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绘画并非不讲究逼真,如果画出来的东西完全不像所画的东西,那显然是对观者的欺骗;但另一方面,绘画又不能拘泥于物体外在的形象,而应该抓住物体所特有的本质,发挥艺术想象,或突出、或夸张,融入作者的“自我”,共同塑造出独特的视觉图像,从而给观者以广阔的想像空间。齐白石所谓:“作画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太似为媚俗,不似为欺世”,正是此意。
绘画的对象多半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事物,所以是在似与不似之间,而书法表现的对象是汉字,所以也应相应改变。对于写字而言,写出的首先必须是这个字,整齐、干净,让人一看即知,易识易读,这是写字的目的。而书法是艺术创造,强调的是这支毛笔、这个人、这个时空条件下书写这个汉字,也就是说,作为表意的文字这时被打上了一系列的印记,相比原字似乎可识性不那么强了。因而,字若写得一成不变,那是媚俗,而写得不是那个字,则是欺世,所以书法造型亦是妙在字与不字之间。
行书之中“字与不字”的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将汉字进行图案化处理,偏离汉字固有的形象。如王羲之《姨母帖》中的“日”字,四周浑圆,中间围一方正的空间,然后将一横化为一点,极像一个图案标志,很难让人想到这是一个汉字。(图27-1)
图27-1 王羲之《姨母帖》●日
二、改变汉字通常的笔顺进行书写,从而产生出奇异的造型。比如王羲之《频有哀祸帖》中的“胜”字,右部笔顺的改变使人几不可识。(图27-2)
图27-2 王羲之《频有哀祸帖》●胜
三、增饰或减损某些笔画。如颜真卿《祭侄文稿》中的“赞”字笔画间闪在的笔路外化为线,使该字骤显复杂,增加辨识难度;王羲之《姨母帖》中的“何”字则是减损右边部首笔画,使观者产生歧义。(图27-3)
图27-3 增加或减损笔画形成变化
四、修改字迹。如王羲之《兰亭序》中的“因”字,颜真卿《祭侄文稿》中的“赠”字(图27-4),都是由于在原有字迹上进行修改而痕迹尚在,两相叠在一起,显得复杂,削弱了可识性。
图27-4 修改字迹消弱可识性
五、将相邻两字合为一字或将一字拆为两字。如杨凝式《卢鸿草堂十志图跋》中的“八分”二字合为一字,“制”字超大,看上去就像是两个字。(图27-5)
图27-5 合为一字或拆为两字
一般来说,在一幅作品中偶尔有几个汉字弱化其可识性即可,而且这些字一定要是那种一眼看去就本能反应为能够进行如此处理的字,若是为改变字形以求奇异而绞尽脑汁为之,则不可取。书家中在“字与不字”上动足脑筋的是八大山人,而且他也的确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杨凝式则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如《夏热帖》和《神仙起居法》,整幅作品都难辨字迹,但通篇却是满纸龙行,逸气拂人。但这只能是杨风子书写,常人断难措手。(图27-6)杨凝式《夏热帖》
杨凝式《神仙起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