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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条文排序的意义 —— 太阳病中

 为什么73 2018-05-31


刘渡舟 肖相如频道 今天

导读:跟着刘渡舟老先生一起重新学一遍《伤寒论》吧!



《太阳病中篇》的条文有97条。



1

31~34条



第31~33条内容论葛根汤证及加味证。


其中的31条应同14条作比较,32条又应同36条对比;


然后可以查知项背强几几分有汗和无汗二阳合病分下利与喘满的不同


至于34条的误下而利遂不止,又应同二阳合病必自下利互相对看,以辨认下利一证而有表里寒热的具体不同。



2

35~70条



35~41条:


第35条内容,是在第3条的基础上补充了伤寒无汗而喘和麻黄汤的治法。


此条也应同12条的桂枝汤证作比较,以见有汗为虚,无汗为实的辨证。


第36、37条内容,继论麻黄汤证,但辨证的重点各自不同:36条从证以辨喘,37条从脉以辨浮,以见麻黄汤的治疗各有所本。


第38、39、40、41等条的内容,论麻黄汤的加减证,而具有表里兼治的特点。


38、39条是大青龙汤证,关键在于不汗出而烦躁;


40、41条是小青龙汤证,关键在于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气。


大青龙汤兼内热,小青龙汤兼内寒,故两条排列无间,以资互相对比。


42~45条:


第42、43、44、45等条,接麻黄汤之后,又论桂枝汤以代替麻黄汤治疗所不及。


其衔接之处,如38条“脉但浮者,与麻黄汤”,若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则不用麻黄而又以桂枝汤代替。


第41条的咳而微喘是用小青龙汤;但43条的“下之微喘”则不能用小青龙汤而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汤,以示桂枝、麻黄在治喘上也各有不同。


第44条内容论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从文推义当有不大便之证,治当先解表宜桂枝汤而禁用麻黄汤,恐其过汗伤津反助胃肠之燥。此条应与56条合参则意义更明。


第45条论汗下之余,脉浮不愈,乍看和37条的麻黄汤证相同,而此处却用了桂枝汤,作者考虑了复下之后,已难任麻黄汤的峻汗。


通过以上的条文可以看出作者于桂枝汤后论桂麻合方;桂麻合方后又论麻黄汤;麻黄汤后又论桂枝汤,桂枝汤方虽一,而使用则因证而异。


一般说无汗不用桂枝,而56条未提有汗,但也用了桂枝,文义愈述愈深,而桂枝汤之治,因之亦愈广。


46~59条:


第46条论服麻黄汤以后的证情,与24条的服桂枝汤,反烦不解之义相同。


然24条先用刺法,然后再服桂枝汤;而46条先服麻黄汤发汗而使正气拒邪外出继之作衄乃解。


第47条论伤寒无汗,体强者有衄以代汗之机,同35条麻黄汤发汗合参,以见汗血同源,殊途同归之旨。


第48条论二阳并病的成因和阳明经证、腑证与发汗不彻的脉证。若同32条比较,以区别合病与并病之异。


第49、50条论不可发汗之脉;第51、52条是论若其人尺中脉不微不迟而浮数的,则仍可用麻黄汤发汗。虽然言其脉,而证候亦包括在内。


第53、54条内容论桂枝汤治营卫不和证,条文开头不冠风、寒,而以“病”为称,说明此条与中风无关而涉及到杂病。


第55条内容,应与47条对比,以见伤寒作衄有解与不解之分。若衄少而邪不出者,则又当以麻黄汤发汗,越出营中之邪,则衄亦随之而止。


第46条先服麻黄汤病不解而后作衄则解;55条则是先衄不解,后用麻黄汤发汗则解。


55条为不发汗因致衄;47条为身无汗而邪不出,这几条若不联系来看,则首尾不顾,便觉索然无味。


第56、57条论用麻黄汤发汗,半日后病又复烦不解;或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而小便清白,皆应以桂枝汤先解外邪,以代替麻黄汤之治。


第58、59条列于误治变证之前,是辨病发阴阳之后,又示人“阴阳自和”方为愈病之条件。


因此对以下的60~70条有其指导意义,为救治坏证指出了原则。


60~70条:


从60条至70条的误治变证中:


有内外俱虚的身振而寒;


阳虚阴盛的烦躁;


营卫俱虚的身疼痛;


肺热作喘;


心虚作悸;


脾虚作胀;


水挟肝气上逆;


寒挟水气脐下悸欲作奔豚;


以及汗后恶寒为虚,不恶寒但热为实的表、里、寒、热、虚、实,五脏六腑等病,反映了伤寒与杂病共论的辨证论治典范。



3

71~82条



第71~74条,论太阳病表里不解的膀胱蓄水证。它以口渴能饮而小便不利为主。


作者用假宾定主的笔法,先论胃中干燥,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的缺津证;然后引出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的下焦蓄水的五苓散证。


一为缺津,一为津聚,两者病理不同,证候易混,故加详辨以恐治疗之失。


第75条论发汗太重,心肾阳气两伤,以致心悸欲按而两耳发聋,当与64条的:“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作比较,以见证有轻重,治有区分。


第76~80条,论胸膈火郁的虚烦诸证。


从病理讲,水蓄于下,而火郁于上,故栀子豉证接五苓散证有其水火辨证用意所在。


另一意义是太阳病由经传腑,则以蓄水为主;若由表传里,邪必先胸,故有胸中火郁的虚烦证。


火郁于胸则心烦懊憹,如气不利则胸中窒;血不利则心中结痛,若下延入胃,则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若上热而脾寒则大便必溏而身热微烦。


第81条论栀子豉汤的禁忌证。


第82条论阳虚而水气泛滥的真武汤证,也属于水下火上的辨证范围。



4

83~95条



从83条至89条论不可发汗证,是麻黄汤的禁忌证。


不可发汗指其人虽病伤寒然挟有阴阳气血营卫津液等正气不足之证,所以告诫人们不能发汗。


如果强发虚人之汗,则有便血、发痉、不能眴、寒傈而振等诸逆。结合49条的“尺中脉微”和50条的“尺中脉迟”来看则禁汗的脉证方备。


第90、91、92条论病有先汗后下之分,也有先下后汗之变;更有表里缓急之治和两感风寒兼治与专治之异。


在禁汗之后,提出什么是先治,什么是后治,什么是急治,什么是缓治,什么是兼治,什么是专治,确有总结以前、指导以后的意义。


第93、94、95三条并列,分析三种不假药力而出汗的不同机制。


93条的“冒汗”可责其虚;


94条的“战汗”为邪已外解;


95条的“自汗”为卫强营弱邪风不解。


三条互相比较,以加强读者的辨证思维。



5

96~109条



太阳病的经腑证论述已毕,发汗与禁汗无复可议之时,作者笔锋由太阳转入少阳而论述少阳为病的证治。


联系以前的二阳合病与二阳并病,可见太阳传入之邪并不固定于先传某经的具体情况。


第96条论邪传少阳的热型和证候与治法,亦可同37条的“设胸满胁痛者,与大柴胡汤”之文合参。


第97条论血气虚衰,邪中少阳而搏于胁下,同96条对比有继发和原发两种不同形式。


98条论小柴胡汤的禁忌证,病为湿与饮而类似少阳证,应与99条对比则治疗宜忌自明。


99条论三阳合病的证候与治取少阳的方法;


100条论少阳病挟虚的证治;


101条论治少阳其证不必悉具,误下少阳而柴胡证不罢者,可复与小柴胡汤。


第102条论伤寒挟虚的小建中汤证,既可与100条对看,也更应与第50条的“尺中迟者,不可发汗”,补充小建中汤治虚人伤寒的方法。


小柴胡汤为柴胡剂的加减诸方代表,所以,在小柴胡汤主证的前提下:


103条论少阳兼阳明的大柴胡汤证;


104条论少阳兼潮热的柴胡加芒硝汤证;


105条论伤寒有十三日,过经阳明而谵语的胃燥内实,调胃承气汤证;


106条论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而少腹急结的桃核承气汤证。此条列于小柴胡汤和大柴胡汤之后,作者用意是胸胁满用小柴胡汤;心下急用大柴胡汤;但少腹急结者则用桃核承气汤。


以示上焦气郁、中焦热结、下焦血瘀,这种气郁与血瘀相提并论的写法则对辨证甚有启发。


第107条论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而排列于桃核承气汤之后,因为此证有胸满烦惊、谵语等精神证候,以资与蓄血如狂,少腹急结的桃核承气汤证对比区别而后方知各自的病机特点所在。


第108、109条论肝胆之邪传脾乘肺的变化,日纵日横,寓有气亢妄行无制之意。



6

110~127条



从110条至119条论误用火疗的种种坏证,汉时此法施用为广,故论其有弊的一面,其中有很多可以借鉴之处。


至于其中的救逆汤、桂枝加桂汤、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在临床治疗仍被广大医家所习用。


第120、121、122、123条文论太阳病误吐的变证。


120条论吐后中寒;121条论吐后内烦;122条论吐后客热不能消谷;123条论太阳病极吐下,胃中怀和而郁郁微烦。吐后共分四证,有寒有热,互相对看,以尽辨证之长。


第124、125、126条论太阳随经,瘀热在里的热与血结证,应与106条的桃核承气汤证相对比,以辨热大于血,瘀大于热,瘀热皆轻的三种病情。


第127条论太阳病蓄水,若小便利的为茯苓甘草汤证,以饮水多必心下悸;若小便少的为五苓散证,饮水之后必苦里急。此条应与73条进行联系,其义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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