在不同程度的治理“失灵”,这一问题在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中需要特别关注。


第二,关于执行机制,秘书处是基金会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由于社区基金会兼具筹资和资助双重工作属性,这对秘书处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基于社区基金会在“三社联动”中的定位和功能,笔者认为,秘书处的建设当前应着力于三个方面:秘书处专职化、捐赠人服务体系建设、战略资助能力提升。其中,通过秘书处的专职化,逐步推动社区基金会的社会化运作;通过捐赠人服务体系构建,提高社区基金会的慈善资源募集能力,构建社区资产;通过战略资助能力的提升,打造社区公益价值链,推动社区合作治理。


第三,关于监管机制,社会组织的管理一直强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其中,就社区基金会的监管而言,除了遵循综合监管的一般规范外,在慈善财产管理以及社区居民参与监督两个方面还应予以特别重视。社区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多样,特别是诸如永久捐赠基金、社区慈善信托以及非货币捐赠等新型捐赠方式的出现,对社区基金会的慈善财产管理制度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此外,社区基金会应为社区居民参与监督提供常态化、制度化的渠道,通过公开透明、专业高效的运作构建自身公信力。


综上所述,中国社区基金会的发展历史较短,仍处于起步阶段。与此同时,在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三社联动”等系列工作快速推进,要求社区基金会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创新,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寄予较高期待。但是,当前社区基金会的发展受治理体制及自身能力限制,战略定位不清晰,功能和作用还未得到有效呈现。有鉴于此,本研究尝试对社区基金会在“三社联动”中的功能及其运行机制进行分析,期望为中国社区基金会培育策略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随着社区基金会在中国的逐步发展,可以预见,基金会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运作模式也会更加多样,需要在下一阶段的研究中继续予以关注和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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