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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早抓小的有效载体——提 醒 函

 昵称8358064 2018-05-07


提 醒 函

高山流水 来自纪检监察业务顾问 03:29


 ——同志:

组织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你有违纪倾向、违纪苗头(写明具体问题:比如,×年×月×日,你打算与管理服务对象一起聚餐,因单位有事,未能前行)。本着对你本人负责的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监察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现对你作出如下提醒:

1.反映出你思想深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对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

2.小毛病如果不及时改正,就有可能演变成大问题。请你深刻理解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3.希望你以后工作中,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上,植入脑海深处,三思而后行。

4. 希望你能深刻体察到组织提醒的良苦用心:组织对你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是对你的关爱;如果放任不管,恰恰是你的不负责。

并请你在×月×日组织生活会上把组织提醒如实说明,并向组织说明自己整改情况。

××局党组(纪检监察组)

×年× 月× 日

 

相关规定索引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条 ……。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第二十一条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

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

第四十二条 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监察法》第十九条 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以上内容系飞哥首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姓名和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 监委 刘飞)!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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