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万元,征收率5%。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增值税=(...[展开] 比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万元,征收率5%。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增值税=(1000000- 800000)×5%/(1 5%)=9523.81 元 金额= 1000000- 9523.81 =990476.19 元 说明:1.整个票面金额为1000000元,实际可抵税额为9523.81 元,其中 9523.81 =(1000000- 800000)×5%/(1 5%),也就是说“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没有算可抵税额。 2.“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即满足开票额1,000,000元的需求,又满足只能开200,000元的专票的需求。 也就不需要分两张票开的要求:一张普通发票,开票额800000元;一张专用发票,开票额800000元。 3.税率栏为“***”,因为税额栏“9,523.81”与金额栏“9,90476.19”,没有以前正常发票税率的勾稽关系,即税额栏=金额栏×税率/征收率的关系,所以用“***”。 4.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1,000,000元和扣除额800,000元,系统自动计算税额9,523.81元和不含税金额99,0476.19元,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1)确认收入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0,000.00 贷:营业收入952,380.95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7,619.05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8,095.24 营业成本761,904.76 贷:银行存款800,000.00以上便是建筑劳务公司发生劳务派遣分析内容,仅供参考。[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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