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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知行合一”是什么意思?

 黄元章3355 2018-07-01


“格物”一般都与“致知”关联,即“格物致知”。而朱熹理学的“格物致知”,与王阳明心学的“格物致知”又有所区别。


朱熹的“格物致知”,“格”是探究的意思,“物”是万事万物,包括意识的和物质的。“致”是求得、获得的意思,“知”是知识。简而言之,朱熹的“格物致知”就是探究事物获得知识。“格物”的目的在于“致知”。朱熹认为:“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格”是正的意思,正其不正,便归于正。心以外没有“物”。“致”是停止、实现的意思,“知”则是良知。简而言之,人能“为善去恶”就是“格物功夫”。“物格”而后“知致”,“知”是心的本体,心自然会“知”。王阳明的格物就是正己意,致知就是致良知,皆纯属内省的功夫。“格物”而后“知致”,“知”是心的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知孝;见兄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这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总而言之,朱熹式的“格物致知”重在通过各种方式(实践或书本知识)探究一切事物的道理。通过格具体的物,了解抽象的理。



王阳明也曾学习过朱熹的“格物”,从“格竹子”开始,不但一无所获,还因体力不支,昏倒在地,以失败告终。反省后,王阳明确信朱熹的“格物致知”有问题。“龙场悟道”实际上是王阳明对朱熹式“格物致知”的重新解析。


朱熹理学的“格物致知”与王阳明心学的“格物致知”引申出了各自重要的观点,即“性即理”与“心即理”。


下面我们再通过两个实例比较一下朱熹理学的“格物致知”,与王阳明心学的“格物致知”的区别。


1.关于孝顺父母。


朱熹式的“格物致知”认为,孝顺父母是个复杂的活,我们必须先学习孝顺父母的各种知识,得出一套理论,然后再开始孝顺父母。


而王阳明的“格物致知”则认为,孝顺父母这件事,我们只要端正态度,良知就会指引我们去孝顺父母,不必向外学习。


2.对美食的态度。


朱熹式的“格物致知”对美食的态度:这个美食看起来很诱人,我得学会怎么做才行。我要查询相关APP、菜谱,学习如何做这种美食。


而王阳明的“格物致知”对美食的态度则是,哇,这个看起来棒极了,先试下再说。



二、“知行合一”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知”是“良知”,“行”就是认真地去做一件事。


知行的关系,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知”的真切笃实就是“行”,“行”的明察精觉就是“知”。


知中有行,行中有知。只学不行就不是真的“知”,而只行不学就不是真的“行”。“知”、“行”必须是合一的。


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阳明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知行合一”是每个人的内心与生俱来的道德感和判断力,我们只要找到并遵循内心的良知,复杂的外部世界,就会变得格外清晰,致胜决断,了然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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