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 中医治疗贵在辨证施治,遵循“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实则泻之,虚则补之”的用药基本原则。若药不对症,不仅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导致不良反应。如有些患者不分阴虚阳虚、真实假虚、正虚邪盛,见虚就补,滥用人参、鹿茸等补益药,不但不能补益,反而助邪,导致胸闷、腹胀等不良反应。 此外,对中药缺乏常识,品种混乱,尤其是“同名异药,同药异名”等原因导致误服误用。如误食蟾蜍,将商陆当人参,紫茉莉作天麻,五加皮与香加皮混用错用等皆属此类。 商陆根似人参,常有人误食 用中药应掌握规定剂量。若超剂量或超时间服用,即使低毒性药物,也易造成蓄积中毒等不良反应。如木通剂量过大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杏仁、白果药量过大引起中毒;细辛、乌头等药一般要求剂量宜小,切不可追求疗效而盲目加大剂量与超期服用,否则会中毒;长期服用朱砂、代赭石、六神丸可引起肝、肾损害;长期服用蜂王浆等滋补药易致儿童早熟。 有些单用无毒或毒性弱的中药,因配伍不当毒性增强而产生不良反应。如含碘的昆布、海藻与含硫化汞的朱砂共煮导致医源性肠炎。不合理中西药配伍,如钾含量较高的萹蓄、泽泻与安体舒通等保钾利尿药物合用易患高血钾症。 炮制是消除和降低药物毒性重要环节,但炮制不妥或该炮制的不炮制,服后难免引起不良反应。如生半夏有毒能催吐,制半夏去其毒性可止呕;枇杷叶不去茸毛,服后导致喉痒、干咳,甚至喉头水肿等不良反应;乌头中含有乌头碱,毒性强,但其性质不稳定遇水和热后,则易水解成毒性小的生物碱,故乌头片宜用盐水煮以降其毒性。 中药通过先煎、后入、另煎以及兑服等可消除或减缓某些中药的不良反应。因煎煮不当或时间过短,毒性不能消除,如附片;煎煮器皿不妥,如人参用铁器炖煮;煮法不对,如朱砂与其它中药同煎,则沉入锅底受热过度导致汞游离等,均可产生不良反应。 还有人体体质各异、禀赋不同,有时无毒药物的常规用量,对某些过敏体质患者亦能引起不良反应。对生长期间小儿,因脏腑发育不健全,即使少量的川乌等即可引起中毒反应;因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而影响药物代谢与排泄,对药物耐受力较弱,也易引起不良反应;乳母及月经期、妊娠期妇女用药亦与常人不同。 预防 要依《药品管理法》办事,对有毒中药加强管理,防止漏洞;要选择地道药材,科学炮制中药;还要加强药政管理,整顿医药市场,取缔伪劣药品。 做到辨证、药物选择、剂量准确,给药途径适宜,合并药物合理,避免不合理配伍导致中药不良反应。 提高全民对“合理用药”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改变人们的“中药安全无副作用”观念,不私自配药,不轻信单验方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严守良好医德,加强学习,精通业务,药剂人员尤其要熟悉中药的性能、用法、用量、配伍禁忌,把好调剂关,主动热情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以提高药物疗效,减少毒副作用。 版权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