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关于工龄的话题又引起了网友的重视。 看了下网上的相关文章,感觉都没有说透。 今天就工龄做了更新,让你来全面认识一下这位陪伴我们职业生涯的老朋友。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和在不同单位的累计工作年限,对自身的权益的 7 个方面有重大影响。看完本文就明白了。 工龄的7大影响 在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中,部分津贴、补贴会受工龄差异的影响。此外,目前部分民营企业为增强员工归属感,设立了工龄工资。 △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点击看大图) 其中的套改年限,就与工作年限有关。 机关人员的级别工资同样与工作年限密不可分。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的规定,员工只要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按照工龄长短,职工可以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
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注意: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医疗期工资标准都未做具体规定,因此按各地规定执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与工龄的关系 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和工龄有关的关键指标有: ① 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连续工龄), ② 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 二、企业养老金与工龄的关系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
企业养老金和工龄有关的关键指标有: ① 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连续工龄), ② 过渡性养老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情况下,即使不在岗也能算工龄,关系到大家的“钱袋子”,一起来了解! 哪些情况属于不在岗 不在岗职工原则上属于某单位职工,但因单位或者个人原因(如个人停薪留职、下岗、休班、事假、病伤产假等),却又未从事实际工作的职工。 什么情况下,不在岗也能算工龄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 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2、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 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 3、自费出国留学的“海归”,出国前的工龄与回国后工作时间可累计为工龄。 4、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5、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超过6个月的部分不计入连续工龄。 6、对于井下、高温等特殊工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43号)作了相关规定,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可根据各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比如山东目前已经不再进行折算。 7、职工停薪留职期间、留用察看期间,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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